第八百七十五章 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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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行秋咕咚咕咚喝下几大口清冽的河水,站起身,肚子里咕咕地叫唤起来,他轻轻揉着腹部,“好久没吃过东西了,我能理解魔种在虚空中的痛苦了。+◆+◆,秦先生,你想吃点什么吗?”
秦先生身材高大,或许是因为脸色过于苍白,或许是因为四肢过于细长,看上去不是很健康,他捋了几下胡须,像是要做出一项极为重要的决定,然后才郑重地说:“好。”
慕行秋用力舒展筋骨,打了几招锻骨拳,逆着河流迈步走进森林深处,很快回来,一手抓着一条大鱼,“运气真不错,十里之外有一座深潭,里面的鱼个头儿不小。”
慕行秋站在秦先生十几步之外,抬起双臂,将两条大鱼放在半空中,那鱼还是活着的,嘴巴一张一合,全身用力扭动,“别急,很快你们就能进入新家了。”
一共十三个字,慕行秋一边说话一边挥舞双手,两条肥鱼快速旋转,鱼鳞、鱼肠等物随之飞出,落在百步之外,最后一个字说完,肥鱼成了烤鱼,全身还在冒热气。
“我应该多学一些道统法术,自然道法术太少,经常感到不够用。”慕行秋挥下手,一条烤鱼自动飞到秦先生面前,“可有些事情是法术也解决不了的,比如调料,法术只能欺骗头脑,并不能真正满足口腹,秦先生想必不喜欢受欺骗。”
“嗯。”秦先生抬起双臂,抖了抖宽大的袖子,露出整个手掌和手腕,各伸出三根手指,拈住鱼头和鱼尾,鉴赏了一会才张口细嚼慢咽,将鱼刺都吐到脚边。
慕行秋吃得更快一些,连刺都没吐出几根。“得慢慢来,肠胃一时半会还适应不了这么肥腻的美食。左流英他们一刻不停地强化这具身躯,就是忘了给它一点食物。”
又过了一会,秦先生才将整条鱼吃完,鱼骨仍在,鱼头、鱼尾也没有动,他转身走到河边,蹲下去细致地洗手。
慕行秋瞧了瞧自己沾满油脂的双手,也过去清洗,看着水面上的倒影。忍不住笑了一声,他终于回到原身之中,虽然还有点不太适应,可是怎么看都觉得顺眼。
秦先生站起身,用教书似的冷静声音说:“这里是西介国芙蓉山,从前是裴氏非妖聚居之地,后来被妖族毁掉,从二十多年前就再也没有人类或妖族入住,如今已是荒山。”
“原来这里是小青桃的家乡。真是巧,我怎么会来这里?”慕行秋也站起身,将湿漉漉的双手在身上擦了擦,他外面穿的是普通皮甲。里面有一层麻衣,头上戴着的草帽与左流英一模一样。
“这并非巧合,是芳芳选中了这里。”
慕行秋笑容尽去,原地转了一圈。眺望四周,“我用霜魂剑收入秃子魂魄的时候惊动了芳芳,她肯定从小青桃那里接过到邀请……”
霜魂剑刻在慕行秋的一根骨头上。芳芳心意一动,他不知不觉间受到影响。
慕行秋迎风站立,一边欣赏风景一边平抚心绪,然后转身微笑道:“真没想到会是秦先生,您怎么会来找我?”
秦先生左右看了看,“你打算在这里谈?”
“秦先生喜欢什么地方?”
秦先生想了一会,“有美酒……还有美色的地方。”
西介国遭遇的重创一直没有完全恢复,人烟稀少,村镇不多,大城更是寥寥无几,断流城算是其中一座,它虽然离芙蓉山不近,却是慕行秋最容易找到的城池。
但他已经认不出现在的断流城,它比从前大了一圈,城墙都是新砌的,旧墙已被连根去除,碎丹之术造成的夕照湖被圈进城内,周围店铺林立,比二十年前更加繁华热闹。
夕照湖边夕照楼,这里有断流城甚至整个北方数一数二的美酒与美色,更有最佳的观湖位置。
慕行秋的百宝囊里有一些金银,一块一块地往外掏,再加上一点点幻术,总算在上午要到了临湖的雅间。
“两位客官来得早,过午之后的房间都被预定了,您两位就算有再多的钱,想在黄昏时分赏景,也得排到半个月以后了。”掌柜领了赏钱,过于热情,显得有些唠叨。
秦先生对酒色极为挑剔,一坛坛美酒抱进来,他闻一下就挥手退货,一位位袅娜女子摇步入房,刚刚施礼,连话还没来得及说一句,秦先生就微哼一声将其斥退。
掌柜的热情迅速减少,“客官,您这位朋友实在……断流城里没有能让他满意的了,照这样下去,还不得折腾到了晚上?这雅间可是有人预定了,过了午时……”
慕行秋掏出更多金银,将掌柜的热情重新点燃。
整整一个时辰之后,秦先生终于挑好了,看他的脸色这也只是差强人意而已。
三坛酒摆在桌上,泥封揭开却不去除,仍然覆在坛口上,不要杯碗,也不点菜。两名“幸运”的歌伎侍酒,却什么都不用做,一个站在窗边凭栏望湖,以侧身示人,一个坐在窗下的绣墩上,怎么动弹都行,就是不能站起、不能唱歌。
“万事皆有度,比如那鲜花,远观为赏,细嗅为品,皆属雅事,或者信步闲游误入街巷,熏香一阵悄然入鼻,回首望去却不见花丛花影,恍恍然如在梦中,此为雅中之雅。最可恨的是那些折花之人,洋洋自得,无异于小贼炫耀赃物。又有采花入药者,俗不可耐……”
秦先生难得话多起来,头颅微晃,偶尔鼻翼一动,闻一下若有若无的酒味,然后抬眼瞥一下窗边莫名其妙的美女,当成下酒菜了。
掏钱请客的慕行秋是“俗人”,他最好的朋友之一就是花农,年年养花、折花。
秦先生滔滔不绝,讲述何为美之真谛,两名歌伎一开始还端着,后来实在受不了,看在金银的面子上又不好发作,只能连打哈欠。无聊地望着平淡无奇的湖水,将奇怪客人的唠叨当成嗡嗡的蚊虫叫声。
慕行秋默默地等待,既不辩驳,也不赞同。
午时已过,掌柜三番五次过来窥视,只是收的钱太多,不好意思直接撵人。
秦先生终于抒发完感慨,说到了正题,“我需要你的保护,想来想去。你是唯一合适的人选。”
“到目前为止,我留在你在身边只有一个原因:你是芳芳的父亲。你想得到保护,最好有充分的理由说服我。”
秦先生摇摇头,似乎觉得这位“保护者”不是特别理想。
“那就从头说起吧,遗憾的是,很多事情我都给忘了,在一遍遍的轮回之中,我丢失了太多的记忆。”
“轮回?”
“嗯,我是这世上唯一的轮回者。”
窗边的两名歌伎对这场交谈毫无兴趣。事后就算有人问起,她们也想不起自己听到了什么。
秦先生遗忘了许多事情,但是大致脉络还在心中。
时间回溯到十三万多年前,魔族正如日中天。但他们的数量一直不多,高峰时期也不超过十万。最后一任魔王专心致志于消灭神树与最后一批异兽,为了培养一批高等奴仆,他允许道统三祖在魔族中间传播道法。结果产生的却是一个强大至极的对手。
在最后一战中——那是现在的人类与妖族想象不到的惨烈战争,其中细节魔王却不记得了——魔王在即将一败涂地的时候做出一次不得已的选择:集中残存的法力,将自己的魂魄送走。
魔族的存在方式比较独特。虽然分为将近十万名个体,他们的情绪与魂魄却是连在一起的,我中有你,你中有我,魔王送走的不只是自己的魂魄,每只魔族的魂魄都被带走一点。
道统大获全胜,却也受损严重,无力消灭最后一批魔族,于是夺去魔族的躯体,施法开辟虚空,将魔种关了进去。
三祖打算等道统恢复实力之后,再进虚空彻底消灭魔种,永绝后患。
事与愿违,道统三祖很快就去扫荡虚空,明明将魔种逼到绝路,可是剩下的最后一只怎么都杀不掉,无论多么强大的法术对它都没有效果。过后不久,这只魔种分裂出成千上万的同类。
三祖强取魔种的全部记忆,终于从蛛丝马迹中找出线索,原来魔王之魂还在世间飘荡。
数千年里,道士们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使用种种手段,甚至在每一件主法器之内都灌注魔种,以吸引魔魂现身,却一直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魔魂不可能认输,肯定想夺回魔种的力量,却从来没有做过哪怕是最简单的尝试,三祖至死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魔魂最初的计划的确是重夺魔种,但是为了躲避道统的追杀,他施法将自己送入轮回,这改变了一切。
轮回能让魂魄寄附在胎儿体内,阻止胎儿自身的魂魄成形,从而永远占据这具身体,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在十四五岁之前,魔魂丧失一切记忆,成年之后才会慢慢觉醒,根据体质的不同,这具身体还能再活二三十年。
初期的几次轮回不太顺利,那时道统刚刚得势,人类尚未诞生,妖族受到围剿,魔魂的新身甚至没挨到成年就在混战中被杀死了,他的一些记忆,最重要的是一些情感,就是在这个时候丢掉了。
直到人类诞生,道统也稳定下来,整个世界再度步入繁荣,魔魂才能进入完整的轮回,觉醒之后的魔魂突然发现,自己对夺回魔种和报复道统都不感兴趣了,只想就这么一直轮回下去。
“不能让魔种找到我。”秦先生不管说到多么紧张的事情,都没忘记嗅闻酒香和欣赏那两名百无聊赖的歌伎,“力量会改变情感,强者与弱者的心态截然不同,只要与魔种结合,我就会向道统、向整个世界复仇。我不想做折花的事情,可是一旦拥有折花的力量与机会,谁也经受不住诱惑,包括我。”
“你还是没有说清楚,为什么找我保护你。”慕行秋不想对秦先生的说法做任何评价。
“因为芳芳,因为轮回。”秦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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