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六章 收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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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铜法器化成的金色湖底已经消失,据说是被当年占据断流城的妖族毁掉的,取而代之的是寻常水生植物,鱼虾倒是因此兴盛起来,在水底游来游去,比在水面上泛舟的人类更显悠然自得。
慕行秋和秦先生被撵出了夕照楼,再多的金银也抵不上权贵的一句话,何况他们的包囊里已经掏不出更大块的金银了,夕照楼即将迎来生意最火爆的时段,一老一小两名古怪客人必须让出房间。
慕行秋并不在意,他不觉得夕照楼有多少吸引力,能离开那个酒味弥漫的狭小房间,他很高兴。
秦先生也不在意,折花入药是一门生意,可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进行,对景赏花却是对瞬间感觉的捕捉,一旦捕捉到手,感觉也就消失了。酒香已经浓得变味,越来越接近醉鬼的呕吐物,两名歌伎也在无聊的等待中失去了曼妙的身姿,腰肢弯得像是烤熟的虾,她们实在受不了这两名客人的怪癖,决心用最不美丽的面孔示人。
“美不能持久,它在变动中永恒。”秦先生坐在船头,几步之外,慕行秋亲自划桨,他手里剩下的一点散碎银子只够雇用一艘小船,秦先生倒是没有抱怨,“这正是轮回的美妙之处,我在一遍遍的重生过程中体验生命最美的一部分,然后在它变得面目可憎之前及时脱身。”
生命充满了偶然,秦先生为此着迷,就像那些醉心于收集某种物品的鉴赏家,一开始。他们追寻那些有着明显区别的藏品,慢慢地,目光变得刁钻而精准,藏品之间的区别因此变得越来越小,也就是从这时起。开始划分出内行与外行,在外行看来混沌一片的收藏物,在内行眼里却有着清晰的区别与等级。
好与坏一目了然,好与更好之间的差别却只有内行才能鉴别出来。
凡人收集花鸟木石等物,魔魂收集人生。
帝王将相奇人异士就像是喝到肚子里的酒过分亲昵的美女,都属于折花一类的煞风景之举。如果不小心轮回到这样的身体里,魔魂会在觉醒之后不久就会郁郁而终,重新投胎。
看似庸庸碌碌的普通众生,才是魔魂最感兴趣的人生,他从中看到了无穷无尽的差别。又从差别之中体验到妙处。
秦先生非常普通,出生在没落的官宦之家,很小的时候就有意当一名教书先生,觉得这个职业“很有趣”,觉醒之后他才明白,原来教书先生是他从来没经历过的人生。
教书是个很有意思的行当,秦先生喜欢看到孩子茫然的眼神,对他来说。字句与书籍是一个充满光明的世界,对懵懂无知的孩子来说,这却是一片黑黢黢的森林。到处都有毒蛇猛兽。秦先生对教书并不上心,只喜欢站在光明世界里饶有趣味地看着孩子们胆怯地摸索前行。
他决定在三十五岁的时候再入轮回,教书的乐趣也就这么一点,不值得花费太多时间,可是一件意外打乱了他的计划。
人生一世要经历娶妻生子,魔魂自然不会省略这一步。他品尝其中的快乐,欣赏其中的优美。然后在娇妻老去子女长大成人之前甩手而去,他从不为妻子儿女以后的生活着想。因为这是人生该有的一部分,三四十岁壮年早逝的人有的是,这些人的妻儿该如何生活,他的妻儿也该怎么活。
芳芳的母亲是个温柔贤惠的女人,知书达理,除此之外再没有更多特异之处,是名再普通不过的凡人,年纪轻轻就死了,但这不会影响秦先生三十五岁轮回的决定,孤儿也是常见的人生现象,芳芳没有特权。
可有一样东西不常见,那就是神魂。
在秦先生诸多的轮回生涯中,这是第一次见到神魂,更不用说拥有他血脉的神魂。但他早就了解神魂,比一般人知道得都多一些。
“三魂七魄承载着悟性意志记忆等等这些看不见摸不着却十分重要的东西,你之所以千变万化之后还是慕行秋,我之所以能够轮回十几万年,都是因为拥有魂魄,兽类没有,再强大的异兽也没有。神魂就是多出来的第四魂,它能让拥有者更聪慧更坚定,可是在寻常的人生中,这点特殊起不了多大作用,只有修行才能发挥出神魂的最大潜力,据我所知,三十多位道统祖师当中,至少有十位拥有神魂,初代三祖皆有神魂,因此才能领悟道法。”
“芳芳也能当祖师,如果……”当着秦先生的面,慕行秋能够平静地提起她的名字,忍不住想,如果芳芳还活着,要当祖师就必须度过情劫,改变的就不只是她的人生,还有他的。
“神魂的产生没有任何规律可言,它是偶然的集大成者,可能出现在最卑微者的体内,终其一生也不会被发现。魔族数量稀少,神魂因此也更少一些,在我立名魔王的时代,魔族已经上万年没出现过神魂了。”
秦先生对芳芳可能的命运不感兴趣,他在意的只是神魂,“芳芳对我来说天赐之物,错过这一次,可能又要再等十几万年,所以我推迟了下一次轮回。”
推迟轮回带来一个严重的问题,随着年岁增长,秦先生的魔性越来越强,这意味着他被道统或魔种发现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
秦先生舍不得丢掉观察神魂的机会,安全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让芳芳成亲,然后他投胎为芳芳的子女,对普通人类妖族来说,这是一个极度违背天伦的举动,魔魂却不在乎。
“沈家老大是个合适的人选,芳芳的神魂在沈家轻易不会被发现,恶劣的环境还能激发神魂的力量,重生的我有足够的时间观察母亲的变化,再次觉醒之后,这些记忆会成为一份宝贵的财富。”
魔魂不想改变什么,只想观赏一段独特的人生。
慕行秋渐渐看清了秦先生的脉络,开始了解魔魂是一个什么东西了。
“可是我等待的时间太长,长到足以吸引魔种的到来。”
野林镇的魔种是为秦先生而来,但它找不到魔魂的具体下落,于是按照从前的做法,将镇上的居民全部侵袭,然后又来寻找神魂,它大概是将芳芳体内的神魂当成魔魂的一种变化了。
接下来的事情慕行秋都知道,风如晦趁机盗走了神魂,野林镇的十名少年生出了道根,“我们十个人的名字……”
“这是我的错,魔性增强之后,我变得骄傲了,忍不住想留下一点痕迹,好让道统知晓我的存在,记载名字的纸片应该在很久之后才被发觉,那时候我已经轮回数世,不留任何足迹了。”
乱荆山道士风如晦意图盗取神魂,于是托梦给镇上的诸多孩子,希望有人能将芳芳带走,好给她提供下手的机会。秦先生看在眼里,却不能直接出手干涉,于是他想出一个办法,利用风如晦的梦境,推动一群孩子去破坏芳芳的逃亡计划,在选择工具的时候,他很自然地想到了那些名字特殊的孩子。
如果一切正常,沈昊早晚会将芳芳带回家中,不管是出于对慕行秋的嫉妒,还是对家族的愧疚,他最后都会这么做。
结果却与秦先生和风如晦的原计划都不太一样,风如晦成功盗走了神魂,秦先生只能提前“死去”,以躲避道统的注意,相对于研究神魂,他更在意自己的安全。
魔魂躲在虚空与真实之间的“幽明地带”,除了他之外,再没有任何生灵知道这个地方的存在,连道统历代祖师也不知道。为了掩藏行踪,魔魂的轮回通常是随机选择投胎对象,只在极个别的情况下才会主动选择目标。
慕行秋松了口气,心里的一个结终于解开,“这么说,你并没有操纵我的行为。”
“没人操纵你,风如晦也没有,其实沈昊他们也没有受到操纵,那是天性使然,我只不过轻轻推了一下。你见过蚂蚁,想让它们走某条路,只需在合适的位置上放一点蜜糖,根本用不着操控某只蚂蚁的具体行为。”
“慕行秋,你还是有一点与众不同的,如果有可能,我非常愿意经历你的人生,你的执着与坚强,都比别人强上那么一点点,积累至今,才是现在的你。”秦先生难得地奉承了一下慕行秋。
两人已经划到湖中心,湖边华灯初上,又一个热闹的夜晚即将到来。
“你为什么不再进入轮回?”慕行秋问。
“我本来已经做好了准备,可事态发展得太快,当我知道魔种很快就将重返世间之后,轮回就结束了,因为我必须积累一些法力,才能应对重重危机,茫然无知的十几年会让我更加危险。”
魔魂经受不起再一次的重新觉醒,连幽明之地也不那么安全了,他悄悄地积聚法力,可是没有魔种的支持,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积聚出强大的法力,必须找到一名保护者。
“只能是你,慕行秋,你有这个实力,也有这个意愿,这不是白白帮忙,我能帮助你提升到修行至高境界,还能让芳芳进入轮回,没错,十几年之后,她还会想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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