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1 部分阅读
庄横还是不动,一切人渐渐明白理想真相,老大曾经死了,。
跟许多匪帮不一样,他们是无情有义的一群人,不会由于对手弱小一蹶不振,更不会有仇不报,老杜仰天咆哮,像一匹受伤的狼,张牙舞爪带头冲向骑士。
十二对一,仅有的旁观者是呆立在草丛中的小女孩,匪徒们抢劫时的血肉横飞曾经让她麻木了,相比之下,眼前正在发生的屠戮真实过于复杂,短少能令她惊醒的恐惧场面。
骑士像跳舞一样游斗,行进、前进、转身、出刀,每一个动作都像是事前经过踩排,干净拖拉,匪徒们配合默契,迎战、追击、出刀、倒下,像跟着骨头奔跑的狗,乐此不疲。
小女孩渐渐了解了眼前的场景,不是十二名匪徒包围骑士,而是一名骑士包围十二名匪徒,他从不冲进战团砍杀,而是依托不停地移动,保持在敌群边缘,在这个进程中,总有人超前或是落后,与骑士单独照面,死于快如闪电的一刀,同伴们总是差着关键的一步,救不了人,也够不着骑士。
最后一名活着的匪徒是老杜,他根本没发觉兄弟们全都倒下,吼声越来越单调,依然二心一意想为老大报仇,他心里憋着一股劲儿,总也没时机出刀,让这股劲儿积得如山普通,迫切要喷薄而出,我能砍断大海碗粗的树,他想,然后颈上中刀,思绪真的跟丝一样,断裂得无声无息。
老杜举着刀,正好站在小女孩数步之外,笔直地倒下,刀尖离她的脚只要数寸,她还是不动。
骑士收起刀,冲小女孩做了一个捂住眼睛的动作。
像是吓呆了的小女孩这会儿的反应却非常快,马上抬起双手捂住双眼,很快,她听到怪异的口哨,突然起了一阵狂风,吹得她差点摔倒,接着风势息止,传来一阵噗噗的响声,她再也忍受不住猎奇心,松开一条指缝,向外偷偷望去,眼睛就再也闭不上了。
一只比惨白骑士还要高一头的黑色大鸟,白色的顶羽,白色的眼睛,正兴致勃勃地啄食死人的眼珠,每啄两下,就轮番单腿腾跃,显得极为得意满足,。
她明白骑士的黑马为什么要蒙上眼睛了,可她本人就是没法重新合拢指缝。
黑色大鸟跳到老杜身上,接连两下,吞掉本人最喜欢的食物,然后歪头看着面前的小女孩,从指缝里显露的眼珠是绿色的,晶莹剔透,偶然一眨,像是月光擦过宝石。
小女孩被大鹏鸟的暗影覆盖,以为那双深白色的眼睛似乎随时都会射出炽热的火,她诧异得遗忘了呼吸,却一点也不惧怕,她置信这只鸟是本人所见过的最美丽生物,于是渐渐伸出手臂,想要触碰那身丝绸般润滑的黑羽。
大鹏鸟腾空而起,从小女孩头顶跳过,持续啄食死人眼球,它可不是能让人随意抚摸的动物。
“它叫什么名字?”小女孩完全被黑色大鸟吸引住了,启齿向骑士讯问。
“它不是宠物,所以没有名字,不过有人叫它红顶大鹏,有人叫它魔鸟。”
小女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大鹏鸟吃够了零食,几步跳到骑士身边,在他身上悄然地啄了两下,随后腾空而起,卷起一阵风,很快就在空中消逝。
骑士下马,解开黑马的眼罩,调转马头,顺原路渐渐行进。
小女孩犹疑了一会,从老杜手中掰出那柄单刀,倒握在手中,撒开两条衰弱的小腿,跟在骑士几十步以外。
天色越来越黑,黑衣黑马的骑士简直快要与夜色融为一体,小女孩被荒草绊倒,再抬起头时,曾经看不到骑士的身影,“等等我!”她叫道,声响消逝在原野中,连回声都没有。
小女孩提着刀,打了个寒颤,要不是她发过誓永远不再哭,这时就会让泪水濡湿整个面孔,可泪珠在眼眶里打转,她得用尽全力才能让它不流出来,。
“你跟着我干什么?”头顶的声响问道,不知什么时分,骑士曾经回到她身边,她却连马蹄声都没听到。
“我……我的爹娘被害死了,我被卖给别人家,可我想报仇,希望你能……帮我。”
“我本人的仇还没有报,不会帮别人报仇。”
“那你教我武功,我本人去报仇。”
“我也不教人武功,杀人很复杂,你手里有刀,砍过去就行了。”
骑士再次分开。
小女孩小跑着紧紧跟随,寸步不离,凭着尚未完全消逝的儿童特有的直觉,她知道骑士不会抛下本人。
“大鸟没有名字,你有名字吗?”
“我……叫杨欢。”骑士说出两个名字当中的一个。
“我也有名字,我叫……”
“我知道你的名字。”
“你知道?你怎样会知道?”小女孩诧异地瞪大眼睛,差点又摔一跤。
“你跟外公姓铁,随外婆叫小巧,对不对?”
名叫铁小巧的小女孩停住脚步,望着从未听说过的生疏骑士,突然间放声大哭,将不再流泪的誓词丢在了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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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二年
龙擒鹰快要七十岁了,在大雪山男性当中,算是稀有的高寿,可是他却没有取得稀有的福气:最后一名孙子的尸体摆在他面前,落神峰族长从此后继无人,。龙腾小说网提供〖 h a o 1 2 3 中 文 网 〗
龙擒鹰伸手合上孙子的双眼,站起身,用同一只手握住又长又宽的大剑,那只手骨节突出、布满皱纹,像繁茂的树枝,只要接触到它的人才知道,这只手依然充满力气。
他从低矮昏暗的屋子走入室外,这是一年当中大雪山最冷的时节,哈出的气都能冻成冰,他却觉得浑身燥热,简直想跟年轻时一样脱光衣裳在雪地里打滚。
阳光在雪面上反射,龙擒鹰眯起眼睛,深深吸进一口冷冽清爽的空气,心中疑心离了雪本人能不能活过一天,目光在所剩无几的族人脸上逐一扫过,每一张面孔他都认得,能叫出名字来,甚至说出降生年份。
雪地里稀稀落落地站着二百余人,一多半是妇女与老人,能拿起重剑的年轻人不到五十名,只要零星几名儿童的身影,。
大雪山五峰之长的落神峰就这么衰落了,纵然龙擒鹰独一的孙子还活着,即使外面没有成堆的敌人阻截,他们也会在荒芜的山谷里自生自灭,血脉冻结,子嗣永绝。
龙擒鹰高高举起重剑,他想说几句话鼓舞士气,可是看到族人沉默坚毅的眼神,他知道没有必要喋喋不休,大雪山的儿郎向来不善言辞,他们天生就只会战役,就算是剩下一个人,也会战役至死,无需美言与金钱的刺激。
“嗡嗯——”龙擒鹰昂起头,从胸腔中发出厚重的低吟声,连绵不绝,越来越高亢。
先是壮年女子,随后是老人与妇女,跟随老族长一块昂首发声,大方悲谅的龙吟在山谷之间回荡,余音长久不绝。
另一股更弱小的声响参加出去,很快压过了落神峰众人的吟声,那是有数只兽角发出的吼声,仿佛千军万马正在逼近。
龙擒鹰放下重剑,冲人群中招手,五名六到十岁的孩子离开老族长面前,三男两女,手里拎着跟身高差不多的长剑,坚毅的表情曾经证明他们的纯正血脉。
五个人,数百年前先民进入大雪山时也是五个人,繁衍生息,子孙填满了每一座适宜寓居的山谷。
“谁都能死,他们不能死。”龙擒鹰启齿说道,这是一句命令,也是一种希冀与祷告。
山谷外的号角声渐渐歇止,成群的剑客渐渐逼近,一概兽皮裹身,平放在肩上的严惩重剑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闪烁,仿佛一大块移动的冰山,向落神峰最后的族人杀来。
龙擒鹰甩掉身上的兽毛披肩,带头迎向敌人,在他身后是五十余名主力剑客,再往后是还能勉强拿动重剑的老人,那些剑曾经锈斑累累,却依然盼望着鲜血的浸染,妇女们手持分量轻了许多的直身单刀,这些刀曾经在落神峰最后几只驯兽脖子上放血,一样能在敌人身上捅个窟窿,。
五名孩子留在最后,他们想冲到前面,却被大人拦住,只能站在山坡上,急切地向下张望。
敌方的剑客有三四百名,全是身强力壮的女子,带头者是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身穿黑色兽皮裁成的大氅,长着硕大有力的下巴,眼睛跟大雪山居民一样,总是眯着的,重剑在他手中显得轻飘飘的。
两伙人相距五十步左右停住脚步,落神峰一方的地势稍高一些。
多少年了,大雪山五峰部落的混战终于迎来完毕的曙光,身为成功者,弹多峰族长龙啸士有许多话要说,“放下剑,女人和十岁以下的孩子可以活。”
“活着给弹多峰当奴隶吗?”龙擒鹰宁愿直接展停战役,但是在大雪山,有些规矩总是要遵守的。
“五龙子孙只会当剑客,不会当奴隶。”
“是吗?那些失踪的孩子是被野兽叼走了?”
“不管是谁叼走的,都不会是我。”
龙擒鹰回头看着沉默的族人,不明白本人说这些废话有什么用,于是双手举起重剑,发出宣战,“落神峰龙擒鹰,求战。”
老人迈着沉稳的步伐,进入两伙剑客之间的场地,刹那间雄心勃发,手中的剑似乎也轻了许多。
龙啸士冷冷地哼了一声,他可以下令蜂拥而上,将落神峰最后一股力气赶尽杀绝,但他决议按规矩来,让那些心胸疑虑的人看看,谁才配当大雪山五峰共主。
他本人不会上场,杀死一名垂死的老人,不会给他带来荣誉,。
一名二十多岁的剑客抢先越众而出,他盼望诛杀落神峰族长的名声,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假设有人提示他小心,他会勃然大怒跟其翻脸,一个快要七十岁的老头子,假设不能在十招以内毙敌,那才是最丢脸的事情。
“我是弹多……”
“来吧!”
老人大喝一声,整座山谷似乎都为之一颤,年轻剑客前面的话戛但是止,脸上不由得一红,低喝一声,持剑冲了上去。
龙擒鹰计算着对手的步伐,觉得差不多了,猛然跨出一大步,第二步高高跃起,重剑先下手为强,狠狠地砸向年轻的剑客,力道之猛,让人无法置信这是一名行将就木的老人。
年轻剑客硬接了这一剑,双腿深深堕入积雪之中,身子一晃,老人的第二剑曾经砍来,年轻剑客再次硬接,一屁股坐在地上,依然咬着牙,双手托着重剑。
热血在龙擒鹰松驰的皮肤下面快速活动,心脏喷薄欲出。
第三剑,砍断了对手的重剑和半边身子,白色的血迅速地在白色的雪下面漫延,仿佛单调山谷中的一朵鲜花。
热血冷却得如此之快,龙擒鹰突然间连举起重剑都觉得困难,但他不能退避,也不能认输,身后站下落神峰全部的族人,哪怕只是保护他们一小会,他也要坚持下去。
重剑重新举在空中,一缕血丝顺着冰一样润滑的剑身弯曲流下。
龙啸士面色阴沉,老家伙还跟从前一样顽固,不能再让族人一个接一个上去送死了,他扭头看了一眼身边的主人。
主人点点头,解下厚重的斗篷,拔出腰间的单刀,走向场地中间的老剑客,。
他没有糜费工夫自报家门,而是直接跑向龙擒鹰,老人枕戈待旦,这人一看就不是大雪山儿郎,似乎是名高手。
两人相隔还有不到十步,一剑一刀行将交锋,斜刺里飞出一只雪团,直逼持刀主人。
主人陡然止步,挥刀挡开雪团,神色一变,“落神峰也学会暗箭伤人了吗?”
龙擒鹰跟敌人一样诧异,对这种指控怒形于色,正要启齿驳斥,左手山坡上一个声响曾经抢在他的前面,“暗箭伤人是金鹏堡的专长,别人可不容易学会。”
一名不到二十岁的青年,全身都穿着雪白的衣裳,隐藏在雪地里,居然不断没有被发现,他的神色异样惨白,腰间别着一刀一剑,大雪山的剑客谁也不看法他。
“金鹏杀手!”有人惊呼,认出青年腰间的一柄兵器是狭刀。
一触即发的两伙人同时发出咆哮,他们之间的仇恨再深,也不比不上对金鹏堡的憎恨,正是那个不择手腕不求荣誉的杀手组织,堵住大雪山的出口,每年都从各个部落偷抢拐骗不经事的儿童。
大雪山五峰部落连年内斗不休,每一方提出的口号都是结合抗击金鹏堡。
“我叫杨欢,是金鹏堡的潜逃者,这一位才是如假包换的金鹏杀手。”等到单方的呼啸声全都中止,青年才为本人辩解。
“杨欢”这个名字没有几个人听说过,可是“金鹏堡潜逃者”许多人都有耳闻,两名年轻的杀手在众目睽睽之下逃得无影无踪,这是独步王的奇耻大辱,在整个西域传播甚广。
“哈哈。”持刀主人发出不屑的大笑,“你说我是金鹏杀手,我还说你是奸细呢,凭你一句话,就想证明弹多峰与外敌勾搭吗?”
主人很聪明地将青年的指控引向身后的弹多峰族长龙啸士,。
青年不是来做口舌之争的,拔出腰下的剑,像最灵巧的鹿一样,腾跃着冲向持刀主人。
无论是大雪山哪一方的人,都不会干涉这场公平的比武,龙擒鹰甚至退后数步,将场地让出来。
持刀主人双腿微蹲,等待最佳机遇好突然跃到对手侧后。
青年几个腾跃就到了近前,像一阵风似地从敌人身边擦过,似乎临场胆怯,没有交手就逃跑了,直到冲出十几步,才停住脚步,转身看着不动的持刀主人。
“他身上有金鹏堡腰牌,这是他们相互辨认的凭据。”青年收起剑,表示战役曾经完毕。
只要极多数人看清了青年的剑招,龙擒鹰即是其中之一,他离尸体最近,走过去,手一碰到持刀主人,尸体就倒了下去,他弯腰探索了一会,掏出一块淡黄|色的椭圆形玉牌,高高举起,向众人展现。
金鹏堡腰牌,每一位大雪山剑客都认得。
没人信任突然冒出来的白衣青年,但不管是敌是友,都置信落神峰族长龙擒鹰。
即使是龙啸士,也不敢指摘老剑客造假,他将锋芒对准了青年,“阁下的手真是快,塞腰牌栽赃陷害搬弄是非,果真是金鹏堡的风格。”
“嘿,你也知道金鹏堡擅长搬弄是非。”青年抬高声间,让山谷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听到,“大雪山堂堂男儿,不能联手抗敌,只会同室操戈,你们难道不脸红吗?”
大雪山剑客可不习气被人指摘,无论这人是出于好意还是坏意,两伙人同时转向青年大声呵责,心急的人抗着重剑就向他冲去。
反而是龙啸士止住了族人,他明天的目的就是要铲灭落神峰,不愿节外生枝,“小子,胆子倒不小,你有什么资历说这话?”
青年没有看问话的人,目光投向龙擒鹰,“我是龙涛龙海的冤家,他俩临死前委托我重整大雪山五峰,。”
龙擒鹰虽然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身子还是一颤,“我那两个孙儿死了?”
“嗯,他们在石堡里杀死了一名金鹏杀手,遭到了报复。”
“好!”龙擒鹰大喝道,能在金鹏堡内杀人,大雪山里还没有别人做得到。
落神峰多了一名剑客当帮手,龙啸士冷哼一声,这对明天的战局没有影响,而且白衣青年干涉决斗,省了不少费事。
龙啸士举起重剑,从腹腔最深处喊出一个字,“杀!”
两伙人呼啸着冲锋,他们不喜欢言语辩论,只会流血拼杀。
一场混战行将暴发,白衣剑客正好被夹在中间,他撮起双唇发出锋利的哨声。
阴沉的天空中突然多出一片乌云,在众人头顶快速擦过。
红顶大鹏从天而降,第一下攻击就啄去龙啸士的一枚眼珠,随后重新飞起,落在白衣青年身后,张开庞大的双翅,将他护住,昂首吞咽,睥睨左右。
两方剑客齐声惊呼,将龙啸士的惨叫声都压住了。
故老传说,大鹏鸟以众龙为食,身为五龙子孙,这是他们最忌惮的生物,没想到这世上真有这样一只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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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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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主沈谅掀开帐帘一角向外窥望,满心希望三年的奔波到此完毕,不出半月,本人就能回到石堡,重博得王主的宠信
一想起那两名在他眼前逃跑的年轻杀手,沈谅就会生起一阵怒意,其中既有针对逃亡者和本人的,也有一点落在王主身上,他抢在孟夫人之前包围了潜逃杀手,结果播种的却是一场灾难
谁能想到欢奴居然能骑着大鹏鸟飞走,这出了人力所能控制的范围
或许他应该想到荷女会跳崖逃走,鬼叫崖一带正是当初大荒门弟子偷上绝巅的途径,那些凿在崖壁上的铁钉早被肃清,但是钉眼仍在,可他想不到少女杀手的轻功会如此之好,顺着绳子溜下去,然后一路抠着钉眼下山,等他反应过去的时分,曾经晚了
预先,石堡独一能做的补救措施就是将钉眼也都堵死,同时在鬼叫崖设置箭塔,派人驻守
沈谅为了稍稍补偿本人的差错,曾经腰系细绳,亲身垂到崖下察看,大部分钉眼曾经被泥土堵住,勉强能插进一根手指,轻功再好的人,面对此种险境也难免心惊胆战,只需一口吻没喘匀,结果就是粉身碎骨
因此,在沈谅心目中,他佩服的人是荷女
这名女杀手不只当机立断,而且胆大心细,她没有背着欢奴,最后时辰独自攀崖而下,显然觉得他是个负担,很能够会将两个人都害死
沈谅搞不懂的是,荷女为什么要背叛,那样一名优秀的杀手,绝不会为情所动
而且她消逝了,踪影全无,不像那个欢奴,四处杀人,让大鹏鸟留下独特的标志:没有眼珠的尸体
沈谅将欢奴的行为视为对金鹏堡尤其是本人的公开应战,他跟随着那些没有眼珠的尸体,简直走遍了西域的一切国度,派出一拨又一拨的杀手,屡屡功败垂成,让那个小子溜之大吉
沈谅有一种感觉,奥秘消逝的荷女一定躲在欢奴身边,只需欢奴明天自投罗网,他就能将两名潜逃杀手全都处理掉
正是清晨时分,营地里极为安静,巡查兵士的脚步声与兵器晃动声明晰可闻,一切正常,就连兵士们也不知道这座帐篷里潜伏着金鹏堡最顶尖的杀手
沈谅放下帐帘,回头看了看神情紧张的三个人
一名面目黎黑的老者,手臂粗壮,微有些驼背,这是疏勒国最有名的铁匠之一,尤其擅长炼造刀剑,另两人是年轻的徒弟,忸怩不安,甚至不敢低头瞥一眼门口的杀手
欢奴明目张胆地要求疏勒营交出铁匠,沈谅一度以为这是圈套,直到他看到那封措辞僵硬狂妄的信:
群龙之首、五峰之王晓谕尔等:五日内退避三百里,留下铁匠达伽
没有落款,也没有欢奴的名字,但是沈谅知道这就是他,大雪山发生骚乱的音讯早已传到金鹏堡
七八个月前,杀手杨欢逃进大雪山,在大鹏鸟的协助下击杀数十名弹多峰剑客,强迫族长龙啸士与宿敌落神峰握手言和,随后是一连串的争战,大剑峰、小剑峰、华盖峰全都参与出来,剧烈程度出了金鹏堡多年来暗中挑唆的成果
隐藏的金鹏杀手不是被杀死,就是逃出大雪山,不过战乱的音讯不断持续不绝,从来没有接近完毕的意思,沈谅慎重地决议坐观成败,直到这位“群龙之首、五峰之王”突然冒出来
沈谅忍不住冷哼一声,家仆之子、潜逃杀手居然也敢自称“王”,这个欢奴大概是疯了
随着这一声哼,两名学徒像踩到了火炭,猛地一蹿,偷偷打量师父达伽,立刻垂下头,生怕一个眼神惹来杀身之祸
小小的帐篷里潜伏着二十名杀手,铁匠与学徒却看不到一丝一毫的行迹
只要刀主沈谅不断没有隐身,他置信欢奴与荷女一定会来偷袭,那两个人是金鹏堡培育出来的杀手,即使人曾经背叛,行为方式也还是跟杀手没有两样
一切都会在明天完毕
“群龙之首、五峰之王”发出要挟的第五天,太阳刚刚升起,草叶上的露珠还没有晒干,守卫军营的兵士们远远望见一名骑士渐渐驶出大雪山山口,奇异的是前方明明有斥候与暗哨,却一声提示也没发出来
音讯迅层层上传,越来越多的人聚到军营门前,瞭望那名黑马骑士
“他就是‘群龙之首、五峰之王’?”将军诧异地问道,觉得金鹏杀手真是小题大做,还设什么潜伏,他们想杀的人直接走过去了
“难道大雪山里的人都死光了,剩他一个人自封为王?”有人做出这种猜测,引来一片笑声
“可是斥候都跑哪去了?”个别人发出慎重的疑心,声响却被周围的喧哗淹没
将军身边的一名亲兵弯弓搭箭,向黑马骑士射去,箭矢擦着他的肩膀落地,骑士止住马匹
军营里的笑声响亮了,大都是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