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
世,林瑾才去了雷士德工学院修读药剂科。
班中男男女女,皆是新思想新潮流,因此她也常和男同学结伴外出游玩。但是现今让她去扒陌生男人衣服,这对她委实属于头一遭。
林瑾深吸几口气,才在床边慢慢坐下,手中的热毛巾一点一点,将男人脸上混着血的污迹擦净。
男人密睫忽闪,鼻梁高挺,薄唇微微抿着,整个下颔线条清晰又流畅。不似中国男子的面容,倒有些像圣芳济书院花园里的那座希腊雕塑。
只是不知是什么眼型?
林瑾突然盼望男人是什么眼型都好,只要不是桃花眼。她想到弄堂口敲小锣算命的宁波人说过,桃花眼的男人最是凉薄,靠不住。
不过就算凉薄又怎样?
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的姆妈并不会允许她和一个小流氓有过多往来。
林瑾将男人扶起来,把他后背靠在自己身上,腾出两只手便去脱他沾满血迹的白衬衫。
男人的伤口并不重,只有几个刀口,看来衣服上的血大多是属于别人的。
林瑾悄悄松了一口气,只觉心中似有什么东西轻轻落地。
她重新绞了把热毛巾,给他仔细擦拭身子。
这是她第一次看男人的裸体,或者说是第一次看年轻男人的裸体。
她以前在震旦医学院辅修过解刨课,不过用来上课的是一具年老色衰的男性尸体。
远远没有眼前的鲜活年轻,隆起的腹肌还会随着男人的呼吸,一鼓一鼓。
毛巾擦过的地方,古铜色肌肤便会闪着湿漉漉水光,像是猫咪添了一口的酒心巧克力。
林瑾垂下眼眸,拿过药水和绷带为男人包扎伤口,动作比窗外的月光还要柔。
一切稳妥,她给他扯过床边的被褥盖上,心里则盘算,明天要去永安公司买一件男式衬衣。
许是心不在焉,她给他盖被时,柔软细腻的左手,无意间碰到男人裤裆,那硬如铁的触感,霎时让林瑾脸烧起来,热热地,直烧到了耳根。
初相识·肆
东方鱼肚翻出一根白亮的信号,曙光与薄雾开始在城市上空苟合。
林瑾趴在书桌睡了半宿,醒来扭扭脖子,只觉浑身腰酸背痛得紧。大脑则处于一片混沌,待回过神,想站起时,却蓦然发现床上有个异物。
想了半日,才记起昨晚她带了一个野男人回家。
这一切简直梦幻的可怕,她怎么就把一个小流氓带回家了?
看来黑夜果然是灌了烈酒的小妖精,居然引诱她做如此离经叛道之事。
林瑾捏了捏脸,确定不是做梦,才鼓着小嘴退出房间,准备洗漱赶回药房,以免早班同事发现店里空空荡荡,连一个鬼影都无。
胭脂红的霞光似火绒般在苍穹升起,海关大楼的威斯敏斯特钟声曲“铛铛铛”响彻整个英租界。
林瑾从外白渡桥走过时,只觉上海滩一下子热闹起来,骗子,乞丐,小偷,拆白党都被这雄浑的钟声唤醒。
行尸走肉们,开始了他们崭新的一天。
她小跑到四马路,急急推开药房玻璃门时,小芳正端坐在那,背挺得笔直,认真地写销售报表。
小芳虽穿着白大褂,却是掩不住的风情妩媚。眉若远山,眼若水波,标准的小开杀手。
“木木,你又溜出去吃生煎馒头了,对伐?”小芳见来人是林瑾,遂放下自来水笔,粉嫩的唇角微翘,上面擦着新色号三花牌口红。
林瑾没有否认,只是拍拍胸口,轻喘了几口气,“早晓得你来那么早,我就不心急火燎往这儿赶了。”
“我不放心你呀。”小芳笑了,她转着自来水笔,慢悠悠说,“我昨天和女朋友看电影,马路上遇到交关巡捕房和警察局额人,说是又有帮派在闹事。所以特地起个大早来药房看看。”
说到这里,小芳倏得停下手中动作,脸色严肃,看向林瑾有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