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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雇佣兵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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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热的阳光炙烤着大地,将人间变成了一个大火炉,一阵风吹来,漫天的黄沙扬起,扑了他满脸,沙砾进入双眼叫他想要流眼泪,稍微咀嚼一下就可听到沙砾同牙齿碰撞的咔嘣咔嘣声。地面烫的能灼下一层人皮来,热气透过他的脚底蹿进身体,将他体内的水分都蒸发出去,汗水不断地从他的身上渗出,有的还没有落下就已蒸干,只留下浅白色的痕迹,有的落在沙地上,在地面上洇出一个小圆点,转瞬不见。举目望去,是无边无际的金黄色沙海,寥寥的轮廓却叫人望而生畏,它似乎看不见尽头,也没有尽头。

少年不知道自己已经走了多少天,正如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他在一片废墟中醒来,空白的记忆让他不知道何去何从,但是身体的本能教导他该为自己寻一条活路,于是他离开废墟,踏上了旅途,而废墟的周围却是荒芜空寂的广阔沙漠,他醒来时并没有衣服,赤身**在路上走了不知道多久,这期间他吃了一只蜥蜴一丛草,非常好运的是他在草下找到了一小滩水。后来他又抓住了一条眼镜蛇,在吃了那条蛇之后,他昏了过去,再醒来时他原本没有头发的脑袋上都长出了短短的头发。这场觉睡的是酣畅淋漓,他觉得自己恢复了元气,惦记起毒蛇的滋味来,又走了三天,他终于见到自己的同类——人类,准确的说,是死去的人类,新死不久,尸体还没有完全被黄沙掩埋。没有做过多的犹豫,少年从死尸身上扒下了衣服套在了自己的身上,然后翻遍了所有的尸体他都没有找到食物和水,这让他非常沮丧,接着他蹲在尸体旁边考虑了一会儿,用黄沙盖住了尸体。

接着继续上路。

晚上的时候,他站在一个地势稍高的沙丘顶端看到了火光和围着篝火的一些人,借着夜色遮蔽踪迹,他接近了这群新出现的人,等到大部分人都睡觉休息只剩下一个人守夜的时候,他避开众人的耳目,偷偷到了骆驼旁边,去摘驼背上挂着的行囊——他需要水和食物。

“是谁!”一声呵斥将他的行踪暴露。席地而眠的人纷纷醒来,举起手中的墙对准他,他夺下一个行囊转身就跑,没跑出几步,伴随着枪声响起,一颗子弹从他的胸口贯穿而出,一颗子弹击中了他的大腿,叫他趔趄着跌倒。

有人走近,用力地提了一脚让他翻了过来,力道之大让他觉得五脏六腑都已移位。对方巨大的影子遮蔽住了空中的月亮,野兽轮廓的影子,模糊的视线里人影攒动了一会儿,偷来的被他紧紧攫在手上的包裹被拿了回去,对方就离开了,没有补枪。

他的意识模糊并没有持续很久,大概不到半个小时,他慢慢觉得自己的情况好了许多,腿上的似乎不疼了,胸口也舒服了很多,先前濒临窒息边缘的难受感消散去,看了几分钟空豁的天空,他发现自己也想不通怎么会这样,但这大概就是之前几天他没有进食却能支撑那么多年还活着的原因,像是赖床一样,他在地上躺了片刻,才慢悠悠的爬了起来,摸了摸自己身上,伤口已经消失不见了,衣服上的血迹还没干透,他从地上捡起两颗扭曲的子弹。

那伙人还没走,他蹲着想了想,鄙视半途而废,于是又蹑手蹑脚地去偷东西,毫无疑问地再次被发现——被变故惊醒的人大多还未睡去。

这次他没有吃子弹,而是被活捉了。

一群人围着他吃惊不已,少年跪在地上,手脚都被缚住,低头不说话。

“这不是刚才那个混蛋吗?”

“我记得他吃了好几枪。”

“维克多!你的子弹射歪了吗?”

“放你娘的狗屁!”

“他这小子怎么还活着?”

“怀疑我的枪法那你要不要来试试看?”

“呵呵,还是算了,我开玩笑呢。”

挤在一块的人群自动的划来一条路,一个如野兽般壮硕的男人映着火光走了过去,少年抬起头,看着这个人,他留着满脸的须髯,深棕色头发,深棕色眼睛,宽眉阔额,一团煞气,仿佛风云际会。

少年被拎到火堆边上,光线明亮的地方,对方深锁眉头摸了摸他衣服上的血渍,接着一把扯开了他的衣服,白皙的没有半点疤痕的皮肤暴露在众人的视线中,白花花的直晃人眼睛,有人吹了一声口哨,“皮肤真好!看上去比镇里那几个小娘们摸着还舒服的样子。”

扒他衣服的男人又去摸他大腿上的血迹,意识到可能要被脱裤子,少年脸一黑,挣扎了起来,但他这点动作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因为伤在大腿上,从下往上撩并没有直接从上面拽裤子下来方便,于是他还是不幸地被脱了裤子,下/体和光洁的大腿均被看个清楚。

少年羞耻的涨红了脸,扑腾着却没有办法挣脱对方的钳制。

“……伤不见了。”男人若有所思说。

“要杀了他吗?老大。”

“这是浪费子弹。先等一下。”男人沉默片刻,从腿上绑着的带子上取下一把匕首,在少年的手腕上划了一刀。

在众人的注视下,这个深可见骨的可怕伤口从涌出鲜血到停止出血,再到肌肉组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生长——这看上去像是细长的虫子蠕动——最后愈合完成,前后不过几分钟的时间,而且连个疤痕都没有。

“酷~!”有人赞叹,满是羡慕。

“你说割了这个小东西的那条小虫会不会再长出来?”

“哈哈哈你去试试啊。你把那东西割下来干什么?泡酒喝?最近不行了?”

“嘿嘿想知道吗?想知道你给我睡啊。”

头领男人平静地阐述:“这是个变种人。”这会儿在场的人都看出来了。他掐着少年的脖子,“想要活命就老老实实的,我会带着你。”

少年没说话,湖蓝色的眼睛里是麻木和阴霾。

“我们带着他干嘛?水和吃的都快不够了。”

“——就是因为水和食物不够才带着他。”男人冷冷地回答,一阵风吹来,光照在他的脸上,忽明忽暗。

“……”众人一个哆嗦。

最后少年没有被吃掉,从两个意义上来说。

他成功地撑到了这些人抵达他们的“基地”,并莫名其妙地成了这帮匪徒的一员,阿拉伯佬阿慕尔暧昧地扫了扫他的屁股,说,“你都被我们看完了,我们当然会负责的。”

少年问,“这里是哪个国家?”

有人告诉他,“这里没有国家。”

这里是中东,地处三大洲中心,战略要地,国家分立,互相势不两立,而各国之内,又分崩离析,这里的人过着最穷的生活,住的土地上却拥有名为石油的比黄金更黄金的宝藏,宗教混乱,信仰纷杂,三天一大战,一天一小打,你不知道下一分钟会不会从转角射来一颗子弹。生命在这里不比草更重。

反正在哪都要活下去,他索性就待了下去,但是他想不起自己的过去,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大家就胡乱的叫他,好一点的叫他“漂亮的小男孩”,猥琐点的就直接喊“翘屁股”,他开始会扑上去和人缠斗,有时候赢,有时候输,赢了不能组织对方下一次继续叫,输了更不能,到了后来他也就坦然了。

过了一段时间,他的头发开始边长,令人惊奇的,他的头发竟然是白色的,看上去很不健康的颜色,稍长一点他就会给自己剃掉,只留一个指节的长度,因为他的少年白头,众人又给他取了新的外号——白头鹎。

“首领叫什么?”他问。

“维克多。”

“嗯。”

“我们组织的名字,是以他的外号命名的——剑齿虎。老大和你一样都是变种人。你说都是变种人,为什么你的异能那么没用呢?”

“……”

维克多心性残暴,杀人手段一流,出任务的时候会提溜着少年去杀人,但不像是培养伙伴,倒像是在训练一只小兽。

“你为什么不在我身边使用异能?”少年有一次问,他向往见识首领的异能很久了,“不能给我看吗?”

“我在你的边上用不出异能。而且对付那些小角色用不着异能。”他回答说。

直到后来的一天,维克多不知道是不是觉得少年没个名字很碍事,就随口给他取了一个名字,“以后你就叫吉米吧。”

少年没有问为什么,点头答应了下来。莫名的,他感觉这个名字是再适合自己不过的了……就好像很久以前,他就拥有着这个名字。

这这这也太可怕了……沃伦心有余悸地想着,赶紧跑出去,在柏油路上一个蛛网裂痕的坑中把嵌在地面里的罗根拔了出来,“你没事吧?”

罗根扶着脑袋,被摔的晕晕乎乎的,“……没什么大事。死不了。”

小女孩也意识到自己又做错了,她也跟了过去,有些委屈又有些忐忑,先声夺人道,“我都说了叫你别碰我的话。我控制不住的,弄死你可不是我的错。”

罗根:“……”

沃伦:“……”

这个小女孩看上去非常年幼,十岁出头,最多应该也就十二三岁,棕色的长头发刚刚过肩膀,带粉色帽子,帽子上印着小猫的脸,还有两只猫耳朵,穿浅粉色的卫衣和深粉色裤子,脚上是一双运动鞋,表面上真的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可爱的小女孩。

但是一招秒杀金刚狼,白痴都能想得出这个女孩绝对不是普通人。

“你是变种人?”罗根问。

女孩眼神闪烁,戒备地看着罗根,“不准说出去,不然我就揍你!我很厉害的!”

罗根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从地上站起来,弹去身上的灰尘,“我也是变种人。”被这么一摔,虽然不疼,但脑子是清醒了不少,他也明白自己刚才是冲动过了头,不过他本来也就是要把这个小孩拎下来,并没有准备打他。

沃伦则给出一个亲切和蔼的多的微笑,“别害怕,我也是变种人。没地方去的话,你可以和我们一起,去变种人学校。他是变种人学校的老师。”

比起凶巴巴的罗根来,小女孩显然更喜欢金发的少年。罗根带着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回了车上,这回他主动让出了不少糖果给两个孩子吃。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要吃的你可以问我拿,但不能用偷的。”罗根说着,只觉得场景颇为熟悉。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这番话他对吉米也说过……可他的小花栗鼠又爱干净又乖巧,和这只脏兮兮的小野猫才不一样。

沃伦比她会哄孩子多了,两个人挤在副驾驶座上说着话,不一会儿就交上了朋友,小女孩心甘情愿地道出了自己的名字——莫莉·海斯。 至于为何流浪他们倒是没有多问……反正作为变种人的经历大家都相差无几,心底有数。

莫莉不喜欢罗根,毕竟他们第一次的见面很不友好,罗根没教训成她,而她打了罗根。

莫莉觉得罗根这个男人太阴沉,身上从早到晚就缠绕一股让人恶心的颤抖的悲情气息,像是以前妈妈喜欢看的蹩脚三流肥皂剧里的痛失挚爱的男主角——x学院的众人大多不认同她的看法。在她之前来到学校并认识罗根的人都说罗根是个阳光灿烂的好人,莫莉觉得不可思议。

“不要问太多。”小淘气玛丽告诉莫莉,“他带大的孩子因为救他死了,从此一蹶不振。我们一致绝口不提此事,希望他能早日恢复精神,但似乎没太大好转。”

莫莉不太明白感情的事,她在这方面格外不开窍,她只有点羡慕罗根对他的孩子的亲情……她曾经也以为自己被父母深爱着。

在最初遇见罗根的那一次,沃伦带着她站在树林的边缘,目送罗根走进植被稀疏的焦土,他在一块地上跪下,然后哭泣。

也是因为这不太美好的邂逅,以至于莫莉对罗根的印象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停留在脆弱悲伤可怜之上,这个傻大个看上去不堪一击。

有一回,莫莉不小心看到罗根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很是落寞,捧着一本日记本在看。那时候已经是她进入x学院以后过了不短的一段日子之后的事了,罗根似乎也像众人口中说的那样慢慢地恢复了过来,至少脸上的笑容多了不少。直到后来……

说到这,我们得提一下简的孩子,一个男孩,大家都叫他“小魔王”,无恶不作,整天到晚恶作剧,简直坏透了,最可怕的是他完美的继承了简和斯考特的能力,虽然目前并未全部挖掘,可已经叫人头疼不已。

简有时也会感到害怕,她总感觉这个孩子不像是一个正常的变种人孩子。而且在生这个孩子的时候,她似乎有那么一小会儿,感觉到自己精神的另一面——凤凰归到了自己的体内,那时她看到一团黑气迅速地蹿进了她的孩子身上。她不敢说,但她一直暗地里戒备着这个孩子。

“小魔王”格外喜欢折腾罗根,有几次还想毁了吉米的日记本……他似乎很讨厌吉米,谁都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讨厌吉米。

x学院是变种人的世外桃源,比起政府划定的m镇,这里的环境好多了,而且m镇上的全都是被政府抓起来的变种人,大多是小偷强盗瘾君子一流,非常不太平,听说每天都要注销许多户头,x学院还在不停地接一些变种人孩子进来,但城堡里的可用床位已越来越少。

x教授生前留下的钱越来越少,大家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赚钱供养那么多孩子的生活。就在大家为难的时候,有人匿名寄来大笔汇款,自称是x教授的好友,笔迹看上去倒是很像教授。

“教授有什么好友?”欧洛洛不解。

“……好像只有万磁王那个老家伙吧。”斯考特说。

“说起来那个老家伙已经很久没出现了。”

“谁知道呢,好像他在那场混战中中了解药,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谁都不知道在世界的一处角落,万磁王正暴跳如雷,“你怎么敢把我的所有积蓄全部贪去?”

而少年身老人心的x教授无辜地眨眼睛,“你和我一起回x学院我就还给你。”

“我迟早要杀了你。”万磁王阴沉的恶毒的说。

x教授乐呵呵地笑,“一大把年纪了,别老发脾气,高血压又要犯了,到时候你是想去医院然后被政府发现送去那个m镇?哦,对了,艾瑞克,我建议你改一下你的银行密码,那未免也太好猜了……你怎么会想要用我的生日来设密码?”

万磁王语塞——别多想,老友,那不应该是你的盲区吗?谁会想到敌人把自己的生日设成密码?

总之,生活日复一日。

罗根原本以为世上所有的伤口都会在时间中愈合,却没想到自己没有一日能忘怀那个孩子——他并不是没有失去过所爱之人,十多年前,他曾经在日本爱上过一个女人,他们一度相逢,匆匆相爱,还来不及相处多久她就离开人世,现在想起来,那个女人的相貌都已经模糊了,他只记得她笑起来的时候特别温柔。

我有一天也会像这样忘了吉米?一念及此,罗根就彻夜难眠。

偶尔“小魔王”也会在暗地里看着罗根难过的样子偷笑,并嘲笑,“白痴,吉米根本就没有死。”——把“凤凰”都弄的残成这样的强者怎么可能会死?可他就不告诉罗根,谁叫吉米害的他那么惨,他那么厉害的变种人,居然被逼的只能躲进一婴儿的身体——再大一些的,他就没有把握夺取意识权了。每每折磨罗根的时候,他就有种间接欺负吉米的快感。

在政府的舆论引导下,社会中关于变种人的负面情绪达到了顶峰,野兽这个变种人事务所的所长愈发不受政府重视,屡屡被敷衍,可又不到撕破脸皮的时候。

“人类根本就不了解变种人。”欧洛洛抱怨着,“政府口头上说要宽待变种人,结果现在情形越来越混乱。你们说该怎么办?”

“汉克提出建议,我们需要一些文章,关于变种人的。大家都来写写看吧。”

“……我觉得我也许有点办法。”罗根忽然想到什么似的说,他记起他读了无数遍的吉米的日记,那是吉米的第一本日记,他还只有八岁的时候开始写的日记。

——一个星期后,在一份报纸的第二版面的豆腐块角落上,一篇署名为j·l的随笔散文被刊登了出来,这篇文章的文笔十分稚嫩,读起来就像是孩子写的,好吧,事实上它也就是孩子写的,普普通通,唯一出奇的是,这篇文章中的“我”……似乎是个变种人。

很快过去了三年,在高强度的训练和子弹鲜血的洗礼中,吉米蜕变一新,他的身形似乎已看不出当初的模样,白种人的血统给了他健壮的体魄,身高近一米九,浑身上下满是肌肉,却不会过度膨胀,流畅而优美的线条让他看上去像是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一双湖蓝色的眼睛能看的很远,这叫他的远程狙击命中率一直居高不下,也总能迷倒附近的许多棕色皮肤的姑娘,可他不和其中任何一个交欢,被同伴嘲笑“不行”也全不介意,隐隐的,他似乎有一种自己在等待着谁的念头。

而比较神奇的是,他的皮肤怎么晒的也晒不黑,也不会晒红晒伤,一年到头都是吸血鬼般的苍白,光看他的脸色,像是十分虚弱随时会死去的模样,非常有欺骗性,而他这模样也有好处,比起其他成员来说,他和各种正装的违和度最低,占皮囊的便宜,一些富人在雇佣他们的时候总是点他贴身保护。

当然,在身手方面,吉米也是“剑齿虎”中首屈一指的,这归功于剑齿虎维克多不遗余力地培养。

吉米大概有点明白,首领想要自己为他做些什么,他也明白等维克多提出来的时候,他绝对不会拒绝。

有一次,吉米执行任务回去,维克多突然提出请他去喝酒。

当时维克多坐在桌边,以一片长长的叶子搅拌着浑浊的酒液,以涤荡去酒里的苦味和涩味,“你知道我不是好人。我不会无缘无故地养一个吃白饭的。”

吃白饭?我也帮你杀了不少人,接了很多单子吧?吉米不满地想着,嘴上却客套地说着,“我很感激你当初救了我。”——虽然起因是杀人灭口。

“我知道应该你自己不会一辈子都待在‘剑齿虎’,孩子,是时候出去走走了。”维克多说。

吉米皱起眉,“你是要踢我出团?”

“不,是我快没办法维持这个组织很久了。”维克多说。

吉米愣了愣。

“我活不长了。”维克多将酒一口饮尽,脸颊上浮起两团酡红,“变种人和普通人的生命有很大的不同,我的生命比起一般人类来说已经长了很多,到现在,我已经活了一百七十多年。我一直想打败一个人,但失败了,现在的我比以前更弱,这个心愿大概到我死都不能完成。”

“你是要我帮你杀了他吗?”吉米想了想,揣摩着问。

“别自作聪明,小子!”维克多冷哼一声,“这个世界上只有我‘可以’杀他。我只需要你做的,是如果遇见了他,就挑战一下他。”

吉米点头,表示答应,“好的,首领。”

“如果他输了就把他杀了吧。……连你都打不过的话,还不如来地下陪我。”维克多说。

吉米:“……”这真是个怪老头。“你要杀的人是谁?”

“你以为我给你的取的名字是怎么来的?说起来,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名字叫‘詹姆斯’,大多数时候,我也叫他‘吉米’。”维克多说,他像是笑了一下,嘴角一斜,思绪从荡漾的琥珀色酒液上滑过,仿佛回到了那个月夜,血迹蔓延的那个夜晚,那时詹姆斯还是个年幼的孩子,发着烧,汗水打湿詹姆斯的头发,而他则站在客厅边上观看一场闹剧,作为园丁的儿子,他观看了女主人和自己父亲偷□迹暴露,混乱中,男主人——詹姆斯名义上的父亲中枪倒地,可怜的孩子在震惊和愤怒中长出了狼的爪子——维克多不知道自己有多开心,因为他有一双类似的老虎的爪子。詹姆斯用着异变的狼爪杀死了自己的身生父亲,也是维克多的父亲,天知道詹姆斯那时候六岁,但维克多并几乎没有伤心,这同父亲给他的爱相差无几。

维克多记得当时,他抓住回过神来害怕的颤抖的小詹姆斯,夺门而出,逃离了他们原本的生活。

他对詹姆斯说,“你还有我,我们会一起活下去。”

詹姆斯哭个不停,说话也不利索,他在沉浸在杀了人的恐惧中,“是的,哥哥。我们会在一起的。”他仓皇的脸上犹带泪迹,汗津津的小手抓着他的手,棕色的眼睛装满了不安。

然后转眼,他们长大,分歧,反戈相向。骨爪淬上了坚不可摧的精金,那个曾经需要他保护的孩子,将他的爪子朝向了自己。……这不可饶恕。

维克多从回忆中醒过来,打量着他训练出来的野兽——他有一种预感,这个孩子,能对付得了他那顽固的弟弟。

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是想亲手杀了那个孩子,谁叫他背叛了他呢?

一天后,吉米背上行囊,又踏上了新的旅途。

作者有话要说:破码字记录了。qaq

狗血吧狗血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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