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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玩得开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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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歇尔不喜欢出门。

即使在法师这个家里蹲群体中,雷歇尔的不爱出门也数一数二。他的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法师塔顶,若无必要绝不离开。不得不离开的时刻非常少,他有大量的使魔、傀儡与学徒可以使唤,我们这些爪牙会为他收集一切所需,乖乖进贡到他面前。

我在空荡荡的安全屋中转了一圈,没找到任何战斗的痕迹。一切防护都安然无恙,实验室里没有什么材料短缺,而一个实验暂时告一段落,被搁置在一边。我想不出有什么事能让雷歇尔丢下手中关乎自己命运的实验,他总不会是出门散心了吧?

我不太确定自己应不应该去找雷歇尔,事到如今,我也回过味来,妖精眼泪的任务大概只是个借口。我的导师既然特意支开我,他一定有自己的计划,不用担心他遇到什么危险,同时我也不认为他会一去不复返。但我心里总觉得不太踏实,说不出理由,只觉得不安。

几秒钟后我拍了自己的脑门一下,觉得自己真犯傻。嗨,犹豫个屁!大魔王特意支开我去做什么事,我不赶紧跟上,是等着被他卖了吗?!

我迅速比划起来,常人不可见的魔力在空气中波动,如同被搅动的沙画。

我曾在雷歇尔本人出动的追杀中逃亡了整整一年,我的逃生技巧优秀,追踪技巧亦然——或者说,我不精通追踪他人,但我精通定位雷歇尔。我给他当了很多年贴身学徒、很多年眼中钉,最危险的那些年,我得大致知道他在什么位置,才好往对角线上跑。何况现在,我们之间有了绑定咒,相处了一个月,发生了某些能让讲述魔王故事的游吟诗人窒息的关系,这么多联系足够一个高明的法师(比如我)抓住蛛丝马迹。

我循着雷歇尔的痕迹,在许多锚点上跳跃,数次跳跃后我渐渐发现这儿有点眼熟。雷歇尔并没有往荒郊野外跑,我前往的方向渐渐繁华起来,通往了一个没想到的地点。

篝火堆酒馆。

我站在人来人往的回音港里,望着不远处熟悉的酒馆,开始怀疑我的追踪法术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大半个月前,我曾带着雷歇尔来到这里,吃了一顿差强人意的晚餐。他兴趣缺缺地被我拉过来,又毫无兴致地离开,看上去对这里的每一个部分都充满了嫌弃。雷歇尔为什么会旧地重游?难道他迷上了这里的奇异果烤羊排,为了掩饰这点,特意把我赶走再过来吃?

我脑子里转着不着调的念头,跟着两个醉醺醺的兽人水手走进小巷。片刻后他们脚步踉跄地走回篝火堆,我通过他们的眼睛扫视酒馆内部。

在人群之中,我一眼就看到了雷歇尔。

他没穿黑袍,这回可不是我给他塞了衣服。雷歇尔穿着一件月白色的学者袍,没戴着兜帽,那张脸完全露在外面。我猜他这次给自己施加了忽略法术,没有人注意到那对小小的角,也没有人被魅魔的魔力迷得七荤八素。

说“没有人”,大概不太对。

雷歇尔坐在桌边,桌边不止他一个。有个男人,侧面对着我借眼睛的兽人,正笑得和花儿一样。这面目平凡的路人甲像要说悄悄话似的,身体向前倾斜,凑到雷歇尔耳边耳语。

这货找死啊,我想。

a、雷歇尔脾气不好,且有脾气不好的资本。b、雷歇尔讨厌跟人靠的太近。c、雷歇尔最近正在倒霉,心情更糟。这三条叠加起来,我几乎已经看到了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我无意阻止,静观其变,反正从上一个没眼色雇佣兵的下场看,雷歇尔现下也知道低调,不会弄出太大的场面……

雷歇尔笑了起来。

那并非常见的冷笑,也不是怒极反笑。他的嘴角上扬,眼中依然不带一丝笑意,却垂下眼帘,睫毛的阴影掩住了眼睛里的冷光。这是个假笑,一个礼节性的微笑,放在别人身上,这神情近乎示好。

而放在雷歇尔身上,这简直如同示弱。

我被吓到了,吓得目瞪口呆,精神波动太大,法术失效,兽人醉汉在酒馆里躺倒,对酒馆内部的转播中断。

雷歇尔并不是个死要面子的狂徒,他的社交技能尽管烂,却也不至于全然没有。在有必要的时候,他不介意示弱,只要能攥取更大的利益,一个礼节性的假笑不算什么。我曾见过他对另一个传奇法师露出这种友好的笑容,那个法师在随后成为了他的战绩之一。

可是,前提在于利益。

那就是个普通的人类男性,兽人的视觉这样告诉我,法师的灵视也这么说。我心有不甘,在外面几次施法,结果都一样:人类,男性,三十岁前半,非法师,非传奇。这样一个平凡无奇的存在,这样一张平凡无奇的脸,到底有什么利益值得雷歇尔示弱?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值得雷歇尔图谋?我宁可相信他是为了来吃奇异果烤羊排……

啊。

我想起来,雷歇尔已经很多天没有“进食”。

我感到一碰冷水当头浇下来,随后我笑出了声,路过的人奇怪地投来一瞥,想必看到了一张难看的笑脸。我忍不住要发笑,天啦,如此简单明了的答案,我居然现在才想起来吗?

雷歇尔是个半魅魔,他需要跟人睡,他很久没跟人睡,而且他回避我。从这些显而易见的线索看来,他出门打野食再合理不过。我为什么一直没往这里想?难道我竟以为,他只会选择我,不会去找别人吗?

回头看来,我还真的这么想了。

雷歇尔因为色欲主君的诅咒而对性充满了抵触,是我给他打开了新大门,让他渐渐觉得这事没那么可怕。我们睡了很多次,缠绵床榻,同床共枕,这种事很容易让可悲的低俗生物——比如我——变得头脑发蒙,忘乎所以。我依然记得我的导师是个多冷酷的黑巫师,然而这反倒让我变得更加自命不凡。瞧呀!我冷酷邪恶的导师就在我怀里,就在我身下!他允许我对他为所欲为,他对我投怀送抱,对我充满热情!

我忘记了,这一切只是因为雷歇尔在往魅魔转化。

他需要进食,他变得依赖xing爱,与魔鬼的诅咒有关,与我无关,谁都可以。又不是每个人都会愚蠢地对启蒙者不可自拔。结果我还是把自己当成英雄,以为自己与众不同,那么多年了,居然毫无长进。

我曾爱过他。

我记得十年前的那个晚上,我提前完成了任务,带着光精灵的头颅回塔。那个光精灵与我不相上下,杀死他耗费了我几天几夜的谋划,还带来了一道几乎贯穿胸口的伤痕。我几乎耗尽魔力,但仍然马不停蹄地赶了回去,我想要用这头颅换取老师的赞许。

我直接传送到了塔顶,与雷歇尔休息的地方只有一墙之隔,这是属于我的特权之一。我可以直接来到最接近雷歇尔的地方,不需要通报,没什么东西阻拦。尽管深知他有一大堆防护措施,传送到塔顶也不代表什么,我也一度为这信任自豪不已。只是这一天,在听到那对话的时候,我为得到这项特权深深后悔。

“……全部?”魔鬼语隐约传来。

“当然。”雷歇尔说。

“包括你最好用的那把刀?啊,那可是个美味的灵魂。”

我敲门的手停住了。

“只要你出得起价码。”我听见我的老师这样回答。

“是吗?我还以为你很喜欢他呢。”魔鬼喋喋怪笑,“你真的舍得把他卖给我?”

“我说了,只要你出得起价。”雷歇尔傲然道,“海曼是我最好的学生。”

“海曼是我最好的学生”,这话雷歇尔说过很多次。当他这样夸奖我,他的语气总之微微上扬,带着骄傲与认可,每一次都让我热血上涌。雷歇尔对魔鬼说一样的话,在谈到交易我灵魂的时候,一样句尾上扬,满怀骄傲。

而我如遭雷击,仿佛浑身的血都结了冰。

我早就知道我的老师是个什么人,他邪恶又残酷,和魔鬼交易。我知道他将他人视作蝼蚁,他有时会将一些学徒扔进必死的境地,另一些则生不如死。我只是从未想过,自己也是蝼蚁中的一员。

海曼是雷歇尔最好的学生,是他最锋利的刀,是他最喜欢的孩子。我沾沾自喜,甘当走狗,以为自己与众不同。

结果,我不过是他田里最大最显眼的一颗萝卜。

我在法师塔中,雷歇尔肯定知道我在听墙角,他甚至无意隐瞒。是觉得我逃不掉,还是觉得我甘心当一颗忠心耿耿的萝卜,会乖乖等着下锅?现在想来,没准是后者。我那会儿就像个狂信徒,好像他要我去死我也会听话——别人这样认为,他这样认为,甚至我都这么认为。直到我站在门外听见了他的话,被一个耳光扇醒了,我猛然发现,自己并不信仰雷歇尔。

我只是爱他而已。

爱么,首先要有命在才行。

我跑了。

十年前我跑了,成为了雷歇尔法师塔唯一的幸存者。十年后我照旧跑路,篝火堆酒馆只是众多好酒馆中的一个,我当然有别的地方能欢度夜晚。游吟诗人哪里都能玩得开,法师哪里都去得了,我可不会浪费难得的休息日。

也祝雷歇尔玩的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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