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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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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陛下和娘娘是不是太为难人了?”凌蔚大吐苦水,“老师也是!三元及第!亏他们想得出来!”

黎膺听着凌蔚抱怨了半晌,微笑道:“那是皇兄和皇嫂对瑾堂有信心。不过这样确实给瑾堂带来许多压力。毕竟虽说考中考实力,但三元及第,还是有一定运气在的。我想赵祭酒所说,应该是肯定瑾堂有三元及第的实力而已。”

凌蔚感动。听听!这说的才是人话啊!这话听着才顺心啊!是嘛是嘛,这三元及第也是要考运气的!就算状元是皇帝说了算,但解元和会元可不是皇帝说了算啊!现在话说的这么满,到时候没考上,自己岂不是丢死人了?

“不过,无论瑾堂是否能三元及第,瑾堂的学识不会输给别人。”黎膺继续道,“瑾堂就算对自己没信心,也要对赵祭酒有信心。”

“老师很牛,这个我知道。”凌蔚感叹。

“牛?”黎膺眨了眨眼睛,疑惑的看向凌蔚。

凌蔚被这无意间卖萌的动作萌的一脸血,干咳一声:“就是很厉害的意思。”

“是瑾堂家乡俗语?”

“算是吧。”

“瑾堂家乡许多俗语挺有意思。牛?是取牛乃大牲,所以厉害的意思吧?”黎膺笑意加深,露出两颊浅浅的酒窝。

凌蔚再次被萌的一脸血,本来就不怎么听话的心脏,又荡漾了一下,心中默念了许久“这是皇上他弟,这是大将军,想了就被砍头”,才把荡漾压了下来。

真是没办法,作为一个不怎么直的汉子,在看到外表特别符合自己审美的男性,那肤浅的颜控之魂就蠢蠢欲动了。咳,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而且这美人不但拥有弯男最爱的男子气概,性格也平易近人的不像是个骑马打仗的王爷。

弯男爱男人,自然不是爱娘娘腔,那样关了灯,和爱女人有什么区别?弯男欣赏的人,自然是越爷们越好,所以许多弯男过不了直男那一劫,造就了许多悲剧。而他们扮成娘娘腔,也不过是一种心理暗示而已。

这样似乎就可以和女人一样,正大光明的和男人谈恋爱。而一些双性恋甚至直男,在看着女性化的外表和关了灯的情况下,也不介意玩玩。

不过凌蔚有感情洁癖,他已经做好了孤身一辈子的准备。嗯,他也有男友的,还能折叠的男友,虽然清洗和消毒麻烦了一点,但长的可够味,又体贴又安静,绝对不会背叛他。

“瑾堂还在烦恼皇兄期望过重的事?”看着凌蔚明显在神游天外的模样,黎膺轻声问道,“瑾堂不用担心,皇兄只是说说而已。”

“啊,不是不是,我当然知道皇上只是给我一个很高的目标,让我不要松懈。”凌蔚回过神来,为刚才满脑子不怎么健康的思想嫩脸一红,“我只是想着不知太子太傅的位置定下来没有,太子殿下总不能老是跟着我启蒙。无论学的如何,名声总是不好的。”

“这事皇兄已经有了决定。”黎膺倒是真能回到这个问题,“于太傅认为太子聪慧,皇兄心喜,决定亲自教导太子启蒙。待太子启蒙后,再择取多名讲师,一起教导太子。至于太子太傅一职,本就是用于奖赏,以后还是不常设了。”

有太子老师之实,而无太子老师之名。即使当了太子的讲师,也不过是和太子有一份师生情谊,而非像于太傅一样,能从老师的角度评判太子。

至于于太傅,他既然已经自己请辞,就已不是太子的老师。虽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但皇家可不认这个。太子之后尊重他是品德好,不尊重他,也是他差点误人子弟的缘故。

误人子弟,不堪为师。

“皇上英明。”凌蔚略一想,就想明白了其中道理。

皇帝乃天子之尊,他给太子启蒙,没谁敢说不好,对太子的声望而言,甚至比让什么大学者来启蒙都好。

“只是皇上日理万机,还要教导太子启蒙,实在是太过劳累了吧。”凌蔚叹息。虽然经常被皇帝欺负嘲笑,但当今皇帝,确实是个好皇帝。

“咳,这个……”黎膺同情的看着凌蔚,然后不自在的别过脸。

凌蔚:“???”

凌蔚:“!!!”

凌蔚:“王爷!秦|王殿下!不要告诉我,皇帝陛下只准备担个名,其实做这事的另有其人!”

黎膺视线躲闪:“咳,凌蔚……聪慧……”

“不不不,我很笨,我什么都不知道。”凌蔚捂住耳朵,我不听我不听,我就不听!

qaq太子坑了爹,皇帝陛下就要坑我吗?!难道还真的要我继续给熊孩子启蒙吗?给熊孩子启蒙是那么容易的差事吗?带熊孩子玩耍,偶尔教导点东西,自己也担不了什么责任。要是真的把启蒙的事揽了,到时候熊孩子不学好,可真的是自己的错了!

而且熊孩子最后总会长成熊大人,自己可不想因为教导熊孩子启蒙,最后掺和进熊大人的斗争中!看看那几个已经成婚或者快成婚的皇子,明明小胖子位置还稳固着,都已经不老实了!

况且,自己还只有教导的职责,只有义务!!!没有权力!!不但没有职位,连俸禄都没有!!白干活!!

可恶的封建主义头子!真是黎扒皮啊!自己就是那被压迫的劳苦大众!

看着凌蔚瞬间低落的情绪,黎膺忙道:“瑾堂也不必担心,皇兄还是会在国事之余教导太子的。何况就算没有这件事,瑾堂还是会教导启辰启蒙啊,也和现在没区别。”

凌蔚扯出一个苦哈哈的笑容。

这能一样吗?以前自己是业余帮忙,帮的好坏都没关系。现在这件事从帮忙变成责任,那中间的差别就大了呢。

看来,得加快整理典故的顺序了,至少先得把《三字经》啊《千字文》啊之类的启蒙书籍整理出来。

“瑾堂,你写的诗我已经准备让人装裱,挂在中堂。”黎膺见凌蔚显然还在头疼,也知道这事责任太重,凌蔚比其他人都看的更透彻,心中忧虑重,便转换话题道,“瑾堂是见过晏朝的边疆吗?”

凌蔚知黎膺是故意转移话题,对黎膺的体贴,好感又深了一些,心中也不由吐槽,都是一个爹一个妈出来的,黎膺和皇帝陛下简直是两个不同的个体。黎膺一定继承了先帝先后所有的优点!

“流浪的时候见过,只是大多露宿在荒郊野外。”凌蔚前世假期多,工资高,自然大江南北,甚至世界各地都旅游过,讲起边疆的风景,当然没问题。

“草原上倒是一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景,只是那味道确实是难闻。牧草丰盛的地方,那牛羊的粪便自然到处都是,那个味道啊……啧啧……”

“在东北边境,有一条墨河,以河水漆黑如墨而命名。墨河以北的地方,寒冷更深,有一块常年冰雪的地方,称北极。越往北的地方,夏天白昼越长,冬日夜晚越长,被称为极昼极夜。在极夜的时候,天空中会出现五彩的光芒,如同仙人降临。在我朝的墨河,也能见到北极光。”

“西北有大片的戈壁滩,还有一望无垠的沙漠,气候干旱,昼夜温度的差异极大,当地人称为塔克拉玛干沙漠,别名死亡之海。嗯,就是西域。西域的气温差异有一句俗语,‘早穿棉袄午穿纱,围着火炉吃西瓜’。可见一斑。”

“什么是棉袄?棉花是一种如同麻一样,可做衣裳的植物。鹰飞可见过白叠布?在天竺广泛种植,御寒能力特别强。”

黎膺突然抓住凌蔚的胳膊,神情十分激动。

“疼疼疼!”

“抱歉抱歉,我太激动了。”黎膺松开手歉意道。

凌蔚捞起袖子,看着白嫩嫩的两胳膊上两十分明显的手指印,感觉更疼了。

“……瑾堂……”

凌蔚抬头,看着黎膺虽然脸色如常,但耳朵已经绯红,再低头看着自己那白花花的胳膊,忙把袖子放下来:“咳,鹰飞见谅,我从海外归来,总有些时候忘记礼仪。”

“没事没事。”黎膺忙摆手,“大丈夫不拘小节,瑾堂可随意。”

我可以随意,那你耳朵红什么红啊。凌蔚腹诽。

“请问鹰飞有什么疑问吗?”

“瑾堂刚是否说,白叠布是从那一种叫棉花的植物中得来的?而且御寒能力很强?”黎膺急切的问道。

凌蔚眨了眨眼睛。晏朝不是已经有白叠布了吗?难道并没有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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