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3)
心挠肺,却不敢向爹娘求证分毫。
有了怀疑,便多了观察。此后他开始留心观察父母的生活点滴,很快就发现了更多的疑点。比如他们从不抱恙,母后产下双胞胎后半个月就恢复如初、活蹦乱跳了;比如那个时常来看望他的、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美人唐姨,动不动就爱爬树翻墙扒窗户,还喜欢抱着他说些莫名其妙的话,什么师父啊徒弟的。母后这样的深闺贵女,怎么会结交那样的朋友呢?
最关键的是,有一日清晨,父皇突然把他叫去太初殿,同他谈了许多为君之道,以父皇那种想把一身所学一股脑儿全兜给他的架势,小玹当时就有种隐隐的不安。果然没过几天,父皇就病倒了,这一病,就再也没能起来。
小玹从来没和任何人分享过这个秘密,两个傻弟弟更是天真烂漫、毫无所觉。现在,他望着眼前那个蹦蹦跳跳的小女孩,她身上没有任何父皇母后的影子,但她的名字“清瑚”……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母后私下里唤父皇的名字便是“清阳”。
青年的嘴角几乎抑制不住地翘了起来。
跨过小渠、穿过桑林,清瑚把他们引入一座朱门小院。院中花木繁盛,池塘锦鲤戏水,垂拱紫藤架下摆着一张石桌,一对男女正坐着喝茶对弈。
听到脚步声,两人齐刷刷望过来,目光落到小玹脸上时,世界仿佛被按了暂停键,一下子静止了。
那是两个陌生样貌的年轻男女,女子姿容端丽,红裙翩跹,眼中极快地闪过一丝激动。着天青色云纱、如谪仙般的男子则不自觉地抬手在鼻下缓缓摩挲着——那是父皇表达不悦的标准手势。
饶是小玹早就有心理准备,此刻直直对上那两道熟悉目光,神魂还是重重地震颤了一下!真的是他们!他自幼依恋、钦慕的两个人!真的还在世!!
他双手攥紧,死死压抑住喉咙口拼命想蹦出来的那两个称呼。满心的激动喜悦、苦闷委屈刹那间如海啸般涌起,冲击得他几乎快要站不住。
清瑚扑向她母亲,娇滴滴道:“娘~这几个大哥哥想借宿在咱们家。”
姜橙把女儿搂进怀里,抚摸着她的发顶,眼圈红得不敢再抬头。清阳看着妻女的样子,叹了口气,起身走过去,静静地注视着青年。小玹被他的威势压得心擂如鼓,想低头,又忍不住想多看看他。
那幽深又严厉的眼神,真是和父皇如出一辙啊……
“诸位想借宿,无妨,只是此院是在下与妻女所住。我带你们去隔壁别院,足够安置车马家仆。”
小玹颤抖着躬身行礼:“多谢先生。”
双胞胎见兄长对一个山野村夫如此恭敬,颇为不解,但他们向来以他马首是瞻,兄长如此,他们便也恭敬地施了谢礼。
一行人被清阳带去别院。别院坐落在花林中,桃花方谢,梨花始盛,烟雨濛濛,如山水画般赏心悦目。
双胞胎忍不住啧啧赞叹:“这家主人可真会享受啊……”
小玹默默地看了弟弟们一眼,要是他们知道,逃出宫来享受的正是自家爹娘,不知道会是什么心情。
进房后,小玹阖眼躺在床上休息,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从他懂事起,就知道父皇的后宫里只有母后。父母恩爱,家庭美满,小玹人生的前十七年都活在这种幸福无忧的氛围里。
直到父母“去世”,自己登基为帝,他才知道那方玉玺有多烫手,父皇在世的时候,为他和母后、弟弟们挡去了多少忧愁。
治国理政真的很辛苦,他常常批奏折批到深夜,清晨上朝还要面对朝臣们的诘难盘驳,心中再憋屈也得摆出威严的架势来;大燕表面上国泰民安,暗地里仍充斥着这样那样的国蠹弊病;北狄、西隋、南梁,个个觊觎着大燕的富饶,不时侵扰,也让他头疼得夜不能寐。
小玹不想否认,在他确认爹娘尚在人间的那一刻,除了高兴,接踵而至的只有无尽的委屈。他们为什么那么早离开他、把治国的重担扔给他?他们在这里逍遥快活,儿子过得有多辛苦,他们知道吗?
傍晚,清瑚领着牧牧兴冲冲地跑来敲门:“大哥哥,娘叫你们去吃饭了!”
牧牧知道这是客人后,也不吠叫了,还朝小玹摇尾巴。
小玹爱怜地摸了摸女童圆滚滚的小脑袋,带着两个弟弟去正院。清阳和姜橙已经在饭桌边等他们了,小玹扫了眼桌上,又是一阵心颤——全是他和弟弟们爱吃的菜。
高瑒和高珵也注意到了,但两个小屁孩天真地以为是随从们告诉这对夫妻后,他们才准备的。
姜橙不会做饭,这些酒菜是清阳临时去镇上酒楼里买回来的。无人刻意指引,还能找到他们,那便是天意了。清阳的本意是立即消失,但姜橙却想念儿子得紧,他被她的眼泪弄得没办法,只好答应陪伴他们一夜。
此刻见长子眼睛泛红,没个男儿样子,清阳本能地皱了皱眉,吓得小玹赶紧收拾好情绪坐下来。
小玹在朝堂上已经是一位很有威严的青年皇帝,面对再强硬的大臣也是表情淡淡,从来没有惧怕的。但他始终对自己的父皇存着一份敬畏,哪怕是面前这男人和父皇的容貌完全不同,他也丝毫不敢在他面前造次。
推杯换盏间,清阳例行公事地询问他们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小玹心不在焉地答了,目光却粘在母亲怀里的女童身上。姜橙正抱着女儿,用小汤匙一口一口喂菜粥给她吃。小姑娘转着大眼睛和小玹对望,时不时甜笑一下,萌得小玹心都要化了。
天生的血脉亲情让他不自觉地喜爱亲近她,又打心底里羡慕她,因为她可以得到爹娘永远的宠爱,而不会像他和弟弟们那样,突然有一天就被抛弃了。
姜橙注意到儿子和女儿的互动,试探着问:“公子想要抱抱瑚儿吗?”
作者有话要说: “苦逼小皇帝微服私访,意外发现渣爹娘假死,正在宫外逍遥快活,遂气愤委屈得哭唧唧…”的梗是我还是个读者的时候就特别特别萌的,可惜一直饿得嗷嗷叫,只好自己产粮了_(: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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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阙歌的地雷!感谢琴声依旧的营养液!挨只嘴嘴~333
☆、小玄3
“我、我可以吗?”小玹惊喜万分。清瑚十分知趣地朝他张开小手,奶声奶气地撒娇:“要大哥哥抱!”
姜橙笑眯眯地把清瑚送到小玹怀里, 小姑娘很自来熟地勾住小玹的脖子, 让他喂自己吃粥。小玹不是没照顾过小孩子,但当时是两个皮糙肉厚的弟弟,而现在是一个如珠如玉的小姑娘, 感觉完全不同。他紧张得动都不敢动, 生怕一不小心就弄疼了这个豆腐做的小妹妹。
姜橙满心欢喜, 连带清阳眼中也透出一抹暖色。
晚饭后, 小玹陪清瑚和牧牧做游戏,小姑娘蹦来跳去,撒下一团团清脆笑声。高瑒和高珵抱着双臂倚在门上,纳罕地望着这几年手段愈发强硬的皇兄,现在脾气好到爆得让清瑚爬上爬下,口水印了一身,两人的表情都如活见鬼一般。
高珵:“大哥这是中了邪?”
高瑒:“我可以肯定,我们小的时候, 大哥从来没有这样跟我们玩过。”
高珵:“算了算了, 太辣眼睛了,咱们还是去村口钓田蛙吧!”
高瑒:“不过瑚儿看起来是挺可爱的, 要是咱们也有这样一个妹妹就好了。”
……
两人一边摇头一边出门。清阳缓缓从回廊阴影中走出来,看向屋内,小娇女已经玩累了,在小玹怀中睡得正香。清阳叹了口气:“你跟我进来。”
小玹浑身一颤,把瑚儿轻轻放在榻上, 然后像小时候犯了错一样,低眉顺眼地跟父亲去了书房。
进门后,他一眼就看到了桌案上那尊父皇当年极为喜爱的青鸾笔洗。小玹再也压抑不住情绪,眼含热泪,撩袍跪下:“父皇……”
***
姜橙过来接女儿的时候,父子俩已经谈完了,小玹眼睛红红的,朝姜橙深深地看了一眼,躬身行礼:“多谢夫人今日招待。”
说完便逃也似的跑走了。
姜橙满脸诧色:“他这是怎么了?”
清阳一言不发地把妻女搂入怀中,眸色沉沉。
“小玹瘦了好多。瑒儿和珵儿倒是越发皮实了。”姜橙说着,又有些哽咽:“你说咱们是不是走得太早了?应该等他大婚后再走的,他一个人在深宫里,一定吃了不少苦……”
清阳见爱妻又心软起来,低下头一颗一颗吻去她的泪珠:“他做得很好,你别担心了。而且,他将来还是会回到我们身边的,我们只要等着就行了,不是吗?”
“嗯。”姜橙想到这一点又高兴起来。清阳之前告诉过她,小玹这一世只是修养魂魄,他依然是锦鲤小玄,总有一天会回归大部队。
“那瑒儿和珵儿呢?”
清阳心道儿子真是讨债鬼,但也不得不安抚妻子:“……我会命人暗中看护着的,转世往生也会去个好人家。”
姜橙这才满意,由着夫君把自己抱上床去了。
***
第二天一早,小玹刚起床,就看见双胞胎心急火燎地冲进来:“大哥!大哥!主屋一家子不见了!”
早上他们兄弟俩去正院看有没有早饭吃,结果只看到一扇已经挂了大锁的院门。叫暗卫翻进去看,里面早已空无一人。
小玹拧帕子的手一顿,平静道:“知道了。”
高瑒皱眉:“这也太奇怪了吧,昨天还待我们像一家人似的,大清早就逃走了?咱们又不会吃了他们。”
高珵点头:“是啊,我还让小路子付了钱的呢!”
小玹沉默地听着弟弟们叽里呱啦地谈论,他之所以波澜不惊,是因为昨天父皇已经明确告诉他,他们不会再让他找到了。
这一世的缘分,早就在小玹登基那天画上了句号。双方各行其道、各自安好,不是很好吗?
小玹知道父皇的言外之意是什么,如果他管不好大燕,他们是不会出手帮他的,所有的责任都要他一个人承担。
父皇的最后一句话是:“如果你足够幸运——你会遇到一个愿意和你一起承担的人。”
脑海中晃过一道策马绝尘的身影,小玹心头苦涩:他恐怕要不幸了。
年轻的皇帝陛下再也没有心思在外头闲逛,他吩咐车马打道回府。双胞胎察觉到皇兄情绪低落,也不敢再人来疯,乖乖地坐在马车里跟着回了阚京。
回去以后,小玹忍不住再派人去小潭山探访,如他意料中的那样,那里的村民一夜之间都搬走了,只剩下空荡荡的屋舍田园。
桃源望断无寻处。那个男人,一向说得出做得到。
两年后,高瑒和高珵行过弱冠礼,小玹为他们各自婚配,然后把人打发去了封地。
他又成了高高在上的孤家寡人。明明父母健在,弟妹双全,偏偏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地被钉在这座冰冷恢弘的宫殿里,无限凄凉。
宫中没有立后,妃嫔只手可数。人们议论纷纷,都说皇帝像极了祖父昭元帝,昭元帝留下后位只为魏家女,而高玹所为何人,却无人知晓。
小玹也不是没送信去西庭关,可得到的,只有一匣子孔缨为他做的草药包,其余一个字一句话都没有。他以为她是顾忌身份,还特地下旨册封她为碧缨郡主,以赞其碧血丹心,守护边关安宁。
结果只得了她一句“谢陛下隆恩”,然后把他赏赐的东西悉数交给了养母端王妃打理。
至于其他中意孔缨的青年才俊,也都被她直白地回绝了。转眼到了花信年华,孔缨始终活跃在军营阵前,没有人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想的。而端王夫妻也放出话来,如果女儿不愿意出阁,端王府会养她一辈子。
小玹知其心意,不再纠缠,虽然依旧没有皇后,但后宫里开始有孩子出生。
***
春去秋来,又过十年。
冬至大宴结束后,武清帝高玹回太初殿继续批奏折,宫妃们也都识趣地各自回宫。众人皆知,皇帝本就对女色淡淡,将德妃之子立为太子后更是鲜少流连后宫,批折子批到深夜是常有的事。
夜深人静,烛火噼啪,大太监郭福守在一旁,端正肃立。正值壮年的帝王眉头微蹙,手上不停,专注地写着朱批。
微风拂过,一张芙蓉小脸忽然从柱子后面探出来,眼眸弯弯地望着上首明黄龙袍的男人,悄悄喊了声:“大哥哥……?”
高玹浑身一颤,一滴墨渍落在案上,他迅速站起来,震惊地盯着那张透着熟悉的娇颜,不确定道:“瑚儿……?”
郭福不知何时已经倒在地上昏睡过去。清瑚跨过他冲上玉阶,兴奋地扑进男子怀里:“大哥哥,瑚儿好想你啊!”
清瑚是长大以后,才渐渐得知自己有三个哥哥的。
孩子大了就管不住,清瑚也是一样,虽然父亲三令五申命她不许去阚京打扰兄长们,她还是忍不住好奇,趁父母出门远游,她也溜了出来,直奔阚京。
她最喜欢大哥哥,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还是在她心里留下了“这个哥哥超好超疼爱我”的印象。
高玹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依恋父母的愣头小伙,他只激动了一瞬,就恢复了平静。那个窝在自己怀里讨粥吃的小姑娘已经长大了,仙姿佚貌,气度非凡,神女与凡女,果然有云泥之别。
清瑚在宫里住了下来,她承袭了父亲的强大基因,如今也是青鸟族的小仙女一枚。高玹走到哪儿,她就跟着飞到哪儿。高玹批折子,她就站在灯台上,安安静静地不打扰;高玹上朝,她就立在屏风上看他,心道母亲说的没错,男人认真工作时的样子真的好帅。
玩了几天,小姑娘就有些腻歪了,决定暂别大哥,去看看二哥和三哥。高玹心里酸涩,但还是提醒她,高瑒和高珵对父母之事毫不知情,她隐身探望他们便好,不要打扰了他们。
清瑚去了两个多月才回来。高瑒和高珵除了发现身边多了只可爱的小青鸟外,并没有感觉到其他。
少女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大哥哥那里最好玩,她和大哥哥呆在一起最舒服。
于是每隔三五个月,她便要去一次阚京。
被爹凶了,要找大哥哭诉。修炼太苦,要求大哥安抚。父母聊到什么八卦,她立即跑去和大哥分享。大哥生辰,她还会偷偷从家里带礼物给他。
高玹习惯了她的来来去去,渐渐知道了父母的身份,也明白了,父皇在世时对修真门派的建立扩张持正面态度,还有深一层的原因。
大燕现在有哪几个势力较大的修真门派,高玹是知道的,因为井水不犯河水,他也懒得多管。不过父母妹妹都是仙家,自己却是凡人,他心中到底有些意难平。直到有一天,清瑚告诉他,娘亲有一次喝醉后吐露,大哥只要这一世积德行善、励精图治,等寿终正寝后就能重回修仙之道。
高玹高兴极了。
他开始加紧培养下一代,努力为子孙扫清所有的障碍。五十岁时,大燕河清海晏,万国来朝,高玹宣布退位,将皇位传给太子后,自己搬到琅山行宫去养老了。
清瑚也跟着他去了琅山,姑娘几十年来一直保持着二十岁的容貌,除了高玹,没有人看得见她。不再有朝政烦扰的高玹每日写诗作画,骑马打猎,颇有几分岁月静好的味道。清瑚经常过来给他讲一些三界趣事,宫人们常常能听到太上皇莫名的轻笑声。
大约受到一直陪伴左右的清瑚的仙气滋养,高玹一直到八十岁,都是一个精神矍铄、鹤发童颜的康健老人,那时他的妻儿弟弟早已不在了,坐在阚京龙椅上的是他的嫡长孙。那孩子非常孝顺,每过半年就要来行宫看望一下老祖宗,亲自侍奉他起居,吃穿用度无不精细,遇到棘手的政务还会来请教他。
高玹觉得自己对大燕没什么不放心的,他就像一枚熟透之后即将坠地的果实,可以怡然地走向人生终点了。
寒冷腊月,冬至之夜,行宫中烧着地龙,殿内暖意融融,熏香漫漫。高玹躺在软塌上,听小青鸟快乐地讲述她在南海遇到的趣事。眼皮越来越沉,高玹慢慢阖上眼睛,陷入了一个关于大漠孤烟的梦境中,再也没有醒来。
***
时光荏苒,沧海桑田。
正是草长莺飞、万物萌发的美好季节,白竹峰山门前,一位年轻弟子正在奋力清扫山道。昨日传出即将举行宗门大比的消息,听说掌门师尊和海棠道君这次很有可能收徒,大家都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正想着自己能有几分把握,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唤他。那弟子回头一瞧,就见一个玄色云衫的青年,脸上带着清雅的笑容,朝他拱手道:“敢问道友,这里可是濯溟宗?”
“正是。你是……?”
青年洒然一笑:“不知胡掌门可在?烦请道友通报一下,就说他师兄回来了。”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某人:明天终于轮到本女王登场了!容我去敷十个面膜再来跟老男人大战三百回合!我的迷妹们你们在哪里?让我看到你们的双手好吗?!所有支持我的姑娘们颜值+10分体重-10斤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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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丝x勾陈1
霜极山,山分两季, 山阴终年冰天雪地, 山阳四季花木含春。山阳面有峰百余座,栖息着无数珍禽异兽,也是凡间生灵修行的一大圣地。
胡非在清阳等人的帮助下, 选了气候宜人、钟灵毓秀的白竹峰作为道场, 开洞府, 修殿宇, 建立“濯溟宗”,复兴修真界。
白竹峰的山巅名叫漱云顶,濯溟宗地位最高的师祖唐丝丝在这里建了一座院落,化出一棵高耸入云的本命海棠树,自号“海棠道君”,从此开始退休养老生活。漱云顶的风景很不错,日出云海,星汉灿烂, 唐丝丝喝酒发呆, 闲看云起,能耗一整天。
她每隔一段日子会下山去, 一贯的游山玩水、赏遍美人和美食,偶尔溜进宫去看望好闺蜜和大徒弟,大徒弟已经会叫人了,两岁的糯米团子,抱着她的腿奶声奶气地喊“美人姨姨~~~”, 甜得唐丝丝心花怒放,恨不得把他偷回白竹峰去。
至于好闺蜜……呵呵,唐丝丝每次去都能看见夫妻俩在撒狗粮,甚至有一回她差点撞破两人的床事——被清阳捏了个诀直接扔出了宁致殿。唐丝丝气得大骂:“老娘百年之内绝对把自己嫁出去!到时候虐死你们两个白日宣淫颠鸾倒凤伤风败俗的!”
立了flag的唐爷并没有想到,百年之后的她白日宣淫起来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
***
日子无波无澜地过了几十年,直到有一天,一个意外打破了她平静的生活。
中秋那日,在外面浪得飞起的唐丝丝被胡非请回去和弟子们一起过节。她哼着小曲走在白竹峰的山道上,忽然听到灌木丛里传出断断续续的呜咽声。听着声音稚嫩而虚弱,唐丝丝好奇地拨开树丛寻找,然后在一个枯树洞里发现一团小小的狼崽。
它全身脏兮兮的,沾满了烂泥和血污,抱着尾巴蜷缩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感觉有人接近,小狼艰难地睁开一条眼缝,无神地望着唐丝丝。
小东西看起来才一个月大,应该跟着母亲才对,怎么会独自呆在这里?唐丝丝小心翼翼地把它抱起来,一股腥臭味瞬间扑面而来,她皱了皱眉,这才发现小狼的两条后腿皮开肉绽,被鲜血染得几乎看不出本来毛色,筋骨软踏踏的,似乎被什么野兽咬断了,此刻感染化脓,隐隐透出黑紫色。
唐丝丝看着就心疼,也不知道它是怎么拖着这具残破的身体虎口脱险、躲到这里来的。圣母心发作,唐丝丝抬手就想施法救治它,然而令她惊讶的事情发生了——清洁咒、治愈术、灵气加持……所有的法术都对这头狼崽无效。
怎么会这样?
唐丝丝这辈子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抱着它左看右看,也没有发现任何特殊之处。
天色不早,她还急着回白竹峰过节。想了想,她用丝帕将小狼包裹起来,准备带回去医治。
——然后发现它连乾坤袋都进不去。
唐丝丝无奈地摇摇头,只好认命地把狼崽揣在怀中,御风回家。
胡非正候在漱云顶准备向师父禀报事务,远远看见美少女抱着一只受伤的小兽回来,也是一愣。
等得知了这小狼的不同寻常,胡非也啧啧称奇:“既然与师父有缘,师父便收留下它罢。您一个人住在山顶也寂寞,正好让这只灵兽陪陪您。”
唐丝丝深以为然,看了看怀里几乎处于昏迷状态的狼崽,她一拍脑袋:“忘了大事了!它是不是饿晕了啊?这么小应该还在吃奶吧?我记得后山散养着一群羊来着?小非非你快去弄一碗羊奶来!”
“……遵命。”濯溟宗的掌门大人摸了摸鼻子,乖乖地挤羊奶去了。
胡非去弄吃的,唐丝丝便着手给小狼洗澡处理伤口。她打来温水,把小家伙放进木桶里,乍一浸入热水,小狼伤口吃痛地哀嚎了一声,唐丝丝急忙顺着它脊背撸毛安抚。
要知道唐爷两千多岁了,还是头一回这样伺候人(兽)。
狼毛没有母亲舔舐打理,已经全部扎成死结,没法清洗了。唐丝丝只好用剪子把毛全剪了,只剩下一层短短的胎毛。裸露的粉红色皮肤上满是被虱子跳蚤噬咬出来的小疙瘩,唐丝丝一口气捉掉十几个,又打了两遍皂角,搓洗得干干净净了,才把小狼从水桶里捞起来。
擦净身子,抱到榻上,这才看清小东西原来是只眉清目秀的小白狼。白狼只产于北境,数量稀少,皮毛漂亮珍贵,是不可多得的灵兽。
仔细检查过它的后腿,一条腿被咬断了胫骨,另一条皮肉撕裂,有轻微骨折。它年纪尚小,悉心温养个一年半载应该就能痊愈。唐丝丝小心翼翼地为它上药包扎,小狼痛得哼哼唧唧直打颤,看得她心疼不已。
胡非提着铜壶进屋的时候,就看见他的美人师父像抱孩子一样把光秃秃的狼崽抱在怀里哄。洗完澡的小狼精神好多了,小肚皮“咕咕”直叫,胡非赶紧倒了一碗羊奶递过去,唐丝丝送到它嘴边:“饿坏了吧?快吃一点。”
小白狼抽了抽鼻子,满脸嫌弃地把头扭到一边。
唐丝丝试了几次,均以失败告终。胡非在一旁看得着急:“师父,小狼许是吃惯了狼奶,不习惯这羊奶的味道。不如把羊奶先搁着,等它适应了气味,自然就会去吃了。中秋宴要开始了,咱们先过去吧?”
无奈的唐丝丝只好同意。她把狼崽放在榻上,贴心地给它盖好小毯子。盛着羊奶的瓷碗就放在它身边,要是想喝了,爬几步就能喝到。
等两人离开,屋里终于恢复宁静后,小白狼这才彻底睁开眼睛,它深深地叹了口气,蓝眸中闪过一道不属于幼兽的深邃光芒。
***
勾陈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下凡历劫,居然是这样的场景。
他变回了真身原形,落在当初修炼成仙的霜极山。有记忆却无法力,也没有母亲保护,只有一月龄的肉体凡胎该如何存活下去?
作为灵兽的他气味鲜美,很快就引来各路野兽猛禽的攻击。勾陈被咬得遍体鳞伤,毫无还手之力。鲜血是真的,疼痛也是真的,命悬一线的他绞尽脑汁回忆当年是怎么苟活下来的,凭着微薄的记忆与它们巧妙周旋,才堪堪捡回一条性命。
然而祸不单行,之后他好死不死地遇到一只妖兽,对方看出他是极为稀罕的白狼,对他势在必得。勾陈心一横,索性置之死地——强忍疼痛从悬崖上跳了下去,最终幸运地落在一片厚厚的灌木丛里。
不远处有条山道,濒死的他还算有点眼力,一眼看出那位上山的姑娘是修道之人,这才在她路过时拼尽全力叫唤。姑娘果然循声找过来,他看出她想施法救他,可结果却是——法术无效???
勾陈忍无可忍,无语望苍天:还能把他安排得更惨一些么?!
所有的灵法都对他不起作用,姑娘只好把他带回宗门救治。
勾陈如今毫无修为,探不出对方道行深浅,见她容颜俏丽,性情活泼,以为还很年轻。没想到她已经是做师父的人了,洞府又建在山顶,看起来在宗门颇有地位。
她动作生疏地给自己洗澡、上药、包扎,还叫了她徒弟去给自己找羊奶喝。勾陈辟谷数万年,那么腥膻的东西一下子喂到面前,他实在难以忍受。
遂扭过头表示拒绝,然而肚子很快教他做狼——饿得眼皮都快撑不开了。
等他们走后,他叹了口气,认命地抬起身体,爬向旁边那碗羊奶。
两只后腿被纱布绑得动弹不得,只能用前爪一点一点挪过去,结果一不小心碰翻了碗,羊奶泼得满榻狼藉,淅淅沥沥滴落地面。
勾陈:“……”
他实在是半丝力气都没有了,将就着舔了两口爪边残留的奶渍,又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
一场晚宴,唐丝丝兴致都不高,她不知怎的,心里总挂念着家里那只小家伙。也不知它后来喝奶了没?精神有没有恢复一点?
胡非察言观色,酒过三巡,就以师祖身体不适为由,请她先回去休息了。
唐丝丝一出门就瞬移回了漱云顶。
推门而入,就见小碗侧翻在榻上,洒了满地奶渍。小白狼一动不动,不知是睡着了还是饿昏了,只有微微起伏的小肚皮昭示着他还活着。
唐丝丝叹了口气,先掐诀把屋里打扫干净,再重新倒了一碗羊奶,把狼崽抱进怀里。想了想,她用巾帕包住食指,蘸入羊奶浸湿后,再塞进小家伙嘴里。
小狼幽幽转醒,小舌不经意地舔过唐丝丝的指尖,微微一顿,似乎做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含着她的手指慢慢吮吸起来。
唐丝丝露出一丝笑意:孩子太小了,果然还是离不开娘(?)的啊!
用这个方法喂完半碗羊奶,小家伙的肚子渐渐鼓胀了起来,它砸了砸嘴,扭开头表示不想喝了,唐丝丝终于松了一口气。
晚上,唐丝丝在榻上铺了个简易的窝给小狼,把它盖得严严实实的。月上中天,她翻来覆去睡不着,总担心着小白狼的情况,怕它冻着,怕它饿着,更怕它伤口恶化而死。
辗转反侧半天,唐丝丝索性起床查探,结果掀开薄毯一瞧,小家伙又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了。触手一摸,皮肤滚烫异常,果然感染发烧了!
不能施法的唐丝丝哀叹着拍拍脑袋,从自己平日喝的酒里取出味道最呛的那一瓶,用丝帕蘸了一遍遍擦在小狼皮肤上,直到它全身通红、降温退烧了才作罢。
这样一来,她也不敢把它独自放在榻上了,便抱到了自己床上。小白狼只有巴掌大小,根本不占地方。唐丝丝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柔声安慰了几句,手心抚在它脊背上,方便随时感受体温,然后打了个哈欠睡去了。
勾陈也疲惫至极,他知道自己伤得厉害,体内时冷时热,冰火两重天。身旁的姑娘一整夜起来了好几次,用烧酒帮他擦身,把他抱在怀里哄,还真把它当成灵宠照顾了。
隔日天一亮,唐丝丝就醒了,小白狼在她枕边安然沉睡。她摸了摸它的身子,确定不烫了,这才放下心来。
将羊奶温热过后,她又把小狼抱进怀里。这次它不反抗也不要人喂了,碗送到嘴边,就乖巧地舔食起来。唐丝丝还没来得及开口表扬,就感觉大腿上传来一阵热流,低头一看——一滩淡金色液体滴滴答答地淌下来,小家伙尿了!
唐丝丝急忙跳起来给自己清理裙裳。
勾陈也是无语,他早就忘了一月龄的小兽根本憋不住尿。高烧退去,奶足饭饱,他精神一放松,就失禁了。
也是……丢光了老脸。
唐丝丝见小狼垂着脑袋满脸懊丧的样子,不由笑道:“你也知道丢脸哪?”
她绞了湿帕子过来为它擦身,又给皮外伤重新涂膏药。擦着擦着,唐丝丝忽然想起什么,轻轻分开小狼的双腿,细细一瞧,笑道:“原来你是个男孩子呀!”
说完还好奇地用指尖戳了戳它股间两颗毛茸茸的小球球。
勾陈被她抓着双腿,挣扎不得,简直羞愤欲死!
活了十几万年,他从未见过如此胆大、如此不矜持!如此、如此……的女子!
浪惯了的唐丝丝浑然未觉有什么,她在思考灵宠的名字。既然决定收养这个小家伙了,她便想给它起个好听的昵称。抚摸着那层细嫩的白绒毛,唐丝丝很快有了主意:“你是生在雪山里的吧?就叫你‘雪宝’如何?雪宝?宝宝?”
小白狼生无可恋地翻了翻眼皮:……随你高兴罢。
作者有话要说: 勾陈:脸糙皮厚的小妖精!(一︿一 )
丝丝:装嫩卖萌的老男人!ヽ(#`Д)→
勾丝:哼!=。= | | = 。= 哼!
☆、丝丝x勾陈2
唐丝丝就此开始了奶妈生涯。她对这个新身份很感兴趣,每天也不出去浪荡了, 就眼巴巴守着雪宝, 照顾它、逗它玩。
然而小狼并没有那么多精力应付它的救命恩人,它还在生长期,蒙着蓝膜的眼睛每天水雾氤氲, 像永远睡不醒似的。
胡非日日派人送来新奶, 送奶的弟子第一次来, 进门就看到一只光秃秃的小兽趴在榻上发呆, 身上伤痕交错,药膏五颜六色,看上去就像一只奇葩小怪兽。
那弟子惊得差点把手里的铜壶摔了,脱口而出就是:“好——丑——啊!!”
勾陈:“……”
以他的段位,自然早就不会在意皮囊。但自从变回幼兽后,勾陈觉得他的心性也跟着变幼稚了。那话一入耳,他瞬间怒从心起,只觉自尊心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转头狠狠瞪了那小屁孩儿一眼, 毫无杀伤力的表情落在对方眼中, 却变成了:“咦,还挺萌的?”
于是传到外面, 就成了“海棠师祖养了一只丑萌丑萌的小怪兽”。
唐丝丝闻声赶来,把人赶跑后,见爱宠钻进毯子里,只露了个小屁股在外面,不禁好笑:这小灵兽居然能听得懂?
遂温声细语地安慰:“雪宝乖, 别听他胡说,你现在不过是受伤了,等你长大后,一定是咱们白竹峰的第一美男子!”
勾陈冷哼一声,岂止是白竹峰,当年他是整个霜极山的山草好吗?
一个月后,小白狼终于受够了羊奶,在一次唐丝丝吃饭的时候,他扒拉着美人的袖子,嘴巴一拱一拱,眼睛盯着她碗里的牛肉羹,都快冒绿光了。
唐丝丝掰开它的嘴瞧了瞧,尖利的牙齿初露端倪,确实可以断奶了。于是舀了一勺肉酱喂到它嘴边:“试试?”
终于甩掉了倒胃口的羊奶,初尝鲜肉,小白狼激动得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唐丝丝怕它肠胃纤弱不好消化,一开始也不敢给它多吃,结果小家伙半夜里饿得哼哼唧唧,硬是推醒了唐丝丝,让她起来给它做夜宵。
唐丝丝任劳任怨,谁叫小家伙是她的心头宝呢!她现在算是对早就当妈的好姐妹姜橙感同身受了。
成长在幼兽身上表现得十分明显。伴随着牙齿的冒头,狼崽眼中的墨蓝胎膜也逐渐褪去,露出一双清湛的冰蓝色眼睛来,令唐丝丝直呼漂亮!
三个月后,雪宝的毛终于全部长出来了,蓬松柔软,如昆仑白雪般圣洁无暇,毛尖还带着一截淡淡银色,足以预见长大后会有多么惊人的美貌。
唐丝丝对它爱不释手,每天抱在怀里,像拢着一团白云。之前因为雪宝秃毛,唐丝丝怕它着凉,没敢带它出院子,如今皮毛厚实了,她便将它带去了自己最喜欢的地方——漱云顶最高峰,那里有一株参天的海棠树,唐丝丝最喜欢倚在枝头喝酒晒太阳,读姜橙寄来的书信。
“丝丝,见字如晤……”
“琅山圣会……恕不能陪?……又见喜信,需慎养之??”
“妈蛋!清阳这个禽兽!”
女子情绪激动,一双柳烟眉时蹙时扬。她自言自语了一会儿,声音越来越轻,渐渐就没了动静。勾陈僵硬地蜷缩在她怀里,感受着她清浅舒缓的呼吸,心想这是睡着了?
他小心翼翼爬向她手中的信笺,一目十行地看完,最终确认他刚才听到的“清阳”确实就是他的弟子清阳。
那么写信的是他的妻子姜橙?唐丝丝和她关系很好吗?她也是来自琅山的妖精?
勾陈思忖片刻,扒住一截海棠枝,轻轻咬了一口。睡梦中的唐丝丝眉目明显地皱了一下,羽扇般的长睫颤了颤,换个睡姿又重新进入沉眠。
果然,勾陈心道,这株海棠树应该就是她的本体了。
清雅好闻的花香浮动在空气中,因是主人用法力凝聚出来的,香气里还带着属于她的淡淡灵气。勾陈沉浸其中,只觉通体舒畅。
他真是怀念极了修炼的感觉,想到如今这具无法修炼的蠢笨身体,勾陈又抑郁烦躁起来:这一世的历劫,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
第二年开春,万物萌发,海棠初绽,这是唐丝丝最喜欢也最舒服的季节。她在山上呆不住,又想出门云游去了,可又舍不得把雪宝单独留在漱云顶,便决定带它一起出门。
唐丝丝最爱去的地方自然是繁华的阚京。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修真门派在大燕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练气修身的人多了,俊男靓女也跟着多起来,放眼望去街上美人成群,着实令唐丝丝赏心悦目。
其中最得她喜欢的,是宴清都的林笑公子和帝春台的绯音姑娘。
宴清都是相公楼,帝春台是青楼,唐丝丝来往切换身份,浪得风生水起,毫无压力。
到阚京时已近黄昏,她直接女扮男装去了歌舞升平的帝春台。
绯音是这里的花魁,也是“唐四(丝)公子”的老相好。唐丝丝进门的时候,绯音早已备齐酒菜等着她了。
“还是你最懂我呀!”目光扫过满桌子她的最爱,唐丝丝笑得合不拢嘴。
绯音笑道:“奴家得公子这样的知己,也是三生有幸。”
唐四公子出手大方,性情随和,又通高雅、晓风月,很合她的脾性。只是有个怪癖,无比热衷美食,每次过来都会提前通知她准备好阚京现下最受欢迎的时令美食。
绯音素手轻拍,上来了一众美人和乐师。清丽宛转的歌声响起,姑娘们裙袂飞扬,翩跹起舞。唐丝丝啃着香酥鸭,抓着芙蓉饼,青漓小酒入口甘甜,醉得她每根头发丝都舒服,只觉神仙也比不上她此刻的快乐。
享受的同时也不忘爱抚怀里的灵宠:“雪宝你要不要尝尝这个酒?味道可不错了。”
小狼充耳不闻,视线紧紧盯在桌面的肉菜上。唐丝丝轻笑一声,将几块牛羊肉用温水洗去油盐,再细细切碎了,才喂到小狼嘴里。
不得不说唐丝丝真的是美食家,她看中的这些吃食,做得极其美味。小白狼狼吞虎咽,吃得满嘴流油,不一会儿就开始打嗝。唐丝丝连忙擦净了手给它揉肚子:“不许再吃了。你太小,吃多了不好克化。”
正在歌舞的绯音从未见过对方如此细心温柔的一面,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唐丝丝冲她甜甜一笑:“等你有了孩子,也会和我一样的。”
勾陈:“……”
欣赏完三支歌舞,唐丝丝便告辞了。绯音熟悉她的习惯,知道她还要去下一家,也不黏糊,笑盈盈地把人送到门口:“四公子慢走,给您准备的夜宵,我稍后派人送去柳溪胡同。”
“妙极妙极!”唐丝丝最喜欢这样清爽又知趣的美人儿,摸了一把她的酥手,又惹来绯音一阵脸红。
转过朱雀大街,再现身时,俊秀的唐四公子摇身一变,成了娇俏的棠姑娘。
怀里的小狼瞥了她一眼,微微叹了口气。
“小不点一个,老气横秋的干什么。”唐丝丝揪揪它的耳朵,人已经站在了宴清都门前。
“哎哟,棠姑娘来啦!林笑知道您今日要来,早就焚香沐浴、准备妥当了!”
守门的小厮一见唐丝丝这个大金主,一张脸立刻笑成菊花,恭恭敬敬地把她迎进去。
宴清都亦是灯火流转,热闹非常。远远望见一个锦衣华服的青年被一群人围着,吵嚷不休:“惜惜!你快出来!我知道你在的!”
旁边一人苦着脸劝道:“爷,求您可别来了!咱们这是相公楼,惜姐可不接客啊!”
青年急道:“我只是想见她一面!同她说几句话而已!”
唐丝丝奇道:“他在喊谁?惜姐吗?”
小厮解释说:“可不是么。这容湛公子是今年的新科状元、如今的翰林院编纂,传胪游街的时候经过咱们家,惜姐恰好送一位贵客出门,被他瞧见了,竟然就此看上了惜姐。他非说曾经梦见过惜姐,每日一下值就过来找人。惜姐嫌他烦,总不相见。容公子在朝为官,咱们又不好把人赶出去,实在是为难得很。”
唐丝丝被这八卦惊到了,绕到后院,就见一位英姿勃发的花信美人倚在荷塘边,捂着耳朵,一脸的牙酸头疼——正是宴清都的老板承惜。
唐丝丝是这里的常客,与承惜也熟悉,便上前笑嘻嘻打趣道:“惜姐迎来送往多年,没想到自己也有掉河里的一天?我看那小奶狗清润如玉,又前途无量,你可以考虑一下嘛!”
“棠棠你也笑话我!”承惜瞪了她一眼,烦躁道:“我吃风尘饭的,早就同正道无缘了。他一个朝廷命官,死乞白赖地想娶我为妻,可不是脑子被门夹了么?也不怕丢人!”
唐丝丝啧啧喟叹:“惜姐这是手下公子太多,繁花似锦,你尝遍了山珍海味,哪里还看得上清粥小菜?唉,我什么时候才能有惜姐这样坐拥万千男儿的好福气呢……”
“死丫头,看我不撕烂你的嘴!”承惜佯怒冲过来打她,唐丝丝大笑着逃走了。
她熟门熟路地绕到一座临水阁楼前,琴声泠泠,似在欢迎远方佳朋。二楼窗边,一位俊美无俦的蓝衫公子正在抚琴,望见来人,唇边立即扬起一抹笑意。
笑容清朗而迷人,让唐丝丝有一瞬间的恍惚,仿佛回到了某个令人心动的傍晚,她蓦然回首,也看到一张这样的笑脸。
“你的琴技又有长进了。”美少女鼓掌三声,娉袅踏入。
“棠姑娘也愈发美貌动人了。”林笑眸光含情,望着她怀中的一团白雪惊讶道:“这是你新认的灵宠?”
“嗯,算是吧。”唐丝丝抱着雪宝,很自然地躺到榻上:“你继续。今年又创作了什么新曲子?”
“为你定做的,你一定会喜欢。”林笑转身坐下,指间轻捻慢挑,又流淌出曼妙的曲音。
帐缦轻拂,晚风吹入院落里的花香,唐丝丝舒服地眯起眼睛,手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拍着雪宝的身子,很快就浸入了梦乡。
林笑专心弹毕一曲,回头想请唐丝丝点评,却见她已经阖目睡着了。他苦笑了一下,轻轻走到榻前,痴痴凝视着那美人。尔后,神差鬼使般的伸出手,想摸一摸那张海棠般娇艳的容颜。
然而指尖还未触到唐丝丝的脸,她怀里的小狼崽就突然睁开眼睛,冰蓝色的眸子冷冷地盯着他,锋锐的杀意一闪而过。林笑吓了一跳,毫不怀疑它下一刻就会跳起来咬上他的手。
唐丝丝醒来的时候,林笑奏完三曲,正望着外面的明月不知在想什么。她起身不好意思道:“阿笑弹得真是不错,好听得我都睡着了。”
“曲不错,那人呢?”林笑回望她,一双桃花眼流露出恰到好处的情意。
男子的下巴被轻轻勾起,唐丝丝歪着脑袋看了一会儿,笑道:“脸也着实不错。”
鼻息间充斥着美人淡淡的海棠香,林笑心头砰砰直跳,紧张中带着一丝隐约的期盼。
然而就像从前无数个夜晚那样,唐丝丝并不留宿,欣赏完他新作的曲子,就飘然离去了。
只不过这次走的时候,她怀里的小白狼回过头警告般地瞥了他一眼。
林笑望着女子潇洒出门的背影,眼神黯淡了下来。
唐丝丝依旧回柳溪胡同的唐宅过夜,绯音的贴身小厮已经提着食盒等在门前,她笑眯眯地付了赏钱,进屋就洗洗睡了。
早春的夜晚还带着凉意,唐丝丝喜欢灵宠暖呼呼的身子,夜夜搂着它睡,小狼挣扎了几次,皆抗议无效。一开始它还浑身僵硬,后来实在也抵不过睡意,只好由着她去了。
此刻被她揣在怀里,酒香与花香交缠扑鼻,勾陈莫名有些烦乱。他还真没想到这姑娘的爱好竟如此特殊,招蜂引蝶,又不真的放纵,那些美人公子仿佛只是一件件精美华丽的摆设,她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
小白狼长得飞快,到这一年冬天,它就成年了。
伤瘸的后腿早已痊愈,笔直立着约有唐丝丝大腿高。皮毛纯白没有一丝杂色,毛尖还带着渐变的闪银,微风吹过,拂起一片银浪,漂亮极了。
只是一双冰蓝色的眼睛,总是带着不符合年龄的深邃和沉静,唐丝丝一直戳它脑袋说它老气横秋。
法术依旧对它无效,所以没有任何办法开启灵智、点化成人。但唐丝丝始终觉得她的小宝贝聪慧乖巧,应该早就有了灵识,只是不会表达而已。
让她又心疼又无奈。
一日深夜,唐丝丝正在山顶喝酒看星星,耳畔忽然传来一声声悠长的狼嚎,远方暗影重重的山林中,一对对碧色兽眼渐次亮起,在寂静的深夜里显得无比渗人。
唐丝丝愣了愣,下意识地看向自家小狼。
雪宝趴在海棠树下睡得正香,纯白毛皮上飘落繁花点点,唯美如梦。
等过了腊八,它也不出意外地开始显露发情的迹象。虽然它竭力克制着不在唐丝丝面前表现出来,但到底年少,还控制不住体内那股洪荒之力。白天尚能辛苦忍住,到了夜晚,山林里的狼啸如诱人的邀约,此起彼伏地传入屋中,它想不听都不行。
丹田里翻涌起狂躁的热度,四下冲撞,叫嚣着寻找出口。勾陈死死揪紧被褥,却还是有破碎的呻/吟从喉咙深处溢出来,令他羞耻至极。
一只柔软的纤手忽然覆上来,沿着它的脊背由上往下地安抚。可勾陈不仅没觉得纾解,反而有一道道酥麻窜过全身,让他颤抖得更厉害了。眼睛微微睁开看向身旁忧虑的女子,冰蓝色的海洋里狂风暴雨,呼之欲出。
唐丝丝叹了口气,孩子大了,该给它找个伴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丝丝:要么找媳妇要么绝育,你选一样呗?
勾陈:……我选择狗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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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清都、帝春台,还有之前的陌上桑,都是词牌名。感谢芥子、琴声依旧的营养液^_^
☆、丝丝x勾陈3
几日后的月圆之夜,唐丝丝带雪宝去了霜极山阴。
山阴千里冰封, 万里雪飘, 深窈的天幕中,一轮圆月播撒着皎洁的蟾光,照耀得整个山林都亮堂无比。
勾陈望着眼前熟悉的天地, 渺远的记忆从灵魂深处浮起, 叫它整个人都不自觉地颤栗起来。
唐丝丝抚摸着它的脑袋:“雪宝, 这是你出生的地方对吗?”
白狼抖了抖耳朵。
唐丝丝抿唇一笑, 拍拍它的背:“去吧,去做你想做的事情。”
勾陈回头看了她一眼,转身朝远处那座山崖奔去。久违的快意让它越跑越快,最后几乎化作一道银色的流光,风驰电掣地朝目标冲去!
唐丝丝惊呆了,她平时带他出门一直是御风飞行的,从来不知道雪宝竟然能跑那么快!
勾陈腾挪跳转,三两步轻松跃上山巅。圆月从背后升起, 勾勒出他挺拔矫健的身姿, 狂风吹乱了一身银白,宛如细碎的星光闪闪烁烁。
他微微喘息, 片刻之后,仰起脖子,朝着广袤的大地和深窈的苍穹发出一声长长的狼啸————
雄浑的、充满野性的嗥叫如一柄利剑横空出世,割裂开冰天雪地的寒气,力透长空!那般气势浩荡, 横扫千军,如海潮般远远传播开去,在山林松涛间掀起一波又一波狂澜,直至消失在无边无际的夜色中。
仿佛是睥睨天下的君王,在召唤着他的子民。一声喊出,勾陈感觉胸臆之中仿佛有什么闷藏许久的东西被抒发了出来,瞬间舒畅多了。
四面八方很快响起呜呜的狼嚎声,像是要回应白狼的呼唤。唐丝丝惊讶地发现一群群灰黑野狼从森林的阴影中走出来,渐渐汇聚到这里。它们走到距离雪宝数丈远的地方就止步不前,碧幽幽的眼睛里充满了警惕和审视。
公狼们明显将这位不速之客当成想要抢夺领地和资源的侵略者,个个目露凶光,伏低了身子,利爪在雪地上刨动着,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呼噜声。勾陈只是静静地站着不动,锋锐的眼神和凛冽的气势就足以让它们不敢轻举妄动。
母狼们则直勾勾地盯着这位强者,流露出的更多是倾慕之意,胆大的已经小心翼翼地凑上去,亲昵地闻起雪宝的臀部。但很快就被他低吼着赶跑了。
勾陈扫视一圈,他对公狼和母狼都不感兴趣,隐约的亲切熟悉感,也在躁动不安的热血逐渐冷却之后,化为虚无。
他到底和它们不一样了,已经不可能再回到它们中间去。
勾陈心中微叹,不再流连,转身朝唐丝丝走去。
唐丝丝愣了一下:“没有看得上的姑娘嘛?我觉得那头灰白的、那头黑的、还有那头个子高的母狼都很不错啊!五官端正,膘肥体壮,一看就很能生养——呃?”
一只雪白的爪子搭上她的手背,止住了她接下来的话。
白狼静静地注视她,冰蓝色的眸子里流动着她看不懂的意绪。
“好吧,你不喜欢就算了,反正我也不懂你们狼族的审美。咱们改天再换个地方瞧瞧,总能遇上喜欢的不是……”
美少女挠挠头,无奈地带着灵宠离开了这片山头。
之后她又带它去了许多山崖,但每次雪宝都只是跑上山巅嗥叫几声,像是发泄又像是宣示自己的力量。对于被它吸引而来的狼群,它一眼都不看,伫立在山头巡视了一会儿它的江山,就跟着唐丝丝回家了。
唐丝丝觉得爱宠就像青春期的男孩子,渐渐有自己的心事了,她开始看不懂它。
等后来过了发情期,雪宝终于不难受了,唐丝丝再要带它去相亲,它咬住她的裙角,死活都不肯出门了。
此后许多年,每到深冬,勾陈就会独自跑去山阴,对着漫天飞雪,威风凛凛地发泄完体内不平静的力量后再回家。它奔回漱云顶已经是后半夜了,但小院中总有一盏灯火为它亮着,唐丝丝打着哈欠帮它擦干净满身的汗水和雪水,一人一兽再相拥着睡去。
唐丝丝也很愁苦,孩子不愿意找媳妇,老是这么憋着,不会憋出病来吗?
她不理解雄性的想法,遂去找徒弟胡非解惑。胡非听得十分尴尬,他也没有成过亲啊!哪里知道个中原因呢?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老母亲深深叹了口气,愁得一批。
***
清阳和姜橙来濯溟宗做客的时候,唐丝丝正和爱宠一起享受午膳时光,她端着一碗拌好的肉糜和碎菜叶子,对身旁优雅端坐的白狼好声好气道:“雪宝乖,再吃一口吧!”
勾陈非常无语撇过脑袋:肉里拌菜叶子……!你见过吃青菜的狼吗?!
彼时,清阳牵着姜橙正进门,目光落在那头白狼身上,脚下一个趔趄,震惊得差点摔倒。
姜橙看见白狼也十分惊艳:“丝丝你居然会养宠物!还是那么漂亮的白狼!”
唐丝丝见了好姐妹非常开心,骄傲地扬起下巴:“那是自然,漂亮的人养漂亮的灵宠嘛!”
两个女人聊得开心,清阳却是坐立难安,时不时和那只白狼对视一眼,面色愈发古怪。
那明明就是师尊,他认得出他的真身和神魂,绝不会出错。他知道师尊下凡历劫去了,却没想到他竟然出现在这里,还是以原形真身的姿态。最诡异的是,他的眼神明明白白地告诉清阳他是有灵智有记忆的,可一旦清阳用神识与他交流,对方又毫无反应。
那双深如海洋的冰蓝色眼睛淡淡地看过来,清阳在元朔宫呆了数万年,一眼就读懂了师尊的意思,那就是——闭嘴。
于是只好目瞪口呆地围观西天元朔宫之主,乖乖坐着被一个女子喂饭。话说它如今的狼身也已经成年,早就可以自己进食了,但唐丝丝不知怎的,就是喜欢亲自动手,一口一口喂给它吃,嘴里还不停说着:“雪宝乖,多吃蔬菜对身体好!营养均衡才能皮毛漂亮,皮毛漂亮才能讨到媳妇……”
清阳一口茶差点没喷出来。白狼转过头冷冷地扫了他一眼,清阳立即眼观鼻鼻观心闷声喝茶,只当没听见。
直到最后,他也没能和师尊说上一句话,更没敢把这件事告诉妻子。
***
相伴的时光总是短暂,雪宝随唐丝丝走南闯北,游戏人间多年,慢慢的,它的五官开始迟钝,毛色也不如年轻时鲜亮了,唐丝丝终于不得不面对一个亘古的话题:生老病死。
狼在野外最长只能活十五年,像白狼这样有些灵性的,撑足了也就二十年左右。二十年的光阴,于唐丝丝而言,不过弹指一挥间,但对于雪宝来说,却是走完了一生。
想要延长它的寿命,只有点化它,让它修炼。唐丝丝用尽了办法,问清阳、问长砚,都无功而返。雪宝的魂魄始终无法被点化,任何的法术对它都无效。
唐丝丝无能为力地看着它一天天老去,看着它开始昏睡的时候多、清醒的时候少。相比较而言,雪宝的情绪却平静得多,它喜欢独自趴在山顶默默地眺望远方,唐丝丝有时候看不过去,把它抱进怀里难过地和它说话,它也只是静静听着,冰蓝色的眼睛暮色沉沉,唐丝丝恍惚间竟能从中读出一丝歉意和安慰的情绪。
分别的时刻终于到来。
那是一个沉闷湿热的午后,唐丝丝正搂着雪宝在海棠树上休憩,一个弟子忽然来请她去正殿商议急事。唐丝丝皱了皱眉,把雪宝放在树下,抚摸着它的脑袋:“宝宝,姐姐去办点事,一会儿就回来,你乖乖在这里睡觉好吗?”
白狼微微睁开眼注视着她,忽然朝她摇了摇尾巴。
狼是不会摇尾巴的,唐丝丝愣了一下,激动地抱着它亲了一口:“宝宝也不舍得姐姐对不对?姐姐很快就会回来的!”
她一步三回头地随弟子到了宗门正殿,胡非和几个长老正在等她。听着他们谈论事务,唐丝丝总觉得心神不宁。
外头天色阴沉,乌云翻涌,很快,几道惊雷伴随着瓢泼大雨重重滚过,轰得整座殿宇震颤不已。唐丝丝想起雪宝还睡在树下,顿时焦虑起来,想回去把它送回屋子里。
她刚站起身,就见一个弟子连滚带爬地从大雨中冲进来高喊:“师祖!不好了!刚才一道雷劈到漱云顶上了!”
唐丝丝大惊失色,一个闪身人就消失在原地。
浓重的雨幕将天地刷得泛白,山巅狂风大作,吹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唐丝丝疾速冲到山顶,就见本命海棠树在暴风骤雨中摇晃挣扎,树下的白狼却不见了。地面四分五裂,几道明显是雷劈的痕迹赫然印刻,还有一堆几乎已经焦黑的狼毛,被大雨冲得四散。
“雪宝?!雪宝你在哪里?!”唐丝丝满面焦惶,心急如焚:“不要吓姐姐了,你快出来啊!”
回应她的只有滂沱飒响的大雨。
胡非也跟着赶上山来,看了眼前的场景,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即派了弟子四下去寻找。雪宝年纪大了走不动路,不会跑远,若不在附近,就是被雷劈得掉下了山崖,无论如何,活要见狼,死要见尸,大家都知道雪宝在唐丝丝心中的地位。
可惜,连这个愿望也要落空了。濯溟宗的弟子几乎翻遍了整个白竹峰,也没有发现雪宝的任何踪迹。
胡非取了地上残留的狼毛用琉璃碟算了一卦,然后静默片刻,沉痛地告诉师父:雪宝确实已经不在人间了。
唐丝丝正扶着海棠树发怔,听到这个噩耗,她脑核陡然一阵刺痛,身子一软就跪坐在地上。
满地狼藉惨烈而刺眼,死死扼着她的喉咙,让她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她将那几根狼毛抓进手里,自责而伤恸的泪水滚滚滑下脸颊。
***
勾陈负手立在云端,眼前雨歇云收,云彩翻涌,热情地欢迎他回归天界。
他是感知到自己今天会脱离狼身的,五感渐渐模糊,生命的气息越来越微弱,随着一道毁天灭地的惊雷直冲而下,那具风烛残年的身体根本无力抵挡,直接就在雷光中灰飞烟灭了。
意识被一团祥云裹挟着飞上云端,在万丈金乌的照耀下,他的仙体重新显露出来,那种灵力被封印的滞涩感终于消失了,体内仙气充盈,神力浩然,他又变回了那个威严淡漠的勾陈帝君。
望着远方云山雾海,天宫林立,勾陈一瞬间有些迷茫,他沉默片刻,忽然掉转头,朝下界飞去。
风雨过后的霜极山一片清朗,月色遥遥,星光明灭。漱云顶上还残留着一线微光,勾陈对此再熟悉不过——这盏灯,她曾为他留了无数个冬夜。
帐缦低垂,唐丝丝侧躺着,已经陷入了深眠。她发丝凌乱,眼睛红肿,腮边泪痕未干,犹如海棠含露,惹人垂怜。不知梦见了什么,她不时抽噎两声,含糊地唤着“雪宝……”
勾陈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儿,目光下移,落在她揪着一撮狼毛的小手上。
那是他留在人间最后的痕迹,脏兮兮的沾着污泥,却被她紧紧攥在掌心里,视若珍宝。
勾陈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他本应该轮回一结束就返回天庭,或是去下一场历练。可是他却神差鬼使地回到这里,望着这个相处了二十年的女子,任由一种陌生的情绪在心底酝酿徘徊。
勾陈倾身靠近,将唐丝丝耳鬓的海棠花取下,拢入袖中。
轻风拂过,最后的烛火也熄灭了,青烟一缕,消散在茫茫夜色中。
***
回到元朔宫,望着案上堆积如山的公文,勾陈头疼地按了按额头。
好友太白星君听说他回来了,急忙赶过来:“老弟你可回来了,你再不回来——”
“再不回来,我这寝殿都快被公文堆满了。”
“可不是嘛!”太白抓了抓鸟窝似的头发,他几天几夜处理事务,眼圈一片青黑:“说起来你这次去凡间,可有发现几个有希望飞升的修士啊?咱们天界是该进些新鲜血液了,不然可不累死咱几个老不死的。”
你老不死,我可没有。勾陈默默腹诽,面上却是一片平静:“修真界如今发展兴盛,有才者很多,但到底年数尚短,等凡人飞升,估计还需数百年。”
“这么久?!”太白惊悚地怪叫起来:“好吧!凡人修炼得慢我就认了。那些妖呢?难道就没有什么聪慧上进的?”
勾陈微微一顿,视线不自觉地就移到案边那朵娇艳的海棠花上。这位,明明极其聪慧,却一点都不上进……
太白也看到了那瓶花,抛开刚才的话题凑上去啧啧称奇:“咦~你居然养花了?我早就说了嘛,你这元朔宫也太素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出家了呢!是该添些花花草草什么的。这海棠不错呀,水灵灵的,应该多放几棵!你知道紫微那蓬莱殿吗,可是种满了牡丹……”
太白叽叽歪歪开启了话痨模式,勾陈头疼地按住了太阳穴。
待到夜深人静之时,勾陈独自坐在蒲团上打坐。明月在寝殿中撒下一室清辉,一丝凉意顺着他的仙袍如薄霜般贴上肌肤,他睁开眼睛,轻轻叹了口气。
回到元朔宫已经半月有余,他却始终无法静下心来修道。带回来的那朵海棠一直养在案头,或是被他灵气滋养,花朵常开不败,愈发娇艳动人。微甜的香气萦绕在殿内,叫他的心绪也情不自禁地跟着浮动起来。
之前的轮回历练,他都是无意识的。醒来过后,迷惘也就一刻,只当是一场渺远的梦境,并不沉溺。
但这次不同,他带着记忆前去,冷静围观,沉默生活,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感触都极为深刻。
勾陈抬手抚上胸口,那里隐隐动乱的心跳让他无法否认,二十年的陪伴,那缕清雅的海棠香,已经镌刻在了他心里。
既然确定了一些东西,那就没必要再隐忍。勾陈觉得这次下凡,倒是唤醒了他体内埋没已久的远古狼性。
广袖一拂,蒲团上已经没有了人影。
***
林笑强忍着心头颤意,点燃了铜炉里的香片。
身后,唐丝丝抱着枕头,已经迷迷糊糊睡着了。
她今日来找林笑,一边喝酒一边哭诉,说她的灵宠白狼死了。
林笑安慰她,不就是一只灵宠么,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再去北境抓一只便是了。
可唐丝丝听不进去,她说她也试过养其他的小灵宠,可是都不如雪宝漂亮乖巧,雪宝的眼睛有灵性、会说话、会安慰人……
说着说着,泪珠又一颗颗砸下来,海棠带雨,别有一番春色。
林笑都无奈了:“不过是失去一只灵宠,又不是失恋……”
“你懂什么!”唐丝丝抽噎着:“我这是中年丧子!丧子懂吗?呜呜呜……”
听得林笑满头黑线。
一壶青漓酒几乎全是她灌下的,哭得累了,酒劲上脑,她很快就伏倒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