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帝国裂变(46)
西汉当然没有婚书这东西, 太常细细品读那一小段约词,虽觉写得不错,但还是不明白这位小殿下这时候给他看这个是要作甚, 直到夏安然戳戳右下角证婚人处方才恍然。他品了品上头的意思,觉得这小殿下的想法还挺有意思, 于是哈哈一笑, 非常爽快地掏出了自己的私印。
随即夏安然在自己的名字下头落下了私印,再让窦皖在上头敲了个印, 最后自己的印章一转, 在颁证处也落了个中山王的印。
他拿起婚书, 看了看,然后将它递给了窦皖,满眼都是欢喜:“中山国《新婚姻法》明日颁布, 日后离婚的需要持婚书去办,现在婚书就交给你保存啦。”
窦皖怔了怔,小国王此前关于此事的想法并没有同他说过, 这是一份昏礼当日突来的礼物。
他捏住印泥未干的卷轴,视线在二人并列的名字处流连。窦皖的名字是夏安然写的, 他不愿意用窦皖的化名, 便用了他的字。
自此,窦君须之名便永远落在了刘胜之侧。
他心头一动, 忽然明白了夏安然是什么意思。若要解除婚姻关系唯有凭此书,而他的殿下将这份《婚书》交给了他,此举,此举的意思自然是……窦皖指尖绷紧。
什么时候开始, 由我决定,而什么时候结束, 取决于你。
——他的殿下仿佛如此说道。
可他怎么舍得?
与他的殿下这一段灵犀是他百般、千般努力换来,这一纸姻缘又是他种种算计所得,他的殿下那么那么好,他怎么会舍得?
窦皖缓缓将卷轴束起,将之塞入宽敞的袖中,然后他对着正紧紧看他的小殿下含笑说道:“皖只恨没有千钧之力。”
“嗯?”
窦皖静静看着微微偏头疑惑看他的殿下,微微垂眸,泛开一个浅笑,“若皖有此等力气,定要将太行山托起,压在这册婚书之上。”
突,突然间这么说干什么!
夏安然猛地回头,耳朵根悄悄泛了红晕,不过片刻他又悄悄回过头道:“你,你好好保存,别把它弄坏了,这可是开天辟地第一份婚书呢。”
婚书都有编号,他就是为了拿个第一号特地推迟了这一制度,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小心虚。他抿抿嘴,还是忍不住道:“保存好了啊,到时候让它给我们陪葬。”
窦皖缓缓地,缓缓地吸了口气,他眸光黑沉一片,抬手握住了夏安然的手,“殿下,皖只恨这天暗得慢了些。”
还能不能好了!!是凉茶喝得还不够吗!怎么满脑子都是这种青春期思想!
夏安然扭过头现在什么都不想说,他也来不及说,赞者已经过来递上供香。秦汉的昏礼仪式虽然比起后世轻松愉快,但此时也带着庄重的仪式感。
昏礼的地点亦是选在家庙。现在他们就站在刘家老祖宗刘邦的灵牌之前。
夏安然拉着窦皖的手,双双于蒲团上以祭礼而拜,起拜三次,二人将祭香插在了香炉里面。
记入族谱,拜过祖宗,按礼法来说,他们二人已经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了,但这次夏安然特地要求多加了一项仪式
“一拜天地谢苍天——”
日西垂,红烛摇曳,着华美衣裳的二人冲着日出方向升拜三次。
感谢天地神灵花鸟鱼虫,让他们能够在最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相遇,并且一路并行,最终水到渠成。
“二拜高堂谢养育——”
二人转了个方向,面向长安城的方向随着赞礼唱声拜倒在地。
敬谢父母给予生命,又将他二人培养长大,也谢谢每一个在对方生命中出现过的良善和传道者,他所爱的那个人才会是现在的样子。
“三拜,夫妻对拜互敬互谢——”
夏安然回过身,眼看着窦皖透着柔软目光的双眸,二人相视一笑,拜倒在地。
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世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
相拜之礼盖因夫妇平等,互相扶持互相敬重,对对方的好心怀谢意,对对方的付出带有敬意,互敬互爱互谢,方不负三拜之缘。
二人重新起立,向宾客微微欠身以谢宾客,众人齐齐入宴。
此时客人均是一人独坐,唯有夫妇二人坐在一张桌案之前,侍者捧豆而来,掀开盖子,里面是一碗肉糜。赞者唱曰:“行同牢之礼,新婿新妇邀诸君共乐——”
台下宾客举杯以谢,夏安然和窦皖分食了肉糜。一入口,小国王的表情便抽搐了一下,酸甜苦辛咸同时出现在一碗羹里,也是为难厨匠了。他小觑一眼窦皖,后者面不改色,一勺一勺吃着肉羹,见他越吃越快,夏安然当下毫不犹豫跟着一同分享这碗着实谈不上好吃的羹食,并且从窦皖的勺子里抢来了最后一口。
此后二人又共同吃下代表食物丰足的粟米、莲藕、枣子等吉食,垫了个三分饱,侍者上合卺酒。
夏安然接过以卺瓜切半而制成的卺盏,又将另一半递给了窦皖,葫芦形状的酒器里头盛放着澄澈酒液,二人相视一眼,互敬共饮。
入口的酒液甘醇,然而卺盏本身就是用一种叫做苦葫芦的植物做成的,瓜瓤也没有刮干净,可想而知入口滋味如何。夏安然只喝了一口便小小抽了口气,又苦又涩的滋味充盈了整个口腔,他抿抿嘴,正想再饮却被窦皖将匏瓜接过,二人互换匏瓜,交杯再饮。
随后他惊异发现窦皖递来的匏瓜里头仅留浅浅的一丝酒液体,他一时之间心绪复杂,抬眼看去便是窦皖的温柔双目。二人都喜欢吃,窦皖更是嗜甜不喜苦,而这一刻,窦皖却将自己的酒液喝掉大半,只为了让他少饮苦酒。
夏安然只觉得内心火热一片,他一昂头,将卺内酒液体全数入喉。酒液带着幸福感在他体内炸开,脸颊上更是立时出现了一小团红晕。
协礼者将二人的卺合起来拼成一个匏瓜,以红绸将之扎紧放入锦盒之中。
赞者曰:“同牢食,共品五味,自此酸甜苦辛咸彼此皆不离亦不弃,终生相伴。”
“合卺酒,甘甜浸苦,自此两人共担甘苦,灵犀相通,风雨同归。”
“永结百年。”
“礼成——”
夏安然悄悄伸出手握住了窦皖的,二人的双手藏在宽大的袖摆之下紧紧握住。?
“景熙。”夏安然闻声侧目,便听窦皖轻轻说道,“往后余生,皖亦然。”
夏安然抿嘴而笑,他知道这是窦皖对于他今天上午送去的情信的回答。
他不是一个会写情书的人,而白天不知为何脑中忽然想起了一句歌词,于是便写了他们的第一封情书,托鹄鸟传书。
在那信上,他写:往后余生,风雪是你,平淡是你,清贫是你,荣华是你,心底温柔是你,目光所至也是你。
而窦皖回道:我亦然。
择其所爱,爱其所择,真是没有比这更让人满足的事情了。
二人手拉手带头离开宗庙,行走间忽然听闻清越鸣叫之声。众人纷纷抬头,便见林中飞鸟齐齐起飞,呼啦啦聚在一起,除了领头那只俱是五彩斑斓极为漂亮,而它们都在一只体型硕大的鹄鸟带领之下于空中盘旋,久久不散。
那是多多送他们的新婚礼物,就说怎么到现在没见它。
夏安然噗嗤一笑,他仰头看着空中优雅飞行的鹅子道“你可知在下聘时,多多生了很大一场脾气?”
窦皖收回目光,专注地看他,夏安然越想越乐,“因为下聘时它觉得我居然用了大雁而不是鹄鸟是看不起鸟,所以三日没有理我。可我若是用了鹄鸟,恐怕他又要生气于没有选他,我哪儿舍得将他关在笼子里哟,这小没良心的。”
闻言窦皖轻笑,他攥着小殿下的手一路前行,听着身侧小殿下絮絮叨叨的话语,只觉满足非常。
二人并排走着,直到上了马车,天上的鸟雀亦是不散,多多带领着小弟们一路跟着他们的马车向王府前行。他们走得不快,因为随着他们缓缓前行,宗庙之外的国民就围了过来。围观的民众们挂着笑脸,在被兵士的阻隔之外想要看清楚自家殿下媳妇的脸,在看到窦皖那张脸蛋后纷纷夸赞王后长得好,然后一句句祝词就像是天上的银杏叶子一般轻飘飘地落在了小国王的心田里,软成了一片,也甜成了一团,就像是翻来滚去的甜糕团,直让他止不住笑容。
又见这些人被拿起糖果匣子飞洒喜糖的郎君们吸引,他猛然凑过去在窦皖脸上亲了一口。青年双眼亮晶晶的,对窦皖说道:“阿皖可知道为何我挑在秋日成婚?”
“皖不知。”窦皖面上亦是挂着笑意,他侧首看他家小殿下,然后他就听到他家殿下说出了这辈子最美的承诺。
“因为我想要和你过金婚。”
一年为纸,五年为木,但这些我都不满足,我想要过五十年的金婚。
“情如金坚,历久弥新。”夏安然捏了捏他的手,“阿皖,你一定要陪我到最后。”
“好。”
“不能比我更早离开。”
“好。”
“下辈子,下下辈子也要等我。”
“好。”
夏安然眨眨眼,眨去了眼眶中一点淡淡的酸涩,他捏紧了窦皖的手,“说好了,我们,谁也不先放手。”
“好。”
汉式婚姻古朴庄重,仪式感极强,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人性化的一点。
譬如闹洞房这一习俗便是形成于大汉。
夏安然就遇到了史上最强闹洞房军团。如果有人不相信,让他们请出比汉武大帝更强的阵容呀。
他眯眼看着躲在外头拿手指戳了个洞在往里头看的弟弟,刘小猪哪来的底气觉得他会眼瞎到看不到纸糊的窗子上头一个那么大的洞哦!尤其外头还吵吵嚷嚷几个小孩互相推搡抢夺这个珍贵的小洞眼的。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看了眼已经卸妆完毕的窦皖,后者见他这模样挑了挑眉,无声地表示,“可要皖出手?”
别了吧,大结婚的。
夏安然说了一句无数新人心中的弹幕,然后他蹑手蹑脚走到窗边猛然间开窗,然后冲这外头“哇——”了一声,成功惊得几个小孩尖叫连连。
“做甚呢?”他趴在窗框上看着狼狈倒在地上的弟弟,“想闹洞房?嗯?”
刘彻抿嘴一乐,眼睛却是一下又一下地瞟向室内,“阿兄,我是来看嫂子的,刚才隔得远没看仔细。”
呵呵,我信你才怪,你这个豆丁坏得很。夏安然隔空指指弟弟,“你若是好奇,阿兄也能给你打扮成这样哦。”
刘彻居然思考了一下,表情偏移了一下,然后他焦点落在小伴读面上,他指了指长得灵秀漂亮的韩嫣道:“阿兄,不是我不愿意,但是你看我这长相不合格啊,不如让阿嫣换女装吧。阿嫣,你看,今日是皇兄新婚?”
“关我什么事!”韩嫣立刻跳了起来,他只是来凑个热闹啊,怎么突然就要被扮女装了?他们不是来闹洞房的吗?话题怎么变得那么快?
卫青等人本就不赞成来闹洞房,只是刘彻一心如此他们不好阻拦,原本一直担心中山王生气,现在一看殿下转移了对象当下一阵起哄,将刘彻原来三分兴趣转为了八分。
主要是韩嫣太配合,那不甘不愿的小模样让人特别想强迫他做些什么。
对不起了!兄弟。
张骞和卫青二人通力合作拉住了转身就想跑的韩嫣,不是他们想要出卖兄弟,只是中山王殿下毕竟手握布置作业的权利,若是一个不好,给他们布置一旬文化课作业可怎生是好?到时候殿下可以用陛下作为借口,他们可不行。
李当户本来也是来凑热闹的,一看小舅子在这闹腾眼珠子一转就加入了进来。夏安然笑嘻嘻趴在窗框之上,目送一行人离开的背影,再一看卫青边走边往这边看,他不由给了对方一个干得好的手势。
“殿下什么时候和阿青说好了?”窦皖不知何时到了他背后,自然也看到了而这一幕。
夏安然抿嘴一乐,“没说,不过阿青这小子聪明。”
他乐滋滋回头,“不愧是咱们中山国培育出来的娃,就是机灵。”
窦皖倾身向前,“皖也如此觉得。”
夏安然被猛然贴近,只觉得秋日不薄的礼服都挡不住背后传来的阵阵暖意,他一愣,笑了:“你这是发乎情,还是止于礼?”
窦皖声音微哑:“殿下,今日,皖一定遵礼。”
天边最后一丝光亮已经全数暗去,刚才被挖出来的一个小洞被夏安然扯了一张纸随便贴补了下,屋内只有一对蜡烛仅有的光芒一点点在室内试探着前进,只可惜它们被隔绝在了帷帐之外,虽是极其好奇那里头传来种种声响为何却总是不得入。
屋外一阵秋风起,卷了一片本来晒着薄薄月光的银杏树叶,那叶子在空中翻滚盘旋,最后悄然落入了池水中。一只鹄鸟正在这池中安眠,他睡得似乎有些不安稳,被这悄然的声响惊醒,眨了眨豆豆眼,见水塘里的一轮明月忽然生气,张开翅膀扑打水面扰乱了一池清静。
明月丝毫不恼,在鹄鸟合上翅膀后悄然而至,伴随他再次入眠。
秋色正好。
同一片苍穹之下,大汉国的西侧有一群人正狼狈地踏着月光东行,为首一人抱着一截木杖,忽而他们停下了脚步,在他们面前的是遥遥在夜色中显得更为巍峨的长城以及城门。
当他们看见长城上星星点点的移动亮光时终于忍不住欢呼了起来,为首之人更是长跪不起。
这一群人,正是穿过匈奴右部势力范围,想要联系上月氏部落两相夹击匈奴的大汉使臣。
他一路所行并不顺遂。
当时假装成商队之后初时还算顺利,但没想到他们还是被匈奴右部扣留,右部的人对他们的商品非常好奇,对他也算是热情,但这一切都截止于他提出想要去西边看看。
比起左部,右部对于商贸往来更为看重,他们清晰地知晓绝不能让任何一个汉人穿过这条线,也不能让任何一个西域的商人过去。因为唯有横亘在西域和汉国之间才能够让他们获得最大的利益。
而汉使扮演的商人角色,也在右部当户被点为这一年的出使使者后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汉使只能小心翼翼地待在这儿,是借口想要等待秋天草原产出兽皮冬天再回去出售,才没有同匈奴使者一同入汉。
但尽管这个借口并不算拙劣,却也有人用警惕的眼神看着他了,于是,汉使一行人被拘役了起来。他们翻找了这些人携带的商品,并且找到了使节。
托汉匈日趋频繁的接触所致,使节的存在并不让匈奴人感觉到陌生,他们很快意识到了他的真正目的。
汉使一行人被抓捕,之所以没有对他们进行处理完全是右贤王在等待当户归匈后的情况,他们打算如果这次出使的结果不好,便将使者送去王帐,让军臣单于利用他来斥责大汉国。没想到右部当户归来后狠狠夸了一番大汉,并且带回来了许多粮食和制品,右贤王考虑了下这个通商口对于右部的意义,便打算到时候将他送回长安,以此要挟长安在西部开放通商口。
但这一计划没能成功,此后草原的局势被军臣单于的惊天一怒而打破,右部疲于应对王帐的刁难,汉使寻了一个机会逃了出来,感谢当时匈奴右部也打算前去过冬地,而没有将他再关在笼子里。
这次逃逸,汉使只救出了三个随使。三人夺马一路西逃,只敢夜行,哪里难走往哪儿走,一路渴饮夜露饿食虫蝎,待到找到疑似是大月氏的部落时已经不成人样。
大月氏的骑兵发现他们的时候根本不相信他们是大汉的使者,即便看到汉使捧出的使节也不相信。
幸而大月氏的部族里有汉人的后裔,证明了他们确实从东而来。然而大月氏并不相信孱弱的汉国可以和他们联合起来攻打强大的匈奴,在他们的记忆里,大汉还是那个明明有几倍兵力却被困在白登山的无用之国。他们虽然知道大汉有绸布过来,但这也不是单单大汉一国有,就算近些年的绸布漂亮了些也证明不了什么。
瓷器?那也不能说明什么。
想要联合,他们自然要看的是大汉的综合实力,兵士有多少,战甲有多少,战马有多少,而不是听他们有多么精美的布匹,多么莹润的瓷器,那些都没办法打败匈奴。
使者身上所有的东西都被搜走了,就连衣服鞋袜都是匈人的衣服,他自然拿不出可以证明大汉强盛的东西。
于是使者与随从一起在冰天雪地之中脱下了上衣,在一片素白之中,大月氏人在他们的身上看到了绵延展开的长安盛景色。
他们,将长安的景象让人纹在了身上。
不光光是正使,每个使者身上都有一部分,这是他们最后的底气,除非有人割下了他们的皮肉,否则他们可以向每一个国家展示长安城的雄伟壮阔。而且,背上的长安,背上的家更是提醒着他们自己承担的使命。他们出行前约定,只要有一个人能够活着抵达大月氏,那么他们都要完成这一使命。
大月氏的人惊愕非常,他们纷纷聚过来查看着这些汉子身上的图案,他们一边为长安城的壮美所感叹,另一方面又因几个使者的所为而深受撼动。
刺青在他们的部落也有,因此他们非常清楚这是一种怎样的痛处。
而看这些使者身上的图案,全是以刀锋割过皮肤后留下的墨痕,这样的汉子无论属于哪个国家的,无论是为何而来都值得他们敬重。
汉使遗憾地表示,其实如果他们所有人都在一起那么拼出的图案会更加壮美。
在接到这一使命之前,他们就围在一起思考,此行要穿过匈奴势力范围抵达未知的西方,想要绕过匈奴根本是不可能的,他们必须做好被匈奴捉住的准备,如何逃脱,逃脱后如何证明自己身份便是一个问题。
当时有一人在街上行走是见到一黥面者受到启发,回来便说可以将侍者印刻在身上,后来发展成了刻画地图,只可惜他们出发时间太紧,完成并且没有后遗症的只有二十人,抵达时仅有他们三人了。
大月氏王让人取来美酒美食款待这些来自遥远东方的使者。虽然他们对大汉了解得不多,但是他们认为能够养育出这样英雄人物的水土定然是极其强大的。
这样的国家,足以得到他们的尊重。
但是对于联合大汉抵御匈奴一事,大月氏王有一些犹豫,他坦白告诉使者,三十多年前经历过那一场浩劫之后,月氏曾经几次反抗试图夺回自己的领地,但是匈奴实在过于强大,而且月氏部落还遭遇了乌孙部落的联合打压,因此月氏部落势力大伤,人口死伤超过七成,当时他决定西迁再图发展,如今三十年过去,他无时无刻不想着夺回自己的失地,干掉占领了他们土地的乌孙人,夺回先王的头骨让他能够瞑目。
但是他们的敌人不仅仅是匈奴。
大月氏王为使者绘制了西部地图,并且将他所知道的西域的部落分布分享给大汉,并且告诉汉使者据他所知,大汉周边的游牧部落几乎都是匈奴的人,如果他们要东归,那么唯一的路径就是一路打回去。
这绝非易事,他们休养了三十年,但乌孙、匈奴亦然,他们很乐意和汉人配合,但月氏人数不多,只能起到辅助牵制作用,主攻还是只能交由汉军。
为了表达他们的诚意,大月氏王送了使者一百匹壮年马,并且派遣了部落勇士护送他们东归,他给使者推荐了位于大河南麓的羌族。月氏和羌族关系不错,主要是双方没有利益牵扯,羌族生活的地方是高山之上,而月氏则是在草原。
而在月氏西迁的时候他们留下了一部分人,这些人被羌族接纳,他可以为使者书写介绍文书,虽然两个部落就此分割,但是彼此血脉相同,大月氏部落憎恶匈奴,小月氏亦然。
比起大月氏被乌孙隔断,小月氏人的行动更加方便,而且羌族擅长养马和羊。“他们的马非常非常能跑。”大月氏王为汉使介绍道,不过他随即又补充了一句。“虽然速度还是我们的快。”
携带有大月氏王慷慨赠与的植物种子和马匹的汉使翻身上马,他将要在大月氏向导的带领下爬上高原,从羌族的势力范围借道回到大汉,并且想办法鼓动羌族和他们一起北击匈奴。
汉使坐在马上,冲着亲自相送的大月氏王抱拳行礼,“我非常期待能够再次见到你,你是个了不起的王者。”
大月氏王以自己部落的礼仪还礼,“我也非常期待能够再次见到你,了不起的汉国使者。”
“下一次如果还是我来出使,我将会为您带上我们大汉的美酒。”使者笑道,“到时候我一定要和您比上一比我们的酒量,我还是认为我大汉的酒更加甘醇,也更加烈性。”
男人闻言骄傲地抚过自己的胡须,“那我等着你回来,虽然我们的友谊珍贵,但是在酒上头我是不会退步的,我大月氏的美酒只要是骑在马背上的人都知道,我们的酒是最甘美的。”
双方互相致敬,为了这一段奇妙的友谊。
带着大月氏王的友谊离开后,汉使在大月氏人的引荐下见到了羌族首领,不过很遗憾的是,羌族部落对于匈奴没有太大的恶感,高耸的山脉让他们免于被匈奴人掠夺。他们不是匈奴铁骑下的受害者,生活的范围又和匈奴不发生接触,自诩匈奴的马上不了高山的羌族觉得自己没有必要蹚这次浑水。
而且比起匈奴,汉族的前身大秦正是逼迫他们不得不西迁的罪魁祸首。虽然大秦已经覆灭,但之于他们的立场来说,对大汉的人们他们的感情还是比较复杂的。
经过商讨,羌族部落告诉汉使,羌族部落看在汉使允诺的草药的面子上很乐意将自己的马匹卖给大汉,另外他们还向大汉推销了他们的盐巴。背靠广袤咸水湖的羌族对于盐巴的品质和口感都非常自信,不过要汉人自己过来采购,他们不负责运货。
在使者面前,羌族首领表示他们不会倾向于任何一方,不会帮着大汉出兵,也不会帮着匈奴,至于部落内的月氏人他们也不想干涉。
部落和部落之间的仇恨如何解决,只能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最后有四十多个月氏人愿意跟随汉使回到长安。另外还有十多个羌族年轻人,他们对于使者口中的大汉十分好奇,也想要跟着去看看。对于这些人羌族首领都没有阻止,他甚至允许这些人带走了自己的财产,一行人浩浩荡荡东行。
有羌族的年轻人带领这一支使节团队绕过匈奴出没的场所,想要安全抵达长安原本问题不大,他们一路走山路,昼伏夜出,顶着夜露而行。
然而未曾料到的是,他们遇到了匈奴部族内乱,原本安全的路线变得障碍重重。一路这一支团队和匈奴部族不停碰撞不停减员,甚至于被敏感意识到他们身份的匈奴右部所追杀。最后,到达长安的时候,原本同行的三个使者……只剩下一人了。
而现在,他将自己遍体鳞伤的使节重新交到了刘启手上,这个不过离开了三年却像是苍老了三十岁的男人在帝皇面前长跪不起,“臣,不负使命。”
作者有话要说:
儿砸终于结婚啦!!露出了老母亲的慈祥微笑。大声的告诉我甜不甜!
窦皖穿女装了,但是西汉的婚服男装比女装花俏,所以……咳咳。
夫妻对拜是到南北朝才开始的,之前严格来说都是只有前二礼,即拜天地和拜父母祖宗,夫妻对拜这个事情在当时是一个划时代的象征意义,不过已经不知道是谁开始的了。
我们都知道拜礼就是谁拜得低谁的地位更低,而夫妻之间原本是没有对拜的资格,因为妻子是丈夫的附属品,对拜则是表示我们是平等的。
(就像是古代书生见面时候都是互相差不多同时作揖弯腰,但下级见上级都是下级先拜上级还礼)
而在过去,如果夫妻间有拜的话就是女方先拜,男方再拜,然后男方先起,女方再起。但是到了后来的朝代双方如果不是地位特别悬殊(譬如皇族)基本都是同拜同起的。(拜堂是要跪下去的那种不是鞠躬哦)
所以这是妻妾的区别,妾是没有资格和男主人平起平坐的。而妻在礼法上在地位上其实是和夫平等的。
所以从礼仪的变化也能看出当代女性地位,而放到现在在夫妻对拜的时候你们都能发现女性拜的比男人高。(当然这也是因为头上的珠翠容易掉)但这也是一种变化哦。如果一个时代告诉你你就是不如男人的,你敢失礼就要被人唾骂被人指指点点甚至被人休妻,那么哪怕你头上插满了豆腐都会想办法把脑袋低下去。
从这一点来说,真的要感谢毛爷爷给女性能够读书、工作的权利。当然现代社会免不了还是有性别歧视,但封建社会几千年,我们用70年走到这里,已经非常棒了,以后还是会越来越好的。
呃……说一下蝗虫的事。前天有人问为嘛这次不吃……
作者君默默擦汗,因为是快……啊不是,慢穿,所以我尽量不让同一个方法在世界多次出现。(搓搓手)这样比较新鲜。
蝗虫如果要吃的话还是挺麻烦的,虽然很好吃……
不过三国和西汉不一样,三国那时候是真的要弹尽粮绝了,快速扩张的老曹家兵哥快把夏喵和荀令君吃穷了,加上粮食欠收,其实是没办法下的办法。
另一方面,多少也有些卖惨的感觉,曹操治下的民众一看兵哥不吃粮食吃蝗虫,艾玛那个感动的眼泪汪汪,小皇帝不是也被感动了吗(喂,这个事情不要告诉读者啊!)
而且东汉是小冰河,持续干旱,所以蝗灾是一场又一场,养成这个习惯以后可以省很多事,但西汉时气候正常,也就是旱涝交替(其实也不正常吧),这种气候不太容易灰发生蝗灾,基本上也是维持8/9年一次的正常规律,所以没必要让人去养成这个习惯。
而且西汉景帝朝人有钱,粮食丰产的情况下民众没有被逼到那个份上不会去吃这种东西滴。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中山国禽类多啊。
养鸡养鸭这个事吧,其实现代人可能没感觉,但其实养禽类是非常消耗饲料的,散养也罢,集约化饲养的情况下粮食消耗极其巨大,一般养鸡场每天是几吨的饲料投入,所以不是有钱朝代养不起。
譬如在东汉时候夏喵就养不起,没有鸡蛋作为蛋白质来源就只能用蝗虫啦,但现在夏喵是富有n个养鸡场的男人。
蝗虫这点点肉……喂鸡算了,还能省些粮食。人还是吃鸡蛋好啦~
简单的说,就是土大户和小瘪三面对一口肉的区别。
中山夏喵挥挥手表示剥一口飞虾的时间我能赚更多的钱!
三国夏喵则是:时间是什么?有肉重要吗?再麻烦只要能吃都行啊!
啊,今天是7/1了
嗯……
默默往背上插一根旗子。
没事,新开篇之后这是我第一个flag。呵,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