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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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村, 炊烟寥寥。
身形格外伟岸高大的男人蹲在院子中,一脸茫然无措地望着头顶上的大太阳。
他不是死了吗?
冒着生命危险救李寻欢,结果连上官金虹的面都不曾见到,就被对方手下干掉,死得尸骨无存。现在为什么突然回到了年轻时候?
阳光刺目, 龙啸云反手遮住眼睛, 两道泪痕缓缓滑下。
他咬着牙, 疯魔一般又哭又笑,释放着压抑多年的情绪。
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哭得像个孩子。
“大龙。”隔壁王大娘唤了一声, 声音嘹亮, 十足的穿透力连土墙都拦不住, “俺家饭烧好啦,过来吃啊?”
龙啸云抹了把脸, 哑着嗓子道:“不了, 家里还有些剩饭。”
听到他带着鼻音的沙哑声音,王大娘叹了口气。
大龙这孩子打小憨厚老实,却不笨,反而非常聪明,主意也多,村邻乡舍都很喜欢他。
后来大龙帮了一个受伤的江湖人, 养伤期间, 那江湖人教导了他一段时间。大龙资质还算可以, 抓住了机会, 学了一身好本领, 眼看龙家日子蒸蒸日上,老龙夫妻俩该享福了,谁知老龙喝高了酒,一头栽到石头上,一命呜呼。
黄氏悲伤过度,前后脚跟了去。
只剩下大龙一人孤苦伶仃,伤心之余还要忙着父母的身后事。
半个月来,熬得瘦成了一把骨头。
大龙是个好孩子,重情重义,不忘本。学了武艺,不忘拉扯村里人一把,每次上山打猎都照顾村里人的安全,还带着大家到县里做买卖。碰上地痞流氓,狠狠收拾几顿,那些欺软怕硬的狗东西再也不敢欺凌他们杏花村的人。
以前,王大娘家穷的几乎吃不上饭,一天两顿饭,混个水饱就很不错。
现在一日三顿饭,隔几天桌上见鸡蛋。
隔月,还能吃上一回肉,日子好过的很。
这些都是大龙的功劳,乡亲们都记在心里,这不便帮着大龙安排老龙夫妻俩的后世,待大龙病倒了,大伙儿又轮流照顾病得起不来床的大龙,凑份子买药买肉给他补身子。
好在大龙身强体壮,不过两日便有了起色。
龙啸云不过来吃饭,王大娘索性盛了碗菜浇饭让大儿子端过去,吃热乎的总比残羹冷饭好。
王大娘这般热心肠,龙啸云不好再三拒绝,热菜配着冷馒头凑合了一顿。吃着没有多少油水的饭菜,龙啸云眼眶一热,心里暖呼呼的,比吃了山珍海味还舒坦几分。
龙啸云在家里养了几天伤,没精打采,闲得发慌。
这日,烈阳高照,龙啸云拿上弓箭,打算去后山打猎散心。
外围光秃秃的,没什么猎物,龙啸云往里面走去。
兔子、狍子、野鸡……
不过申时,便满载而归。
看着西斜的太阳,龙啸云擦了把汗,扛着狍子,提着一连串猎物下山。
倏忽,身后传来一道痛吟声,龙啸云猛地扭头看去。
只见一个血迹斑斑的白衣青年脚步酿跄,一头栽了下来。
龙啸云忙搁下猎物,飞身捞起滚落的白衣青年。
“兄台,兄台?”他唤了两声,可惜白衣青年意识昏迷,注定回应不了他的呼唤。
龙啸云伸手探向对方鼻下,呼吸微弱,好在没死。
山上凉风阵阵,遮挡住面容的黑发被吹到一旁,露出青年白皙俊朗的面容。
龙啸瞪大眼睛,险些将怀中的人掀了出去。
李寻欢?!
怎么可能?
他怎么这个时候出现在杏花村?
他们第一次相遇明明在三年后!
上辈子,龙啸云闯荡江湖三五年,时常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在李寻欢陷入仇家绞杀眼见嗝屁前,幸运以及不幸的遇到了此生最大的劫难——龙啸云。
李寻欢那个时候,名声还不似日后那般响亮,但是标志性的飞刀,龙啸云是认识的。
龙啸云自己行侠仗义,也最为佩服李寻欢这样的人,当即加入混战,带着伤痕累累的李寻欢进行了反杀。后来与李寻欢把酒言欢,称兄道弟,相见恨晚,结为了义兄弟。
再后来,龙啸云为女人插兄弟两刀,悔悟的太晚,赔上了卿卿性命。
上辈子他欠李寻欢的用命抵了,这辈子他不想再与对方再有瓜葛。
可惜兜兜转转他们依旧相遇了,相遇的方式格外雷同。
龙啸云神色复杂,眸光忽明忽灭,垂首凝视着怀中重伤昏迷的青年,一个重要的问题摆在面前。
李寻欢,他是救还是不救?
这辈子他又不欠李寻欢的,他的死活,与他无关。
但是,如果他不出手相救,依李寻欢的伤情,极有可能不治身亡。
或许察觉到他动摇的念头,昏迷中的青年手指微动,竟是拉住了他的衣袖。
龙啸云抽了抽,没抽出来。
“…………”
龙啸云垂眸看着模样惨兮兮的,瞧着怪可怜的青年,终究心软了。
他无法做到冷血地看着嫉恨了一辈子的情敌气绝身亡。
这当真应了那句话——上辈子欠了你的。
李寻欢身前背后都有伤口,龙啸云心思细腻,为避免对方加重伤情,打横抱起青年,快步赶回家。路过今日打到的猎物,眼中闪过一丝不舍,当即为重拾侠义善良心的自己深受感动。
到了家,龙啸云将人小心翼翼地安置在床上,而后动作轻柔地解开对方的衣服查看伤口情况……有些不妙。
暗器镶嵌在皮肉中,伤口发黑,有向四处蔓延的趋势。
万幸的是这种毒他见过,也会解。因为……上辈子他也用这种毒对付过李寻欢。
因果循环,冥冥之中,许多事既已注定。
龙啸云跑了一趟后山,花费了点功夫找齐配置解药的草药。
【不知道自己打到的猎物还在不在。】
龙啸云看向北方,心道猎物离这里不过两步路的距离,不然去看下?
令他惊喜的是猎物原封不动地待在原地。
龙啸云扛起狍子,提着兔子、野鸡,高高兴兴打道回府。
青绿色的药膏被盛放在有缺口的碗中,于空气中散发着刺鼻古怪的气味。
龙啸云拿着被水浸湿的干净帕子,小心翼翼地清理着李寻欢身上的伤口,遇到没有□□的暗器,干脆利索地直接取出。
李寻欢皱着眉头,全程一次未醒,可见受伤颇重。
龙啸云暗自感慨的同时,不免幸灾乐祸。
两辈子初见李寻欢,对方一次比一次伤得更重,可见李寻欢是个遭人恨的。
俗话说,一个近乎完美的男人,是所有男性的公敌。
他的一言一行总会莫名其妙得罪一些心眼不大心胸亦不开阔的人。
李寻欢朋友多,仇敌也不少,不止他龙啸云看李寻欢不顺眼,想取他性命的人大有所在。
做人不能太幸灾乐祸,否则迟早遭报应。
这不,龙啸云的现世报来了。
他愁眉不展地盯着李寻欢的几处伤口,有点……无从下手。
李寻欢伤到的部位分别是胸口、腹部、脊椎尾、大腿内侧……
伤到的地方,一个比一个难弄。
因为要为李寻欢解毒,势必要将毒血吸出来,才能敷药。
所以,龙啸云被要命的伤口位置为难住了。
但是人都被他带回家了,救人救到底,总不能解药弄出来,被区区肌肤相亲难倒对吧。
又不是赤条条坦诚相待,不就是嘴巴对着特殊区域吸吸吸,这是救人的无奈之举,有什么好介意的。至于李寻欢介不介意……
伤者无人权。
再说,上辈子他们感情好的那会儿,又不是没有一起泡过温泉。
大家都是男人,没有男女之防,扒衣服救人纯属无奈选择,至于姿势不雅观……
想来李寻欢能理解。
龙啸云趴在男人胸膛上,一边吸毒血,一边腹诽李寻欢就会折磨人。上辈子他也曾英雄救美,难易程度与现在一比,简单、省心、省事、省力,起码不用趴身上吸啊。
可不是,倘若现在有人过来,定能从龙啸云和李寻欢的辣眼姿势中联想到令人面红耳赤心跳加速有碍风化的不可说之事。有那想象力丰富的,甚至会误以为这对狗男男等不及天黑,青天白日之下开始干……必须唾弃鄙夷他们!
毒血吸了吐,吐了吸,不一会儿恢复成原本的红色。
龙啸云松了口气,忙直起身子,抹了一大勺药膏糊在伤口上。
胸口完事,腹部让龙啸云犯愁了。
说是伤在腹部,其实就在丹田附近。
换句话说位置很敏感,寻常夫妻之间都不一定有过这样亲密的体验。
龙啸云做了一套脸部运动,克服重重心理障碍,继而弯下了公狗腰。
他一边吸啊呸呸啊吸,一边庆幸李寻欢昏迷不醒,否则多尴尬。
吸着吸着,安静的房间里响起气息不稳的喘气声。
李寻欢早不醒晚不醒,中途清醒,显然犯了一个错误的抉择。
看着埋头在自己腹部之下的脑袋,李寻欢神情恍惚。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被怎么了?
龙啸云疑惑地抬起头,顿时对上一双震惊挣扎的眼睛。
龙啸云:“……”
李寻欢:“……”
四目相对,各有各的尴尬,不约而同进入了贤者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