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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遥归烟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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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意茶楼门前, 难民的人数排出了半条街,入冬的天里, 其中还有不少人就穿了两件衣服,瑟瑟发抖挤在人群中,意图寻求半丝暖意。

欢意茶楼的伙计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袄,一只手提着铁勺,手被风吹了许多天,指节冻疮, 但对比前来讨吃食的人来说,他已经过得很好了。

伙计对于谢尽欢的做法,也没什么不满的, 谢尽欢已经将他与剩下几个茶楼里做事的人的银钱全都提前发了十年份的,他们想走就走, 想留就留,唱书的闫先生就已经走了, 伙计之所以留下来,也是因为谢尽欢没走。

自几年前谢尽欢大病一场, 在床上躺了许久,还要秦鹿与梁妄二人去北漠为他寻药醒来后, 就过上了养老一般的生活了。

其实到了年龄,容易想开。

谢尽欢跟在梁妄身后,因为有个求千金,也占了不少做生意的光,早些年在金珠城内买下的茶楼挣了许多银钱, 如今人老了,银子花不出去,也不想浪费了,干脆便在有生之年剩下的最后日子里,有意义地挥霍去。

今日,又有几百个越过州水城的难民,入了卓城来了。施粥派米这件事儿,恐怕又要延迟半个时辰才能做完。

欢意茶楼的伙计如今就剩下三个人,比起以前生意好的时候,天差地别。

天赐的国土尚未被人觊觎,天赐百年大庆之时,煜州可以算得上九州之内,最为繁华之地,比起皇城也没逊色多少,只是风光不同。

那时的卓城白天黑夜里满街都是人,欢意茶楼的大堂内,一楼说书先生坐镇,闲散没事儿的老板姓便坐在里头喝茶听故事,二楼名人雅士居多,选个喜欢的雅间,无需看见,听着闫先生唱书,咿呀小曲儿也很动听。

那些风光,早就随着物换星移,化为乌有。

今日午间的最后一碗粥都派出去了之后,伙计终于得以松一口气,为了给这些难民派粥,他们自己都顾不上吃饭。

谢尽欢的身体不太好,加上如今天冷,他就一直在二楼坐着,腿上盖着厚厚的毯子,几年前一摔,胯骨摔坏了之后,这些年阴雨天里还阵阵作痛,故而他路都少走了。

谢尽欢的桌面上放着的是几日前收到的信,秦鹿写给他的,早些时候战事屡屡受挫,败退到煜州的时候,秦鹿便多次写信让他北上,去南都城避避,谢尽欢那时婉拒了,这回信上写的,不是让他去,而是他们来。

按照时间来算,这两天应该就要到了。

谢尽欢不想走,是因为他在卓城的欢意茶楼住了大半辈子,总有些落叶归根的想法,反正都要死,他不想死得太累,说不定再等两年,异国还没攻下煜州,他就没了呢。

伙计忙了半天,这才将自己要吃的饭菜端上桌,门前就走来了个男人,男人怀中抱着个大约两岁左右的小孩儿,话还说不全,两个人都很落魄,小孩儿将手塞在嘴里,吃得满嘴的口水。

那男人见门口的粥摊已经被撤了,满眼失望,伙计瞧他衣衫褴褛,放下筷子问了句:“你有事?”

男人看了眼已经没了底的粥锅,吞咽口水,不必开口,伙计也知道他想说什么,于是道:“你还是晚间再来吧,后厨没有多余的粥了。”

二楼谢尽欢听见这话,扬着声音道:“匀他点儿,我们自个儿不是还有吃的吗?”

伙计听见这话,有些不满,但还是给那男人盛饭去了。

他们忙了一整日都没能吃上一口热饭,就算是善心,也要分时宜,现下留在卓城的难民每日剧增,每天派发出去的粮食也在增加,好些都是游手好闲,自己穿得破烂,还要过来讨饭的。

伙计也是头一次知道,原来做好事,也有烦人的一天。

将饭盛好,伙计也没夹菜,把碗递给了对方之后,那男人抱着孩子跪下,连连道谢,伙计道:“谢我没用,还是谢我家掌柜的吧,我们茶楼自己的米缸都见底了,等城中米商全都搬走,我们想施粥也没法子的。”

说完这话,伙计便转身要走,才背过身去,他就听见踏过茶楼门口的哒哒马蹄声,紧接着马车停在门边儿,从马车上跳下来的女子笑着道了句:“多年不见,脾气见长啊。”

伙计听见这声回头看去,便见身穿绿袄的秦鹿正站在马车旁,扶着马车里的人下来,眼睛却是看着他这边,方才的话也是对他说的。

伙计一见秦鹿,眼眸瞬间亮了,一改方才与那讨饭的男人说话的态度,反而堆着笑,恭敬地问了句:“秦姑娘怎么来了?”

梁妄下了马车,身上披着一件纯白的兔毛披风,看上去蓬松柔软得很。

伙计见了两人,连忙朝楼上喊:“掌柜的!梁公子与秦姑娘来了!”

坐在二楼窗边的谢尽欢将窗户推开了点儿,朝下看去,正好见到秦鹿抬起头来看的脸。秦鹿没变,还是那副十几岁少女的模样,梁妄这几年身体养好了,脸色与气色看上去也好了许多,只是谢尽欢不敢照镜子,以前在这两人面前,他就是个小毛孩儿,现如今已经垂垂老矣,到暮年了。

谢尽欢笑道:“瞧见了,别喊。”

而后又说:“请恕谢尽欢不能行礼,前两天这处下了雨,我的腿毛病犯了站不起来。”

秦鹿调侃他说:“一把年纪了就坐着,我家主人不会介意的。”她转而又看向梁妄:“不介意哦?王爷。”

梁妄挑眉:“话都让你说了,本王还能说什么?”

秦鹿拉着梁妄的手说:“那你听我的就是了,先进屋吧,外面风大,挺冷的。”

两人一道进入欢意茶楼,越过那讨饭的男人身边时,男人怀中的小孩儿恐怕是看见梁妄好看,沾满口水的手突然抓了梁妄的披风一把,一个略微黑漆漆湿漉漉的小手印印在了绒白的披风上。

男人见状,吓得一惊,端着碗站也不是跪也不是,连忙道歉:“哎呀!哎呀这位公子,真是对不住!弄脏了您的衣裳,对不住啊公子!这可怎么是好……”

梁妄向来喜洁,衣服上脏了一点儿都受不了,眼下被小孩儿抓了个巴掌印,自然是忍受不了的,那小孩儿还非要往梁妄的身上扑,张开一双手,嘴里呜呜呀呀不清不楚地说着话。

男人连忙将孩子抱好,哎了一声:“你别乱动!千万别再弄脏公子的衣裳了!”

梁妄朝一大一小两人身上瞧了一眼,破天荒地,以手指戳了戳那小孩儿的脸,秦鹿瞧见不免惊讶,那小孩儿长得的确好看,圆圆的大眼睛,只是脸颊瘦了些,不比其他刚生下来的孩子,肉嘟嘟的可爱。

秦鹿突然想,自己被生下来时恐怕就是这样,瘦瘦的一只,像是个小猴子一样,于乱世中出生,恐怕也活不到乱世结束。

男人还在不住道歉,梁妄大度,只是掸了掸披风上的灰,道了句:“无妨。”

秦鹿跟着梁妄进了茶楼,忍不住回头看了那男人一眼,男人抱着孩子走到街角一边可以避风的地方,将白饭塞进嘴里,嚼碎了之后又喂给牙还没长全的小孩儿吃。

入了茶楼,谢尽欢推着轮椅到了二楼的边上等着,他也不是当真完全站不起了,只是站着就疼。

秦鹿与梁妄到了二楼,看了一眼空荡荡的茶楼,与几年前相比,就连欢意茶楼都老了许多,桌椅板凳的颜色也不新了,梁妄以前爱去的那个竹墨茶室的屏风换了一个,上面的秋风扫劲竹倒是不错,像是个能手雕刻的。

伙计没忙着吃饭,先给梁妄与秦鹿二人沏了壶茶端上来,伙计还记得梁妄喜欢喝羡阳明月,他们茶楼里现如今什么都少,就是茶多,无人喝茶,早年留下来的陈茶送都送不出去了。

不过谢尽欢还记得每年定时定点地去向茶商讨一些昂贵的新茶,就算梁妄不来,他也得买,为的就是万一。

竹墨茶室内,梁妄坐在主座上,秦鹿端坐在一旁泡茶,谢尽欢总觉得方才见秦鹿似乎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如今她坐着,谢尽欢仔细瞟了两眼,直到梁妄的视线落在他身上了,谢尽欢才不敢再看,却也看出点儿门道了。

秦鹿的发髻变了。

以前她扎着马尾,长长的头发拖下,只用一根银簪簪着,现下虽然还是马尾,但她大半的头发已经挽起,在后脑勺那儿结了个发结,只有两指宽的一缕发丝挂下来,银簪不变。

历来,只有成了亲的女子才会盘发。

此想法一出,谢尽欢便不由地将视线落在梁妄身上。

此时秦鹿刚泡好茶,一杯递给了梁妄,一杯放在自己跟前,还剩下一杯,居然是泡给谢尽欢的。

梁妄接过茶杯,浅尝了一口,觉着不错,见秦鹿带着些许讨好的笑容望向他,于是伸手轻轻点了一下她的眉心,将她脑袋推开了一寸,看似推开,实则调戏,因为梁妄做这些时是笑着的。

丹凤眼眼皮略微有些耷拉,似睨非睨,含了几分宠溺。

谢尽欢端茶时,不禁心口一酸,心想这两人居然都成双成对了,自己当真孤独终老一世。

“多谢秦姑奶奶赐茶。”谢尽欢喝前,依旧保持着礼数道。

秦鹿也不在意,用茶杯暖手说:“见你年纪大,多多照顾也是应该的。”

谢尽欢一时语塞,竟只能笑笑了之。

“你……当真不打算离开卓城了?”秦鹿静了会儿,又问。

谢尽欢点头,唔了一声:“我这双腿,天稍冷就受不住,还是不乱走了,反正一把年纪都活过来了,远比常人长寿,足矣。”

秦鹿点了点头:“你倒是想得开。”

谢尽欢又问:“那道仙与秦姑奶奶这回过来是……?”

秦鹿喝了口茶,瞥了一眼正伸手去逗弄笼子里天音的梁妄,道:“我与王爷要离开南都城了。”

一口气叹出,带了些许心酸与无奈:“走到南都城的难民也有许多,大多都在城外住下了,还有一些壮年男子,也被抓去充军。如今南都城内都只剩下老弱妇孺,更别说是从南都城到煜州这条路上的人,慌成什么模样。”

“秦姑奶奶打算去哪儿?”谢尽欢心里一涩,哑着声音问。

秦鹿回:“先往北走,会在良川定下一段时日,之后且看战事再做打算,乱世之中,人人都是颠沛流离,我与王爷也不能幸免,便是占了特殊的身份,也改不了日新月异,沧海桑田。”

茶室内一瞬静默,就连天音都不蹦跳了。

秦鹿不明说,谢尽欢也知道,这回来卓城恐怕又是她拉着梁妄过来的,为的是见谢尽欢最后一面。

前两年的几封信,她让谢尽欢去南都城住下,实则是梁妄预测到了战事不顺,或许有一日会打到煜州来。如今煜州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谢尽欢依旧不肯走,梁妄与秦鹿在南都城也住不下去,自然得换个地方,隐姓埋名,隐士独居。

这一走,不知再见是何时,或许,再也不见也说不定。

“秦姑奶奶与道仙今晚住下吗?”谢尽欢突然开口问。

秦鹿想了想,道:“还是不了吧。”

谢尽欢这处每日都施粥,其实并不方便,却没想到梁妄突然开口,说了句:“先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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