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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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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间内, 盛思夏对着镜子,整理略显凌乱的头发。

她本来扎着丸子头,刚才在桌上被压坏了, 乱作一团,她只好将发绳扯掉, 披散在肩上。

嘴唇上颜色淡去,却浮起异样的红, 连同脸颊一起, 倒是没有补妆的必要了。

盛思夏决定接下来,要尽可能的远离傅亦琛。

每次和他单独相处,最后总会出点事, 刚才在餐厅桌上, 要不是她电话响了, 他几乎不肯放过她。

难怪别人说, 好孩子想要学坏, 是很容易的。

傅亦琛简直无师自通,从第一次亲吻时慢慢的试探,到第二次充满强势的掠夺,几乎让她招架不住。

刚才那通电话是母亲打来的。

她是今天夜里的飞机。

那天在医院不欢而散后, 盛思夏一直很犹豫,要不要联系母亲。

她们从来不是那种腻歪亲密的母女,平时见面时间很少,并没有太多感情牵挂,面对即将到来的离别, 盛思夏并没有太多不舍。

但她还是很想再见母亲一面。

或许心底里,盛思夏只是不想听母亲提到她不愿意听到的消息,有关那个从未谋面的父亲,或者是母亲对傅亦琛的不满。

“我派车送你去。”傅亦琛捏了捏她的肩。

盛思夏发现,傅亦琛越来越喜欢和她亲密接触。

她有些苦恼地问:“要是再说你坏话该怎么办啊。”

傅亦琛满不在乎地说,“你可以和她一起说。”

明知道傅亦琛这样说是想逗她开心,盛思夏现在却没有开玩笑的心情。

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好了好了,不逗你,”傅亦琛扳正她的身体,让她正对着自己,认真地说,“我不介意盛教授说我什么,所以你也不要介意。”

盛思夏点了点头。

她想到什么,又问,“你真的是因为我,才会给母亲的项目投资吗?”

傅亦琛略微沉吟:“我只是支持科研事业,而且那个项目很有投资价值。”

“真的吗?”盛思夏眼睛向上,很好笑地看着他。

哼,那天在医院,明明不是这么说的。

还有那天的慈善晚宴,傅亦琛也曾对小姨说,他向来支持慈善事业。

盛思夏当然知道这只是一句说辞。

当资本家到达一定的社会地位,做慈善不仅是一种面子工程,同时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经济手段。

她才没有那么单纯,真以为傅亦琛会有那么好心。

只不过,在逗他的时候,看他无奈,却又拿自己没办法的样子,真的很有趣啊。

就连刚才,傅亦琛在动情时,微微失控的样子,都令她不能抗拒。

尽管盛思夏不想承认,可明明她也是享受的。

傅亦琛忍不住揉了揉她毛茸茸的发顶,“你不常说我是资本家?”

“那又怎么?”

“我不是冤大头,也不是人傻钱多的公子哥。”

“可你看起来很像啊。”

这一次,她早有准备,在傅亦琛要捉到她之前,她就像一只灵活的小鱼,从他身侧一溜而过。

盛思夏离开傅亦琛的办公室。

他安排了一个新的司机送盛思夏回去,从前盛思夏没见过这人。

每次和傅亦琛在一起,大部分时间都是姚展开车送她。

“姚秘书呢?”盛思夏好奇地问。

“他有工作要处理,”傅亦琛语气淡淡地,“你有事找他?”

盛思夏摇摇头:“没有。”

她只是很在意,那一只打火机。

那个造型,那种感觉,她觉得在哪里见过。

可就是想不起来。

这种努力回忆也想不起来的感觉令盛思夏有些抓狂,她在这方面有些强迫症,会一刻不停地纠结,废寝忘食,直到自己想起来为止。

在去和母亲会合的路上,盛思夏一路都在思考着。

她到网上搜索了半天,没有结果。

她搜出了网上猫头鹰造型的打火机,但都不是姚展的那一款。

或许真的如他所说,是他前女友的私人设计,没有投入商业生产,那么全世界仅此一只。

来到母亲所住的酒店门口,盛宛文正在酒店大堂等候她,盛思夏向司机道谢,让他原路返回。

母亲不喜欢傅亦琛,必然也不喜欢坐他的车。

她今晚就要离开,盛思夏不想在这个时候,再给彼此添堵。

毕竟,如果听母亲对傅亦琛的挑剔,盛思夏只会左右为难。

走进酒店大堂,见到盛宛文,她还是和寻常一样的打扮。

金丝细框眼镜,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穿着一丝不苟的职业套装,正在专心看着手机。

盛思夏走过去,接过母亲的行李箱。

“我自己来。”母亲站起来。

盛思夏坚持着,“我来帮你。”

她这时候很倔强,盛宛文嘴唇动了动,没再坚持,由着女儿拖着箱子。

她们并肩走出酒店。

母亲已经在外公外婆家吃过午餐,登机时间是晚上八点,距离现在还有不到七个小时的时间。

“我自己坐车去机场吧,你可以去忙你的事。”盛宛文说。

天气阴沉,飘着细小的雨丝,不会把人淋湿,却很恼人,像是裹狭着许多说不清的情绪。

“我今天没事。”盛思夏走到路边,伸手拦出租车。

母亲跟过来,取下丝巾,覆在盛思夏的脑袋上,为她挡雨。

盛思夏回头,看了母亲一眼,细雨如丝,并不阻人视线,能清晰地从母亲脸上分辨出,一脉相承的线索。

盛思夏没见过父亲,连照片也没有见过。

至少,她流畅的鹅蛋脸型,还有小巧挺翘的鼻尖,都是遗传自母亲。

如果没有发生基因突变,不难想象,她身上其他的特征,都是来自谁的基因。

一辆出租车停在酒店门口。

司机很热心,主动下车帮着放行李,等到上车后,才问她们要去哪里。

“国际机场t2航班楼。”盛宛文简短地说。

”好嘞!”司机启动车子,朝着机场高速的方向开去。

两个人心里都装着事,一时间都有些尴尬,不知该从何提起。

“今天没有约会?”盛宛文目不斜视,好像只是随口问问。

盛思夏坦白地说:“刚约会完。”

“跟傅先生?”

“除了他,还能是谁?”

盛宛文不以为然,冷淡地说:“你不接触,怎么知道没有别人?”

盛思夏忽然抬头,语气加重了几分,“这些年,跟那个人分开后,你有接触过别人吗?”

她不知道父母当年分开的具体原因。

也不知道母亲这些年来坚持独身的理由,是与对方有关,还是仅仅只因为醉心学术。

但如果母亲自己都没有过,凭什么要求她去接触别人?

望着女儿倔强的样子,盛宛文惯常冷静严肃的表情,忽然裂出一丝笑意。

她摸了摸盛思夏的脸,年轻,柔嫩,充满了胶原蛋白。

想起自己这些年远居海外,极少有机会和女儿亲近,盛宛文不禁叹了口气。

“你现在住哪里?”她问。

“住在一间公寓里,”盛思夏想了想,没瞒着,老实说,“是傅亦琛送给我的。”

纵然盛宛文早有心理准备,却也没想到,傅亦琛追人竟真是这个路数。

富豪配美女的故事古往今来比比皆是,不是稀奇,她却不希望自己的女儿成为主角。

她吸了一口气,忍着火气问,“除了房子,他还送过你什么?”

她们的对话内容有些奇怪,引人遐想,出租车司机忍不住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们一眼。

盛思夏注意到。

她垂眸沉吟片刻,然后说,“还有很多。”

母亲不说话了。

纵然心里有诸多不满,以她的教养和素质,也不允许她在一个外人面前,谈论私事。

盛思夏看母亲板着脸,又隐忍不发的样子,忽然笑了。

再往前一个交叉路口,就要到达机场高速了。

“还有六个多小时呢,去我那里坐坐吧。”盛思夏勾住母亲的手臂,语气甜软。

“有什么好坐的?”

“没什么好坐的,也去坐坐,”盛思夏继续笑着,对出租车司机说,“师傅,麻烦掉个头,去江湾一号。”

盛思夏已经确认过,clint在一个小时之前离开了。

下车后,母亲一言不发地跟在盛思夏身边,走进装潢阔气的公寓楼,门口穿着制服的管理员向她们客气问好,直到回到公寓,母亲的表情都没有波动。

放下行李,盛宛文简单的洗了个手,走进客厅,本想坐在沙发上,却看见上面堆着一床羽绒被。

客厅里还飘散着淡淡的烟气。

不抽烟的人,对这种味道很敏感。

她怀疑地看着盛思夏,“你抽烟?”

“啊?”盛思夏嗅了嗅,尴尬地摇摇头,“不是,昨天一个朋友住这里……”

她走过去,把沙发上的被子抱起来,暂时先放回自己房间的床上。

盛宛文就看着女儿忙进忙出,也懒得问那个朋友是男是女,她只是突然发觉,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女儿的生活已经不是她能掌控的了。

无论是恋爱,交友,还是其他方面。

盛思夏从书房里推出一只箱子。

箱子不大,但看起来颇重,盛思夏推到一半,实在费力,又不耐烦地用脚一点点踢过来,直到箱子停在沙发面前。

“这是干嘛?”盛宛文问。

“不干嘛,就是想跟你聊聊天。“盛思夏从沙发上取下一只靠枕,垫在地毯上,一屁股坐下来,打开箱子,挑挑拣拣,从里面拿出一叠纸张,递给母亲。

盛宛文皱着眉接过来。

两本字帖,楷书和行书,其他的都是练字纸,一张张看下去,从稚嫩潦草到日臻整齐流畅,演变成赏心悦目的字体。

盛思夏低头继续翻找东西,嘴里说着,“是傅亦琛教我练字的。”

她忽然停下来,笑了笑说,“不对,应该是逼。”

盛宛文眼神动了动。

这时候,盛思夏又从箱子里拿出一只袋子,里面都是细小的零件,叮叮哐哐的。

盛思夏把袋子搁在沙发上,“这是傅亦琛送我的泰姬陵乐高积木。”

“没拼?”

“拼好了,然后被我给摔了。”盛思夏垂下眼,告诉母亲发生在那天晚上的事情。

她是如何进入他家,如何偷偷吻他,如何被他拒绝……

其中很多细节,她连姚佳婷都没有告诉,这时候说出来,感到意外的轻松。

“我那时候很难过,又很丢脸,五年都不肯见他,”盛思夏吸了吸鼻子,有些委屈地望着母亲,“现在他说他喜欢我,我真的很开心——”

盛宛文表情缓和,摸了摸女儿的头发,“开心就好。”

接着,盛思夏不停地从箱子里拿出东西,嘴里念叨着,“这个是高一那年,傅亦琛送我的项链……这个,这是我送他的袖扣,又被我拿回来了,他还没发现……还有这个……”

不用再说了。

盛宛文心想。

她已经明白,对女儿来说,傅亦琛并不只是一个追求者,他亦师亦长,是引路人,也是归宿。

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并不能用世俗的价值观来衡量。

傅亦琛并不是拿钱在讨好女人,他只是用自己所有的资源,在对她好。

女儿侧脸柔软干净,眼神里满是欢喜,这个沉甸甸的小箱子,是她所钟情的世界。

盛宛文叫了女儿一声。

盛思夏抬眸看她。

“你父亲的事,你自己做决定吧,”盛宛文迟疑着说,“……还有其他事情也是。”

盛思夏微微一愣,露出笑意。

母亲帮她把东西放回箱子里。

在拿起那袋乐高零件时,母亲说:“既然是重要的东西,就拿出来拼好,不要浪费。”

盛思夏答应着,从几本书的夹缝处取出一张照片。

是那天在酒吧,秦锐还给她的。

带着夹鼻眼镜的傅亦琛,英俊非常,已经好久不见。

盛思夏皱着眉,目光落在那张照片上。

照片……摄影……

纠结一路的问题,终于让她摸到线索。

她终于想起来在哪儿见过。

大四那年,盛思夏参加过一次摄影展,展出了一张照片。

学校里的摄影展只是玩乐之作,她没想到那张照片会在展出第一天被人买走。

盛思夏印象很深刻,故意将照片价格定位88888,图个喜庆,而且她还跟室友开玩笑说,谁买这张照片,不是疯就是傻。

没想到,还真有人买。

负责摄影展的学长告诉她,她的那张照片被人买了,一分钱没还。

那人只留下他的姓氏,没有全名,像是不想让人知道。

做好事不留名,雷锋啊。

盛思夏当时怎么也不相信,想要看看是哪个人傻钱多的有钱没处花。

学长为她抓拍到一张侧面。

那人一身西装,戴着眼镜,手里拿着一只打火机,正在低头点火。

那张侧脸辨识度不高,盛思夏只对那只猫头鹰造型的打火机印象深刻。

是他吗?

盛思夏从微信里找出许久不曾联系的学长,发去一条消息:学长,有件事想问问你。

作者有话要说:傅总:我是资本家,不是冤大头,也不是人傻钱多的公子哥……那什么,姚秘书,去帮我把夏夏的照片买下来!

88888,papapapapa!

打脸的滋味,好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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