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这个新年
新年前夕,余至瑶出席了比武大会。
大会开的精彩,又热烈又有秩序。南京中央国术馆派来了一名主持者,本地名流也齐齐到场。天津卫十八家武术社全部参赛,堪称是各路英雄汇聚一堂。
大会规模宏大,擂台上打的也激烈。最后是顾占海的大徒弟拔得头筹,成了本场的武状元。捧着光芒耀眼的银盾和鲜花,这位方头大耳的弟子不用师父嘱咐,主动就跑到余至瑶面前,想和二爷合一个影。
群英武术社大获全胜,顾占海的荣光自不必提,连余至瑶也跟着一起出了风头。笑容可掬的站在武状元身边,他等到前方的镁光灯闪过了,这才转过头来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武状元喜气洋洋的答道:“二爷,在下姓王,名连山。您叫我小山子就成。”
余至瑶拍了拍他的肩膀:“津门第一的本事,怎么能叫小山子?很好,自家送的银盾,自家又赢回来,给顾师傅和我长了脸。”
王连山高兴的不知说什么才好,望着旁边的师父直笑。而在场的报馆记者们逮住了余至瑶,围着他左一张右一张的拍摄不已,又乱哄哄的追着提问,让他讲一讲为何如此热心于武术事业。余至瑶风度翩翩的站在人前,满面春风的答道:“武术乃是中华国粹,而鄙人身为中华国民,自然应该竭尽所能,将这国粹弘扬起来。”
说完这话,他顿了顿,意犹未尽,可是又没有高谈阔论的本事,只好对着四面八方的记者又笑了笑。记者们见他高大英俊,风采很好,堪称国术界的活广告,便举起照相机,对着他又按了一通快门。
余至瑶与王连山的合影,登载了第二天的各家报纸上。何殿英本来没有读报的习惯,可是在得知余至瑶上了报之后,他立刻命人出来买回一份,然后盯着那张报上照片看了半天。
余至瑶那一张脸轮廓分明,十分上相,并且突兀的高出旁人大半个头;对比之下,旁边的“津门第一”则被衬托成了五短身材的矮胖子。何殿英喜欢余至瑶的模样款式,真心实意的认为对方仪表堂堂,男子汉能长成余至瑶这副模样,也就堪称完美了。
余至瑶已经连着几天没有和他通过电话,大概是在为那八百块钱赌气。何殿英也不想惹恼余至瑶,可规矩是不能坏的,他是要靠着规矩吃饭的!
他不是死心眼的人,一切都好说,一切都能商量,只是别涉及到钱。谁敢断他的财路,他就刨谁的祖坟。
大年二十九那天,他没露面,让身边的小白代表自己前往余公馆,送了三千多块钱的礼。小白原来是学说相声的,脾气好嘴也甜,很适合做个使者。小白乖乖的去了,又乖乖的空手回了来。何殿英问他:“余家都有谁?”
小白答道:“有余家二爷,余家大爷,还有杜芳卿。”
何殿英又问:“二爷问没问我?”
小白摇头:“二爷什么也没问,只把礼物收下了。”
何殿英气极反笑,心中十分失望:“那你——你就没提起我来?”
“我提您啦,我说我们老板让我向二爷拜个早年。”
“那他怎么说?”
“二爷说‘哦’,然后就没下文了。”
何殿英挥了挥手,撵走小白。背着手满地乱走了一通,他心乱如麻,颇想把余至瑶扯过来痛捶一顿——捶他,打他,咬他,推搡的他东倒西歪,把他那张好面孔揉搓成鬼脸形状。大洋马似的东西,对他无需温柔。
抓心挠肝的熬到大年初三,何殿英独自坐在落地窗前喝酒。冬季的夕阳是一只红红的小蛋黄,在惨白的天幕间似坠非坠。他轻声的叹息,想象出了外界的寒冷。忽然放下酒瓶站起来,他走到电话机前停住脚步,怔怔的又发起了呆。
事后,他很庆幸自己没有向余公馆打去电话,因为一夜之后的翌日下午,他便在吉泽领事的家中,与余至瑶相遇了。
吉泽领事三十多岁,是一名笑眯眯的中国通,没有架子,仿佛和任何人都能谈得来。何殿英在日租界是个新兴的人物,自然也就入了吉泽领事的眼。吉泽领事大年初四大请客,可是早在年前就把帖子送到何公馆去了。
和其它租界不同,日租界这个地方,颇有一点藏污纳垢的意思,花会烟馆妓院赌场一概齐全,堪称是流氓们的乐土。吉泽领事肯向何殿英暗送秋波,何殿英就敢脱鞋上炕的和他相好。
何殿英做人的宗旨,就是不分敌我、唯利是图。从一个卖糖为生的小孤儿混到如今,他觉得自己是看透了这个世界。
他连这个世界都看透了,可是却看不透余至瑶。
吉泽领事的宅子十分宽敞,大厅收拾出来,说是一会儿还要举行舞会。余至瑶是在宴席散后才抵达的,带着一身寒气。何殿英见他来了,兴奋之余嗤之以鼻,不知这种地方怎么会有他的位置,不料余至瑶竟然没看见他,到场之后便开始四处的招呼寒暄,居然并非孤家寡人。
何殿英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建立起来的关系网,只看到吉泽领事挤过人群走到他面前,双方又鞠躬又握手。吉泽领事是典型的日本人模样,小手小脚小个子,仰着头对余至瑶说话。余至瑶微微躬着点腰,做出侧耳倾听的姿态,听着听着忽然笑了,笑的时候垂下眼帘,表情是相当的和蔼。
何殿英站在暗处,脸色阴晴不定,等着余至瑶发现自己。
何殿英等啊等,一直等到吉泽领事把余至瑶引进了跳舞大厅。余至瑶为了表示对吉泽领事的敬意,总得低头望着对方的眼睛,所以就一直没有机会看到何殿英。
何殿英等了个空,觉得很不是味。臊眉耷眼的迈开步子,他讪讪的跟了上去。
大厅内关了吊灯,只用红绿彩灯照明。屏风后面的乐队奏起曲来,何殿英贴着墙边走在暗处,这回终于逮住了余至瑶——余至瑶独自坐在角落处的小沙发上,灯光闪闪烁烁的照耀下来,看不清脸,只见他西装笔挺,衬衫领子白的发蓝。
不声不响的走到一旁,他弯腰慢慢坐了下来。余至瑶闻声扭头,万没想到来人会是他,不禁一挑眉毛,显然是十分吃惊。
何殿英不开口,他也不说话。翘起二郎腿向后仰靠过去,他把双臂环抱在了胸前。西装衣袖缩上去,里面衬衫的钻石袖扣反射灯光,亮晶晶的成了一颗星。
双方沉默着僵持了片刻,最后还是何殿英败下阵来——他知道余至瑶的性情沉闷怪异,自己犯不上和这么个家伙斗气。
伸手在对方的肩膀上推了一把,他毫无预兆的活泼起来:“二爷,年过的怎么样?”
余至瑶被他推得一晃:“挺好。”
何殿英合身歪向了他,亲热的越发自然:“明天有没有空?到我家去,吃顿晚饭,如何?”
余至瑶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而何殿英怕他开口拒绝,连忙抬手对着前方仆人打了个响指。及至仆人端着大托盘走过来了,他从盘中端起一杯香槟,转身要送给余至瑶。
余至瑶见他像个小狗腿子似的对自己大献殷勤,心中感情就复杂起来,喜也不是,怒也不是。心不在焉的伸出手去,他本意是要接酒,可是厅内昏暗,他连对方的手也一起握了住。
香槟很凉,何殿英的手指也因此失了热度。一动不动的看着余至瑶,他忽然翘起嘴角,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余至瑶不为所动的板着脸,在悠扬的乐曲声中低声问他:“还给不给?”
何殿英答道:“给。”
余至瑶的掌心贴在他的手背上:“那就松手!”
何殿英微笑着把酒杯交给了余至瑶。余至瑶转向前方,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香槟味道很好,他想让何殿英也尝一尝,可是话到嘴边,他略一犹豫,还是没说。
现在大家都是今非昔比了,堂堂的何老板,什么没吃过?什么没见过?
何殿英伏低做小到了这般程度,已经是落了下风,索性继续放低身段,哄得余至瑶与他和好如初。笑着又扯了扯余至瑶的衣袖,他很诚恳的说道:“二爷,给个答复,明天到我那里去,成不成?”
余至瑶轻轻摇晃着杯中的香槟:“后天吧,明天我要请药厂的经理们吃饭。”
何殿英听了这话,不禁有些为难:“后天?后天我要去干爹家里拜年——算啦,那就定到初七。初七,怎么样?”
余至瑶把酒杯放到一旁的小圆桌上,然后点了点头:“初七就初七。”
何殿英看了他这个不阴不阳的态度,脸上还笑着,心里可是翻起了恨——这个打不死的,还对自己摆起架子了!
何殿英不再理睬余至瑶,起身邀请在座的女士去跳舞。人在舞池里搂着女伴,他那一双眼睛却是不时的瞟向余至瑶。他空下来的位置已经被吉泽领事所占据了,两个人谈笑风生的不知在说什么。何殿英觉得这不是一个好兆头,日租界就这么大,好比一个烧饼,别人多咬一口,自己就少咬一口。自己得打起精神加把劲儿,不能天天满心里只装着一个余至瑶。是,那是自己的好朋友,亲人一样,可朋友亲人又怎么样?没有什么关系是不朽的,只有利益永远至上。
花花世界,缭乱变幻的不是风景,是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