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昨日今朝
大年初五这天,余至瑶宴请了药厂纱厂内的几名经理。两家工厂都是余朝政一手建立起来的,平时余至瑶很少过问,全凭经理经营,所以对于重任在肩的经理们,他是十分尊重善待。
大年初六这天,何殿英提着重礼,出门拜访了英租界内的侦探长干爹。提起年前发生的几场斗殴,侦探长训了他几句,不许他把爪子往法租界伸。那边镇着好几尊青帮老头子,真惹出事来,可是不好收场。
何殿英虚心接受了批评,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天高地厚,不敢再贸然行事了。
大年初七的清晨,余至瑶照例是早早起床,站在窗前举他那一对哑铃。他很热衷于强身健体,天天对着哑铃使劲,可惜进步几乎没有,练来练去,力气丝毫不见增长。
气喘吁吁的放下哑铃,他眼望窗外,心里沉沉的盘算事情。这时卧室房门忽然开了,装扮完毕的杜芳卿走了进来。
杜芳卿在余公馆久住下来,可是并非夜夜都与余至瑶同床共枕。余至瑶有失眠症,时常双目炯炯的一躺一夜。杜芳卿睡在这么一只猫头鹰身边,总觉得浑身都不自在,宁愿到隔壁去独住。
轻车熟路的走去浴室,他习惯成自然的为余至瑶放洗澡水。及至余至瑶坐进浴缸里了,他又找出剃刀,为对方刮净脸上胡茬。
“一天不刮呀……”他翘着指头捏住剃刀,捏着嗓子闲闲的说道:“这下巴就粗的像砂纸一样。”
余至瑶闭着眼睛仰起头,认为杜芳卿是投错了胎。他比女人还女人,而且是个温柔娇媚的好女人。
杜芳卿自顾自的继续说话:“昨天你问我想要什么,我现在告诉你,我想要只小狗儿。你这家里没有老没有小,你也是个没嘴的葫芦,真闷死人了。你得给我买只小哈巴狗,要雪白的,看着干净——你别张嘴说话,还没刮完呢,仔细剃刀割了肉。”
小心翼翼的收起剃刀,他从浴缸里捞出毛巾拧干了,为余至瑶擦去脸上的香皂泡沫。余至瑶抬眼看着他,就见他是鹅蛋脸,长眉毛大眼睛,皮肤又白又细,脸蛋却红扑扑,可能是略略擦了一点胭脂。
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余至瑶忽然问道:“你怎么不长胡子?”
杜芳卿听了这话,当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二爷,我不知道,天生的吧!我要是一脸连鬓胡子,那上了台就有瞧的了——杜丽娘的扮相,张飞的脸!”
余至瑶也笑了起来,心里很是轻松愉快。伸出一只湿手抓住杜芳卿,他毫无预兆的转了话题:“以后再不登台了,就留在我这里,好不好?”
杜芳卿微微一撅嘴,没有立刻回答。
这样的话,他并不是第一次听。好歹也算个名角儿,他被人迷恋过,被人追逐过,众星捧月的滋味,他很早就已经尝过了。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他这作戏的人,本来对一切都不大当真,可是在余至瑶身边久了,他觉得自己似乎是真的动了心。
他是个男人,可是从小被师父用马鞭子硬是训练成了女人。自己到底是男是女呢?他糊涂着,也说不清。余至瑶高大,沉稳,英俊,富有,对他总是一个劲儿,起初不很热烈,后来也不冷落,这让他感到了安心。
他走路会扭屁股,笑的时候要抬手掩口,眼珠子一转就是个眼风,恼火的时候也依旧是细声细气。这些特质在台上很美丽,在台下就成了怪异,可是他改不过来。有人爱他有人笑他,他经常无所适从,只有在余至瑶面前能够坦然,因为余至瑶仿佛是很欣赏他这模样——男不男女不女的模样。
余至瑶见他不言语,以为他是贪恋着风光繁华,不甘心留在自己这里不见天日。略觉失望的笑了笑,他开始撩水擦洗前胸后背。
“明天我再带你出去买狗。”他一边洗一边说道:“今天我得出门。”
吃过早饭之后,王连山来了。
在二楼书房里,他站在了余至瑶面前:“二爷,我那边已经挑好人手了,随时都能走。”
余至瑶背靠窗户面对了他,因为个高腿长,所以能够轻易的坐上窗台:“你去车站,找马维元。烟土下午就到车站,到时该怎么做,马维元会告诉你。”
王连山答应一声,雄纠纠气昂昂的告辞离去了。
和杜芳卿混过一个上午和中午,下午两点多钟,余至瑶乘车出发,直奔何公馆。路走了一半,他忽然想起对方年前曾给自己送了一份重礼,而自己如今空手登门,似乎不大相宜。
附近的大铺子都还没有开始营业,正经洋行又距离太远。余至瑶不愿在这些琐事上太费心思,便顺路进了一家花店。花店里面空空荡荡,鲜花也是匮乏,而伶俐的小伙计不肯放过客人,鼓动如簧之舌好顿扇风,末了竟是把店内仅有的一捧红玫瑰以及两三支白百合全部推销给了余至瑶。
鲜花外面包了一层半透明的棉纸,棉纸外面又是一层亮晶晶的玻璃纸,看着倒是十分美丽,并且带有摩登气息。
心安理得的回到车内,余至瑶叹了一口气,心想自己现在对小薄荷也要讲究礼数了。
何殿英今日起了个早,支使仆人把家中收拾得窗明几净。兴高采烈的站在楼上窗前,他不时的向外张望,等待着余至瑶的到来。
抓心挠肝的终于看到了余家汽车停到门前,他欣喜的转身就跑。推开房门穿过长长的走廊,他在楼梯口那里来了个急刹车,扶着栏杆继续向下蹦蹦跳跳。可是还没等他走尽楼梯,余至瑶已经捧着鲜花进入楼内。
于是何殿英就惊讶的停下了脚步,睁大眼睛望向了下方。
余至瑶穿着浅灰色的厚呢大衣,腰间服服帖帖的扎了腰带。双手托着那一大束红白相间的玫瑰百合,他先是低头浅浅一嗅花瓣,随即仰起头来,一本正经的说道:“小薄荷,我买了花。”
何殿英慢慢的下楼走了过来,抬手想要捧住花束,同时轻声答道:“哦,你买了花。”
余至瑶抱着花,何殿英也抱着花,双方这样近距离的相对了,都有些怔怔的,谁也没有想到松手。
隔着鲜花四目相对,还是余至瑶最先反应过来。把花束往对方怀中一送,他毫不客气的向楼上走去。二楼有间起居室最暖和,他知道。
一边上楼,他一边抬手去解腰间衣带。何公馆热,大衣简直穿不住,所以他习惯性的边走边脱。
何殿英没有跟上。把脸埋进花中深吸了一口香气,他在心中哭笑不得:“这王八蛋,把我当娘们儿哄!”
把鲜花交给仆人,何殿英伶伶俐俐的追向了余至瑶。三步两步的跑进起居室,他见余至瑶正把脱下的大衣往衣帽架上挂。
“就怕你来得晚!”他欢喜的凑上前去:“我们今天早点吃晚饭,吃饱了出去玩。”
余至瑶转身面对了他,一粒一粒解开西装纽扣:“玩?不会又是钻戏园子吧?那我可不去,现在天津卫里唱戏的都是些什么东西,简直都没法听!”
何殿英意味深长的看着他点头微笑:“有会唱的,在你被窝里呢!”
余至瑶把西装上衣也脱了下来,兜头罩上了何殿英的脑袋:“屁话,当我是你?”
何殿英在黑暗中抽抽鼻子,然后抬手扯下西装,让自己重见天日:“别急啊,你不愿意听,我不说就是了。我是想带你去戏院看西洋杂耍,这应该还算有点意思吧?”
余至瑶低头扯了扯身上的青缎子马甲,又把怀表的金链子理了理。舒舒服服的在沙发上坐下,他在满室阳光中闭上眼睛一歪头,很惬意的鼻子出气,“嗯”了一声。
何殿英看了他这样子,心里觉得他很可爱。嬉皮笑脸的走到对方面前,他弯下腰来问道:“好几天没见面,想没想我?”
余至瑶翻了他一眼,随即连连摇头:“不想。”
何殿英抓耳挠腮的,恨不能咬他一口:“别这么无情啊,我可是挺想你的。”
余至瑶又翻了他一眼,继续飞快的摇头:“那也不想。”
何殿英在他头上轻轻扇了一巴掌:“你他妈的,好话都不会说一句了?”
余至瑶向后一仰,把脸扭开:“没好话。”
何殿英揎拳掳袖:“小子,大过年的,是不是欠揍?”
余至瑶缓缓的侧倒下去,眼睛也慢慢的闭了上。
何殿英不明就里:“你干什么?”
余至瑶低声答道:“装死。”
何殿英俯身抱了他就往地上拽,而余至瑶终于绷不住了,开始一边挣扎一边笑。
抛开名利场上的明争暗斗不提,其实他还是和小薄荷在一起最快活。
嘻嘻哈哈的闹了一场,最后余至瑶力不能支,主动投降。长长的趴在沙发上,他喘着粗气要求停战。
何殿英一屁股坐到了他的后背上,向左转拍拍他的屁股,向右转又摸摸他的后脑勺。试探着上下颠了几颠,他那一张小白脸泛了红,快乐的心神激荡。深深吸进一口气,他忽然很想做出一番表白。
“二爷……”他开了口,声音有些颤抖。
余至瑶侧脸枕着自己的手臂:“嗯?”
何殿英想要把话继续说下去,可是喉咙里面痒痒的,气息也是紊乱。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他感觉自己这个状态不大对头,仿佛即将出乖露丑。
用力清了清喉咙,他决定先让自己平静片刻。平时胡闹惯了,正经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也像是不正经。所以在正式开口之前,他要严肃身心,要让余至瑶知道,自己是认真的。
这时,余至瑶回过头来:“什么事?”
何殿英不动声色的又做了个深呼吸:“没什么,吃过饭后再和你说。”
余至瑶趴了回去,并不是很感兴趣。何殿英是个孩子的性格,最爱故弄玄虚的胡闹——此刻,也许是他又要淘气了。
因为说好饭后同去戏院观看杂耍,所以晚饭开的很早,而且全是从外面的西餐馆子里买回来的,并非厨房出品。仆人将其不分主次的摆了一桌子,余至瑶和何殿英相对落座,何殿英坐下之后又站起来了,亲自把一副刀叉送到余至瑶面前。
余至瑶饶有兴味的把番茄酱浇到牛排上面:“不知怎的,在你这里总是很容易饿。”
何殿英坐回原位,展开餐巾一抖:“吃大户?”
余至瑶端起手边的玻璃酒杯,对着何殿英微微一举,随即送到嘴边抿了一口。皱着眉头咽下烈酒,他一边抄起刀叉切割牛排,一边似笑非笑的摇头叹息:“伏特加?受不了。”
何殿英把一份汤端到了自己面前,舀起一勺吸吸溜溜的喝:“你的酒量真不行,我这可是好伏特加。”
余至瑶端起酒杯又喝一口,实在是尝不出好来,牛排的滋味倒是不错。
何殿英浮想联翩的喝着浓汤,因为心思太乱,所以嘴里已经尝不出酸甜苦辣。偷偷的溜了余至瑶一眼,他发现对方一脸坦然,专心致志的只是吃。
端起酒杯也尝了一口,他品出了好酒的芳香。不由自主的翘起嘴角,他忍不住的想微笑。
正在此时,小白在餐厅门口轻轻敲响房门,然后垂着双手,无声无息的快步走到了何殿英身边。
弯下腰来以手掩口,他开始对着何殿英耳语。小白胆小腿软,干什么都不成,唯独在传话这方面是个好手,能把声音压到极低,用气流送出清晰字句。
嘴唇凑到何殿英耳边,他说的是:“老板,北车站打起来了。余家十五车烟土往外硬闯,我们的人死了一个。”
何殿英没有回头,单是抬起左手。小白见状,立刻识相退下。
轻轻放下手中勺子,笑意凝固在了何殿英的眼角眉梢。不必争吵了,也无需对质了,事情很简单——余至瑶不买他的账!
原来两个人都穷,一分钱都要等到两人到齐了分着花。如今两个人发达了,却是开始各自守着家业,狗一样的对着咬。其实这也没什么,不新鲜。能共苦而不能同甘,这样的事情他见得多了。
二十一岁的何殿英少年得志、锐不可当。压下所有的喜悦与伤心,他伸手拿过洋酒瓶子,欠身为余至瑶斟满了酒杯。
“这么贵的酒。”他的手很稳,声音也很稳:“你怎么就喝不出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