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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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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时尉来说,路远之是他生命中最感激的人,可惜好人的命总是不长的,在时尉和路远之认识的第三个年头,路远之死了。

在死后的一个月,腐烂得露出白骨的尸体才被人发现。那时候的时尉还沉浸在残废的残酷现实中,他的腿没有了,父亲重伤成了植物人,最好的兄弟也死了,他说不出来自己是什么感觉,只觉得世界都是灰暗的,所有人都抛弃了他。

“谢谢……还有,你好。”时尉的声音低低的,除了他自己没人能听清。

上辈子的时尉欠了路远之无数个谢谢,他想过很多次要努力上进,然后加倍对他好,可是在也没有那个机会了,一切都终结于那个炎热得蚊虫乱飞的夏天。

“臭小子,能算什么鸟,竟敢这样对我老大,你是想死吗!”离破了脑袋最近的那个小尖脸混混愤怒地叫嚣道。

“我死不死不知道。”路远之嘴角上扬起一个微小的弧度,眼神未变,一点不在意这十几个人的危险,“但你们一定会死几个人。”

冷静的声音慢悠悠的,从他一点没想着要骑着自行车逃走或是下来的动作就能看出来,他是没把今天的这场打劫当成什么的。

“你!”小混混们立刻被激怒了,扶着他们混混投资的一个爆炸头从老大的身上迅速地掏出了一支黑色的……木仓。

混混们虽然混,但他们不是傻子,看到路远之的木仓不显害怕,那不是不怕,是因为他们心里明白,一支木仓对上一支木仓,一个人对上十几个人,胜率大的只能是他们!

“嘭——”

“啊——”

“嘭——”

“啊——”

两道巨大的声响同时响起,路远之的木仓不是就摆摆样子的,他在小混混将木仓掏出来的第一时间就开了木仓。

木仓不管有没有拉保险都容易走火,区别的只是概率大小罢了。小混混是没把胆子一直把没上保险的木仓贴身放着的,所以在他们将木仓掏出来的时候,还需要动手把保险给拉开。

路远之知道木仓的厉害,又怎么会碎一地送他们这些时间呢?所以在小混混们把木仓掏出来的第一时间,路远之就动手了。

第一声木仓响打在前面障碍上,大腿边缘被打穿了,血咕噜噜地往下挂。

小混混疼得在地上打滚,少了障碍,路远之又是一木仓,正中拿木仓人的手腕。

因为疼痛,手木仓就这么掉了。

“妈,纺纺,你们躲到角落去!”时尉抢在混混们反应过来前冲了过去,因为时间不够,所以他只能是先一脚将木仓踢得远了。

“快抢!”有混混大叫了起来,一群人开始冲上去疯抢。

时尉踢的时候注意了方向,对他自己是有利的,路远之在后面开木仓,一连打伤了好几个人的大腿。这让小流氓们更害怕了。

木仓是他们的勇气,但现在他们没有木仓了,什么勇气都没有了。

“都不许动!”经过一番抢夺,时尉也受了点伤,但最终还是拿下了这把危险的武器。

“我的木仓法可不好,要是出现往腿上开木仓最后却飞到头上去的惨剧,那我可不管!”

时尉的身上沾着血,有自己的也有别人的。他的眼神慌乱,手却很稳。

混混们在外面混的日子也不是一天或是两天了,但恰恰是因为混久了,他们才知道这种新手的厉害。

和路远之那种一打一个准的人不一样,时尉这样的新手开木仓全是乱来的,他们不怕路远之把他们弄死,但是怕在时尉开木仓后,他们无意中被崩掉脑袋。

“全部蹲下,手抱头不许动!”前后都有一把木仓,又有好几个人在咕噜咕噜地冒着血,这下,他们是什么不好的心思也不敢有了。

刚才这里闹出的动静一点不小,警察应该很快就会来,但为了防止他们偷袭,时尉还是准备找绳子把他们全部绑起来。

“这里有。”路远之虽然只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但对这人刚才的表现有不少满意,脸上的笑容也多了几分。

时尉接过绳子,把所有人的手全部给绑到了一起。

“哥哥!”等所有的人都被绑起来了,时纺才敢跑过来抱住时尉。

“你好,我叫时尉,刚才真是太谢谢你了。”时尉一边摸着时纺的头安慰他,一边跟路远之道谢。

“不用。”十七岁的路远之又冷又酷,话也很少。

“该感谢你的。今天要不是有你,我们可就要遭殃了。”董许愿年纪虽然大,但像今天这样的场景却是从未见过的。木仓这种东西,离他们这些老实农民还是太远了。

“纺纺,快谢谢大哥哥!”时尉知道路远之的性子,拍了怕时纺的脑袋说道。

纺纺是个自认为胆子巨大的小姑娘,但今天这一出也把她给吓到了,躲在时尉的后面怯怯地探出一个脑袋对路远之说:“谢谢大哥哥!”

路远之抿着唇,面上露出点不好意思:“我也不是为了救你们,他们是我仇人,救你们不过只是碰巧罢了。”

董许愿明显就是不相信,热情地说:“小伙子今年多大啦?你看着和我儿子年纪差不多,你们家在哪里呀,今天你救了我,我们该提点东西去你家感谢一下的……”

董许愿做了这么久的生意,别的本事没有,但是和人套近乎的本领可增长不少。

路远之没怎么和董许愿这种类型的人接触过,面上明显有些不适应的尴尬。

董许愿可能觉得路远之刚才的那一番说辞是在耍酷,但时尉却知道那是真的。

路远之的背景很深,他姥爷家祖上是做书香世家,出过不知道多少位大官,后来有了实业兴国之后,他们家有开始做生意,钱捐了一笔又一笔,即便是建国后,他们的待遇也很不错。可惜在十年的混乱中被人折腾得没了家。

路远之的姥姥一家人要么被逼疯要么被逼死,也就是路远之靠着路家的庇护在活下来。

姥爷家出事的时候,路远之还很小很小,但姥爷一家也不是混乱第一年就全死光了,路远之一直记恨着,等到他长大了,上面的人虽然给姥爷一家平反还给了补偿,但路远之的怒火并没有消下来。

当年那些红卫兵,他都一个个地记住了,找着机会给他们使绊子。然后一直到八三年的严打。

当年的红卫兵,很多都是混子趁机抢劫,虽然得了一时的风光,但混乱过去后,大部分人又变回了混子。

路远之的背景深厚,不管是跟军方还是警方都有交情,于是就开始做起了“志愿者”,他也不盯别人,专门盯那些祸害过他姥爷一家的人。

才短短一年,从他手里绑过的人就不知道多少了。

时尉他们把混子绑好没多久,警察就过来了。

路远之指着从混子们身上搜出来的一百多块钱说:“这是他们被抢的。”

时尉愣了一下,然后反应了过来。

警察将这些钱交给时尉,那些混混们眼睛瞪得牛大,仇恨地看着时尉,有人嚷嚷着这不是,但没人听他们的。

“谢谢。”时尉小声地跟路远之道谢,他知道这是路远之他们穿得落魄特意给他们的。

这些钱搜出来,肯定是要上交的,不过如果就有受害者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时尉现在穷,也没准备拒绝,黑吃黑这一套,他也不是没玩过。既然这些人出来抢,那就要做好被人抢的准备。

“不用。”路远之一脸冷漠。

“我叫时尉,时间的时,都尉的尉。在燕京大学上学,有需要帮忙的话随时找我。”

路远之点点头,不在意地骑上自行车走了。

他的笑容很少,只有在发现猎物时才会露出愉悦的笑。平时就是一个大冰块。给人一种不喜欢的高傲感,但又因为他的家世,大部分人又不得不挤出笑容上去恭维。

“哥哥,那个大哥哥好帅呀。”小姑娘双眼亮晶晶地说道。

“那下次我们再见到他的时候,就请他吃饭好吗?”时纺拼命点头。

“不过燕京这么大,以后还有机会碰到吗?”董许愿拿着钱,觉得有些烫手,“尉尉,你没课的时候多出来找找他,要是见到了就多谢谢他,多请他吃几顿饭。”

“好。”时尉答应了下来,视线却跟着时尉一下没能收回来。

燕京很大,但他和路远之的缘分就那么好。

上辈子时尉是一个人来的燕京,也没有钱去吃那个早餐,自然也就没遇到这群打劫的小混混。他和路远之,是在学校里认识的。

时尉学得是经济学,路远之是学法律的,两人虽然是不同的系不同的专业,但却在一个宿舍。

而且还就是临床。头顶着头睡的那种。

时尉三人提了大包小包过来,但心理却不多,除了身上一套包里一套的换洗衣服,其他的全部都是百合干。

三人还处于缺钱的状态,夏天怎么都能将就,草席便宜,一毛钱一张,冬天也还远,犯不着现在就买衣服被子。

时尉之前的衣服已经很破了,不管是被子还是衣服,都有补丁,时尉说不带过来,时长财和董许愿也没有强求。衣服本身就要到换的时候了,大城市大学校,时尉穿着破烂衣服也不好,所以他们就听时尉的,收了一百多斤的百合过来。

村里的山上就有一大片野生的百合,时尉雇了一群小孩,一斤洗干净的鲜百合一分钱,小孩们成天上山给他挖,颠颠儿地送来给他。

百合在他们那不值钱,想要去山上挖就有。除非饿得受不了了,也没有人去吃。但在首都,百合就不一样了。

一斤晒好的干百合,卖一块都成,拿去卖给药店,也有七毛钱一斤的收购价。

时长财和董许愿对时尉的说法将信将疑,但空手去燕京,又觉得白瞎了那么多车票钱,加上时尉收百合的价格并不贵,鲜百合变干百合虽然有缩水,但也就两三块钱。和车票一比就算不得什么了。

不过时尉现在没有要出去卖百合的打算,先带着时纺去挂号看病才是正经。

报道结束后跟着学长到了分配好的寝室,床边贴着名字,时尉找到自己的名字,第一时间就是去看旁边的位置,看到路远之三个字,微微松了一口气。

路远之这人心肠好,但并不容易接近,上辈子的时尉要不是因为有个室友关系在,跟路远之可能什么交集都不会有。

“妈,怎么走吧。”时尉将大大小小装着百合干的包裹全部放到了床上,然后带着董许愿和时纺去了医院。

他们去的是燕京最有名气也是最好的医院,上辈子时尉刚短腿的时候,就是路远之把他送到这里来的。年纪大了之后,这个来得就更多了。

“护士,麻烦问一下,我妹妹这个情况,该去哪个科室好呢?”虽然来医院来得多,但时尉对医院的了解也就是不多的那几个科室。骨科算一个,心外科算一个,其他的就不太清楚了。

护士问了大致的情况后给了一个内分泌科的答案。

开了一些检查给医生看过后,又让时纺去消化内科,又开了检查后,医生建议去变态反应科。

“尉尉……”一路的检查下来,董许愿手里的钱薄了不少,但从医生那里并不能听出什么东西。董许愿又是心疼,又是忧心,脚步都沉重了许多。

时尉做过很多检查,尤其是有了钱养了体弱多病的闺女之后,他自己就会看各种各样的单子了,虽然不能说和医生护士一样全部看得懂,但有没有问题还是看得懂的。

“妈,你别担心,医生什么都没说那才好呢!”时尉宽慰她道,“这可是首都最好的医院,里面的医生也一定都是厉害的。你看咱们镇上的医院,从来就没给开过这么多的单子,所以在那里才一直看不好。”

“那也不用做这么多检查呀。”董许愿心疼地给时纺揉揉手。时纺的两根胳膊,都被抽了不少的血,一管子一管子的,足足抽了二十多管!

“妈,这是把纺纺全身上下都给查一遍呢。查完了才知道纺纺到底得了什么病!”

董许愿不说话了,拉着时纺嘀嘀咕咕:“来一次就花那么些钱,这也要做那也要做,钱花了那么多,连药都还没开始吃,就得花大几百!”

时纺全程一言未发,今天的这种阵仗有点吓到她了,但全程紧紧地贴着董许愿不敢说话。

“妈,走吧,咱们再看最后一个科室。”时尉倒是一点不觉得麻烦,在董许愿看来已经很多的检查在时尉看来却算不了什么,他以前只要一来医院,之后的好几天就得天天来,都是预约做检查的,有时候报告还得等一两个星期才能出来。

好在他有钱,每次挂号都是特需或是国际,挂号费虽然贵了一些,国际虽然坑了一点,但出单子的速度快了很多。

但他最喜欢的,还是去自己投资的私人医院,只要去他的医院,全医院的资源都得可劲儿地紧着他和闺女转,没有那个专业医生也不怕,联系飞刀就是了。

但现在不是没钱没自己的医院嘛!

“那就最后一次吧!”董许愿咬牙。一个上午加半个下午已经花了一百多块钱了,这时候要是走了的话,那之前的钱也就全白费了。她平时连一分钱都要计较,这会儿是绝对舍不得的。只能是咬牙继续。

时尉能猜到董许愿的想法,但没有再劝,劝也劝不通的。生病就要打针吃药,只有打针吃药才会好,花钱在不是打针吃药的上面就是浪费钱!这是董许愿这么多年来的想法,并不是时尉一朝一夕能改变的。

“纺纺乖乖的,待会儿医生问你什么,不要紧张,不能隐瞒,知道吗?”虽然已经叮嘱过两次了但时尉依然耐心。

“知道了,哥哥。”时纺一脸的乖巧。

这一次看着就有点希望了,因为挂特需的费用贵,所以特需这边没有多少人,医生细细地问了有半个多小时,然后才给时纺开了单子。

时尉拿到单子脸色看着就不是很好,这是过敏原测试。

“医生,单子是开错了吗?我妹妹好像没有过敏啊?”在时尉的印象中,过敏一般都是身体发红发痒起痘痘这样的。但时纺从来都没有这样的情况,只是年年生病,月月生病啊。

“是这样的,过敏的表现不光是发红发痒,很多隐藏在身体内的过敏反应不靠检测是检测不出来的。除非严重到一定的程度,比如说休克、窒息……”医生解释了一下,时尉的心顿时就提了起来,然后火急火燎地就带着时纺去做检查了。

过敏是个很麻烦的事情,不仅处处要小心,而且它本身就代表着一个信号——免疫系统有问题。

董许愿不懂时尉为什么那么如临大敌,但是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尉尉,纺纺没事吧?”

时尉转头看着董许愿快要哭出来的模样,连忙收敛了表情,摇了摇头说:“没事,纺纺的身体不错,除了免疫力差点,有点营养不良,其他的没有太大的问题。”

时尉嘴上说着没问题,但是看着时纺手上越涨越大的包,心却一点点地往下沉。

二十四滴药水,鼓起了三个包。

医生拿到条子后,叹了一口气拿出了一张表:“这是脱敏药水的价格和要注射的周期,你们看一看,考虑一下再回复也不迟。”

时纺一共对三种东西过敏,青蒿、玉米,还有大豆。

青蒿最严重,4+,大豆最轻,1+,玉米的包要大一点,但也是1+。

“尉尉……”董许愿一看表格上的数字,腿都吓软了,无助地看向时尉。

作者有话要说:

变态反应科其实就是过敏反应科,协和的变态反应科是国内最好的。很早就设立专门科室了,但这个科室一直很偏,因为过敏的比例还是比较小的,普通一些的也不太影响生活。

然后过敏的反应确实是很多种的,而且十分极端,我有一个病友,就一个过敏,小麦过敏,5+,严重到摄入就容易昏厥,休克过几次,都是误食。然后也有更极端的,全部都是+1+2,(1-5,1最轻,5最重)但有两位数过敏的(实际上更多,因为很多过敏的种类没在测试内),而且看不出来,累积到一定程度就要住院治疗的。两种极端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经常生病,感冒发烧几乎月月有。

然后过敏原测试,我不知道八几年的测试是怎么样的,我查了一下没查到,但血液检测是这两年才普遍起来的,以前是点一排一排的药水,然后往下扎一个小洞,看肿胀的程度,远没有现在的血液检查来得精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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