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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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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和徐施湾犹豫了一下,最后咬咬牙准备试上一试。

明天他俩就单独行动了,然后时尉再接着带吴盟和黄达先再继续。

不过在那之前,时尉先带着林峰和徐施湾去吃晚饭。

地点还是路远之之前带他去的那家店。

那家店的老板实在,用料好,价格也实惠。

说来也惭愧,时尉在燕京零零散散地也待了十几年,但对燕京却不熟悉,对燕京的开发地图倒是几乎能闭上眼睛画下来。

时尉对燕京不熟悉,也不知道哪里有好东西可以吃,即便知道,也只知道几十年后的那些著名必来美食店,而现在,大部分都还没开起来呢!

燕京几大饭店的东西倒是也好吃,可现在哪里的消费着实有些太高,即便时尉想去,林峰和徐施湾也不回去。

所以想来想去,还是路远之上次带他去吃的店最好。

“今天我就不给钱了,但怎么说你们今天都忙了我好大的忙,就我请客吃个晚饭吧。”

时尉这样说,林峰和徐施湾才没有再拒绝。

小店里陈老板热情地招呼着他们,时尉先点了门钉肉饼,又点了抓炒里脊和葱爆羊肉,另加一碗羊杂汤,三盘肉菜一碗肉汤一上,林峰和徐施湾的眼睛都放光了。

两人和时尉差不多,之前都是一年到头只能在过年时才可以吃上几嘴的肉,其他时间想要吃肉,都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时尉,有点太……”

林峰的话还没有说完,时尉就赶紧说:“快吃快吃,这些东西都得趁热吃才好吃,花了钱的,得把最好吃,吃得最有价值才行,不然就把钱给糟蹋了!”

陈老板这边的分量实在,不管是门钉肉饼还是炒肉,都是又大肉多,满满当当地装了一盘子。

门钉肉饼不用说,肉多皮香且脆,时尉一手一个往林峰和徐施湾的嘴里一塞,喷香的香气和油的特殊滋味一下就将他们征服的彻底。

一家子也就是年末才能吃到点肉,那就别提什么厨艺不厨艺了,基本上只要有吃就满足得不得了,哪里还有什么“难吃”的感受。

但“好吃”这东西和“难吃”不一样,难吃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被忽略,但好吃这种感觉,不管在什么时候,给人的享受都是浓烈难以忽视的。

林峰和徐施湾两个人,都是和时尉一个年级的少年人,过多的贫苦磨炼了他们的性格,但还未将他们所有的感觉磨灭,这会儿吃到肉,吃到美味,只觉得一股难以形容的情绪直冲脑门,冲得他们几乎要落下泪来。

“好吃!真好吃!我、我以后也要努力工作,赚钱让我爹娘弟弟妹妹也能吃上这么好吃的东西!”林峰的愿望总是简单而淳朴的,他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他周围的人也是一样的,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但和别人不一样的是,他会努力让那些他在乎的人也努力吃上好东西。

“那就快努力,回去练英语,多学习!”时尉又给他们的碗了夹了几块肉的肉,“快吃,把这些东西的味道刻进脑子里,以后只要想偷懒了,就想想这滋味,好好想想,让自己以后顿顿能吃上自己想吃的东西,比这还要好吃的东西。”

“嗯嗯!”林峰和徐施湾这会儿也不客气了,一个劲儿地猛点头,然后快速地嚼动嘴里的东西,但消灭食物的速度却不快。

东西还好吃了,下一次吃到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们要慢点吃,要细细地将所有的味道都印到脑子里,然后再也不忘记,等下次还想吃了,就翻出来。

这样,即便吃着糠,嘴里也是有味道的。

抓炒里脊很嫰,肉块是长条型的,带着一些厚度,肉的外面裹上淀粉被炸得酥脆,但是被汤汁勾芡煮过有那么一点点的绵软,吸饱了汤汁的绵软似乎又夹着不经意间可以吃到的酥脆,一口咬下后,肉条香嫩且带着猪肉本身的汁水,不干得让人发腻,也不软得让人难嚼,而是带着些许香脆的嫩。

嫩得轻而易举就能咬断,嫩得融合了酸甜酥脆,将所有的味道都中和得恰到好处。

门钉肉饼既可以当菜,也可以当主食,不过三个正处于吃穷老子的少年人只上一盘肉饼是不够的,点上一份火烧馍,撕上一块扔到羊杂汤里,吸饱了汤水在吃,火烧馍属于粮食的麦香和羊杂汤属于羊特有的鲜味一起冲击着味蕾。

火烧馍很干,直接吃也可以,一口火烧馍一口抓炒里脊,吃得也甚是香甜,但比起火烧馍泡羊汤,还是少了一些滋味。

火烧馍泡了汤,口感会变得十分特殊,鼓鼓地带着水灵,本就劲道的火烧馍带上了汤汁后,会变得更加柔软,口感也会更加香醇,更别说还有羊汤的鲜,那一股香醇几乎能化为实质,将人冲击得意志薄弱。

往往当人回过神的时候,垒得跟小山丘似的火烧馍已经被吃没了。

羊汤很鲜,泛着灰色白色,也不知道这汤是陈老板熬了几年的,浓稠得几乎要和半凝固的猪油似的,稠哒哒的汤看着就有食欲。羊肚羊肠羊肝羊肺在汤里飘着,随着勺子沉沉浮浮。

羊肚有嚼劲儿,虽然被撕成小片,但它在羊汤里的地位是最特殊的,一吃就能吃出来。和牛肚相比,羊肚更嫩更脆。

羊肠和羊肚一样,被切成长条,羊肠比羊肚更有嚼劲儿,也更香上一些,想要把羊肠嚼碎是个耐心的活计,大部分的人都是囫囵嚼两下就往肚子里吞。

羊肝和羊肺都是切片的,薄薄的片片呈现出深褐色,羊肝更脆羊肺更嫩,嚼着虽然没有羊肚羊肠那么有口感,但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时尉一口汤一口羊杂一口火烧馍吃得满身是汗,汗水半干后黏答答的并不好受,但嘴里的美好滋味足够时尉忽略黏腻将全部的注意力放到吃上。

时尉塞着葱爆羊肉,本来还觉得葱太多可能会喧宾夺主的感觉在葱入口的那一瞬间就消失了。

时尉不爱吃葱,或者说是成功后的时尉不爱吃葱,他不仅不吃香菜,对待葱也是那种“我需要菜里有葱,但我不想吃葱也不想看到葱”的态度。

葱爆羊肉用的不是翠绿的小葱,而是粗大淡黄带绿的大葱,不过不管是大葱还是小葱,时尉都不太待见。

葱爆羊肉上来后,时尉第一反应就是皱眉,盘子里的葱太多了,多到都瞧不见羊肉的踪迹。

时尉甚至有那么一瞬间觉得陈老板是向“兰州拉面”学习,因为眼前的这盘葱爆羊肉根本不像葱爆羊肉,而是更像羊肉爆葱。

不过当时尉拨开葱想要翻找羊肉的时候,时尉这才发现,原来羊肉都被埋到葱里面去了。拨开外面的一层葱,油光四溢热气腾腾的羊肉就出现了。

羊肉片得又小又薄,长方形的肉片微微向中间卷着,细细的大葱似乎无处不在。

时尉本来想将大葱全部挑开的,但对着林峰和徐施湾,他又有一点做不来这种“挑食”的行为,只能是屏着呼吸准备糊弄两下就吞下去。

但是大葱一入口,比羊肉更加霸道的香气就直冲他的鼻腔,突破之后,又径直大脑,将香味传递地让人不禁感到震撼。

羊肉很嫰,鲜而不膻,滑嫩的口感在唇齿间流转的滋味很是享受,但和大葱相比,似乎又觉得少了些什么。

大葱很香,它虽然不是肉,但和羊肉一起煸炒,将羊肉的鲜味也容纳进了身体里,大葱入味,且带着丝丝属于大葱的甜,那样独属于葱的美妙滋味似乎是比羊肉的香味更霸道,更让人沉醉。

时尉改观了,对大葱改观了,本来是准备随意吞咽的,但是一吃到这样美味的大葱,立刻就改变了大葱不好吃的立场。

三人将所有点上来的东西全部扫荡一空,然后才挺着饱胀的肚子会学校。

林峰和徐施湾有些不好意思,抓着脑袋和时尉保证似的说道:“时尉你放心,我们一定好好努力,然后赚了钱请你吃饭!”没有什么是一顿肉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一定是肉不够好吃!

饭前还对自己有些不自信的林峰和徐施湾一吃完饭,立刻就坚定了信心,眼里闪着跃跃欲试的光,迫不及待地迎来明天,好去大干一场。

三人说着话,时尉一边给他们传授着然后利用起一切时间来背书的小技巧,一边教给他们一些万能的回答。

三人一路走一路说,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寝室门口。

时尉推门进去,四双眼睛齐刷刷起一起看向了时尉。

吴盟和黄达先看见他们三个回来,明显的松了好大一口气,大声地喊道:“你们回来啦!”

林峰和徐施湾应了一声,一边偷瞄着床边美丽夺目的“年轻”女人,一边用眼神询问吴盟和黄达先。

时尉看到来人,脸上的笑容不变,但是眼底深处却多了几分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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