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二天我就去商场买了一个毛绒玩具的暖手宝。现在回想起来,到底是什么毛绒玩具,我倒是怎样都想不起来了,毕竟这已经是七年前的事情了。然后,我又去了照相馆,把婉莹的那一张公主照和她和她妈的那张旗袍照洗了出来。
在去取照片的时候,那个洗照片的中年大姐对我说:“这是你女朋友吗?真漂亮!”婉莹花了妆,年纪看起来也不像是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女孩,而是更像是一个成年人。
我害羞的低下了头,很不好意思的说:“不是!她是我的同学。她生病了,我要去看她!”
那大姐张大了嘴巴,边点头边说:“奥!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她是你女朋友呢。这种女孩你还是得抓紧时间追哦,迟了可就是别人的女朋友了!”
之前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让婉莹成为我的女朋友。因为我打心底里知道,我根本就配不上她,她也根本看不上我。和她是什么关系对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不和她断了联系就可以了。我想要的只不过是她内心里的那份小爱,大爱我是不奢求的。我也知道我得不到她的大爱的,所以只能奢求她的小爱了。
“需要装进相框里吗?”那大姐对我说。
“嗯。”我说。然后她就让我走到展架旁挑两个自己的喜欢的框架。
我精挑细选的挑了两个我认为很好看的相框,交给了那位大姐。
“你是在暗恋她对吧?”那大姐拿过框架后对我说。
我不敢看她,害怕自己的脸会不由自主的红起来。只是低着头回答说:“没有,她怎么会喜欢我,我只是觉得她人很好,也很优秀!想和她长期来往。和她有所来往,让我觉得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我好像是没有对她说,而是对自己说的。
“噢......”她点着头,似笑非笑的说。
准备好这样东西之后,我记得我还给婉莹买了一条米色的围巾和一个钟表。那时候对送终的概念还很模糊,并不知道钟表是不能送人的。所以当时只是想表达另一层意思。买钟表给她的意思就是想告诉她不要因为时间而将我忘记。
我相信这四样东西她会经常用到或者是看到,这样她也就容易想起我来。就算有一天她会和我失去联系,我的这些东西也会助我在她的脑海里多存留一阵,而不是那么的干脆利落消失!
我从车上下来,走了几条街,到了婉莹说的那个广场。
那个地方人很多,到处都是卖东西的小摊位。我想给她再买点什么,可惜我只有两只手,实在是再拎不上多余的东西了。
等了大概有十分钟,从不远处我看到了婉莹。她一边走一边和她旁边的女孩说着些什么。
我心里很紧张。心从看见她的那一刻就开始碰碰乱跳。心里一直在想等会见到婉莹以后第一句话该说些什么?虽然昨天晚上也有排练,但现在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昨天晚上排练的台词了。我握紧了拳头,掌心也莫名的出了汗。
看见婉莹的时候,我一句话都没有说出来,只是微笑着看着她。
她向我迎面走来,先开口对我说:“不好意思,刚才下课老师多留了我们一阵儿,所以就迟到了。”
我摇头,“没事,我也是刚到。”事实上我在这里已经等了她大概有40分钟左右。
“这是我同学,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婉莹看着她旁边的那个身体微胖,戴着眼镜的女孩说。
我点头。也不知该说什么的好。紧张的情绪一时间使我变成了哑巴。
“你们吃饭了没有?”我想来想去,觉得此刻问这句话还是比较具有意义的。
“没有,”婉莹摇头说,“刚放学不久。”
我将手中的礼物递给婉莹。她看着礼物有点目瞪口呆。可能是没有想到,我会送这么多东西给她。
婉莹见了我以后,其实也是有点紧张的。但她的那种紧张,并不是我的那种紧张。
“你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婉莹并没有看手提袋里的礼物都是些什么。而在她旁边的女孩望着我送给莹的东西而露出羡慕的神情。
“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所以就多挑了两样。”我说。
“太多了,这怎么好意思。”婉莹低下头笑着说。
“这是应该的。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说。
我跟着婉莹进了一家牛肉面馆。她和她的同学一人要了一碗牛肉面。我没要,因为在坐车之前我就吃过了,现在也没有什么食欲。
这家店是先付钱后上菜。所以,我就抢着买单。婉莹从口袋里掏出一百整的,说这钱不应该由我来掏。但我还是抢着买了。为她花钱,我觉的很开心。
“你现在在做什么?”吃饭间婉莹对我说。
“在酒店上班。”我回答。
“工作辛苦吗?”
“还可以,我吃得消。你怎么样?现在脚还疼吗?”
“你多心了,早都好了。”
我们虽然偶尔的会聊上几句,但场面还是比较尴尬的,双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谈话总是断断续续。我能感觉到,我们是陌生的。以前的种种已经被时间冲洗的所剩无几了。婉莹初中那会儿对我说话的神态和现在相比判若两人。以前她会敞开心扉对我说话,而现在却显得非常的拘谨。
吃完饭,婉莹说她现在得坐车回家了,再晚点的话,恐怕就没有回去的车了。
她这么快就要走,我心里实在是有些不舍。可惜,我想不出让她再多留一阵的理由。同时心里也在想:她不可能因为我而耽误了回家的车。
我把她俩送到车站。车站人声嘈杂,婉莹和她的朋友悄声的说着些什么,时不时的还看上我一两眼。
我不知道她们俩在说些什么,可能和我有关吧!
婉莹要坐的车快要了来了,我心中的不舍又加重了几分。突然觉得好可惜,这一躺跑来虽然见到了她,却并没有留下什么比较美好的回忆。
之前坐车来的时候,我有想过无论如何都要和莹合影一张———我心中有很强烈的感觉,这一次见面以后,我和她日后恐怕就无法谋面了。她的大学会在哪里上,将来在哪里工作,这都是不确定的事。
“可以和你照张相吗?”这句话在我心里酝酿了许久,从上学那会儿起就有过。但那时面临的问题是买不起相机,而现在却是没有勇气说出这句话。
车来了,婉莹望着车准备向我挥手告别。
我心里清楚的知道错过了这一次,恐怕就不会有下次了。
情急之中,我对婉莹说出了那句话。我带着颤抖的声音对她说:“可以和你照张相吗?”
婉莹有些不好意思,不停的傻笑。我把手机给她的同伴,“麻烦你了。”
她的同伴倒很热情,笑眯眯的从我手上接过手机,摆手让我和婉莹站在一起。
婉莹抿着嘴,脸上洋溢着笑容。我的胳膊挨着她的胳膊———何时心若也能如此,此生还有何憾可言。可是我又怕,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对婉莹的那情感也会慢慢的变的单薄———如果她永远都不给我回应,我怕我会坚持不下去的。
我坐在天桥的台阶上看着我俩的照片。婉莹扎着一个马尾辫,辫子放在衣领处,正好和她内穿的白色t恤衣领对齐。白色t恤外穿着一件雪白色的毛呢外套,她下穿着一条深蓝色牛仔裤,左手上戴着一块手表,右手挎着一个红色的小包。个头和我几乎是一模一样高。在离开学校之前,我是比婉莹矮的,这几年才突然长了起来。
我看着婉莹手上的手表,陷入了沉思,不知这是她自己买的还是别人送的———会不会是男生送她的?应该是男生送她的,这时的她已经到了恋爱的年纪了。又或许是她自己买的呢?家人亲戚在她过生日的时候送她的呢?我不由自主的猜测,不由自主的想着很有可能发生在婉莹身上的事情。
经过几个路边摊时,我看见了一款手表,和婉莹手上戴的那款极为相似,于是就花了50块钱买了下来。我戴在手上,同事问我哪儿来的时候,我会说是婉莹送给我的。他们都很羡慕我,以为她是我的女朋友。其实如果他们知道了内情,准会笑我是个愚昧无知的大傻瓜。
其实我知道我这纯属是自欺欺人,可这种欣荣心,别人满足不了的情况下,只能自己满足自己。
晚上回到宿舍以后,婉莹给我发来消息说,袋子里有一个笔记本是不是我的。
我这时才想起来,那是我的工作笔记,昨天晚上的时候放在那个装相框袋子里忘记拿了出来。
我想婉莹应该翻开过我的笔记本,那上面的字简直惨不忍睹,是个人都会笑话我的字不好看的。即使她不会这样说,但她的心里也会觉的那字是丑的。
别人怎样认为都无所谓,我只怕婉莹也会那样想。
我一直在等婉莹向我提起礼物事情,等她向我说,我的礼物她喜欢不喜欢,或是我为什么要送她那样的礼物,寓意是什么。我做好了回答的准备,可她一直都没有提起。到最后只是对我说要不要去取那个本子。
如果是别人,那本子我可能就不会要了,花两块钱又能买一个,何必还要再请假搭上车费再去取它。可是如果还能因此再见上一面婉莹,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我们隔了一个星期又见面了。
我在车站碰见了她,她将本子交给了我。还没说上几句话,车就来了。她便急急忙忙的上了车,向我摆着手又走了。
婉莹走了以后,我才恍然大悟,她今天穿了不一样的衣服,为什么不要求再和她照张照片呢?为什么话到嘴跟前就又收回去了呢?
我这样做可能是不道德的———婉莹并没有回应过我什么。她或许有男朋友的,她或许是讨厌我这样做的。
我担忧着种种可能会发生的问题,也庆幸自己并没有再去找她合照,不然她很有可能就会对我心生厌烦。
我看着本子上自己写的字,看了很久,越看越觉的那不应该是从我手里写出来的字。它太丑了,丑的根本就没办法让人看。甚至有些连我自己亲手写的字,还要琢磨半天才可以认出来。那不是草书,那是字体不规范的随笔而扬。
我想我应该可以做点什么的。我的言谈举止,我的字体,包括我的不自信应该都可以改变的。改变这些或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我不希望因为这些原因而导致婉莹疏远于我。
婉莹是我人生当中第一个想真心交的朋友,所以我不想让她对我失望———虽然,她并没有对我寄予过厚望。
我去了新华书店,买了几本字帖,抽空闲的时候就练练。也买了几本小说,但并没有着急着去看。我的意愿是先练好字,小说看不看都是无所谓的。起初我并不觉的看小说能够解决我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一心只想把字写的更好看一些。
我希望有一天婉莹看到我的字之后,惊奇的对我说:“你的字写的好漂亮啊!”我期待着这句话,就如同等于因为这句话她对我的态度就会有所改变。最起码她会知道我身上还是有点优点存在的。
我发消息请教婉莹说:“怎样才可以练好字呢?”因为我练字帖也有好几个月了,字并没有什么大的长进。
“多练多写,最好是拿白纸去抄一些课文。”婉莹回复我说。
我照做了,买来几本美术本。拿着钢笔一笔一划的抄买来的小说。可是几个星期下来,字依然扭扭捏捏的很不整齐。没有线条的控制,我的字总容易大的大小的小,本来该是笔直的行列,却变成了倾斜或者偏垂直。我很苦恼,也有点灰心。
我将我的困扰告诉了婉莹,并还对她说,要是我拿着尺子作为控制,是不是会更有效果一些。
她斩钉截铁的对我说:“千万不要那样做,刚开始写都会有这方面的困扰,写的多了,时间久了,字的行列自然就不会变歪了。其实,字重要的不是字体的本身写的有多么规范,而是笔风有多么的美观,如果笔风练出来了,字自然而然的也就变的好看了。”
夏天的时候,我空闲的时间还是蛮多的,大概有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去练习字。等到冬天来临,雪花飘然而至,店里面生意逐渐好起来的时候,我就没有什么时间去练习字了。下班之后已是凌晨两三点,泡泡脚洗洗衣服就到了睡觉的时间。
本想着抽上班空闲的时间去练字的,但写了几次以后,经理就有了意见。这个我明白,上班的时候干私人的事情是不对的。况且他还是我的堂哥,我想我不应该给他的的鼻子上抹灰。
堂哥面露难色的对我说:“如果你只是看看书倒没什么。书站着也可以看,但写字一定得坐下。你知道的,这里有摄像头———”
于是在无聊空闲的时候,我便拿出之前买的小说来看。看着看着就突然喜欢上了,甚至都到了那种痴迷的地步。
我记得很清楚,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是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那个版本很薄,属于是学生读物。不过,即使是学生读物,里面的故事情节也深深的吸引着我,不觉还有再想看一遍的冲动。
看完《简·爱》以及其他几本类似于历史故事的书籍以后,我又去了新华书店,打算再买上几本书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