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在新华书店里,我又碰见了几个版本不同的《简·爱》。最后我挑了一个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简·爱》。听说这家出版社是专门出版外国名著的,也是颇具人气的一家出版社。
之前只是随意的买书来看,但后来却变的想收藏某些书了,对书的类型、作家、文笔是不是我喜欢的那一类都挑剔了起来。
说来也是连自己都不敢相信,一年的时间自己竟买了二三十本书,而全部看完的还不到十本,有些只是看了一半或是更少。
我时常给婉莹发去消息,问她过的怎么样,学习压力是不是很大,如果寒假的时候想出去玩的话我可以前往一起陪同。
她以“还可以”回答了我的大部分问题,并且告诉我她并没有寒假出去玩的打算。
这样的偶尔聊天的时光过了不到半年,婉莹就不再回复我的信息了。
我给她发了几次信息以后,见她再没给我回复,也就不再继续发了。出现这种情况,我是早有预料的,心里也并不是很难过。
我想如果有朝一日我们还能再见面的话,我希望我会是那个她愿意亲近的人,那个在她眼里算是值得一交的朋友。现在的我,有时候连自己都会痛恨自己。婉莹做的没有错,我是一个烂泥扶不上墙的人,当初明明可以和她一样的,但是我却因为一些天真的想法而放弃了。现在我后悔了———婉莹对我的的不睬理或许只是我悔恨放弃学业的开始。
自婉莹和我再没互通消息的一年以后,我从她的qq空间里,看见了她和一个男生的合照。那个男生戴着生日帽,婉莹很亲近的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并且还用手搂着他的肩膀。我起初以为这是她弟,等仔细看了几遍之后才发现不是。她弟我见过,虽然和她照相的这个男孩有点相似,但并不是她弟。
毫无疑问,这便是婉莹的男朋友。
我很羡慕这个男孩,做婉莹的男朋友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随后的时间里,我时常可以看见婉莹和这个男生的照片。两人甜甜蜜蜜的,或许真是天造地设,命中注定的一对。
婉莹对我的视而不见,除了让我愈加的感到自卑以外,也再并没有什么。我心里不痛不痒,只是稍有失落。我的不够优秀使她不再与我联系,也使我愈加的相信,往后的日子里这种现象会频繁的出现在我身边。
此后,我认识了一个名叫卢晓华的女孩。她和婉莹的个头一般高,体型微胖,面部轮廓微圆,也很漂亮。不但如此,她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追她的人也很多。
她来了仅仅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就晋升成了主管,这对我们店来说是一件前所未有过得事情。”
“这个女孩和你与何婉莹有联系吗?”我的好奇心,使我打断了沈文豪的话。
“她和婉莹没有什么关系,”沈文豪回答说,“不过对我来说,她也算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贵人。如果你不想继续听下去的话,我就不讲了。实在不好意思,你来我这儿,光听一人在这儿说,确实是有点失礼了。”
“没有,我很喜欢别人讲故事,或是自己的亲生经历。我以前有一个同事,名叫冷小军,他也时常给我讲一些发生在他身边或是自己身上的事情给我听。所以,你大可不必有所顾忌。我一点也不觉得无聊或是厌烦的意思。”
沈文豪,见我如此回答,于是又接着说了下去:
“晓华的声音很好听,言行举止也很温文尔雅。笑起来虽然眯着眼睛,但丝毫不影响她甜蜜的笑容,甚至还增添了几分异样的色彩。我对她动了心,时常的对她暗送秋波。给她以同事的名义买饮料、水果、或是其它的吃食。
时间久了,店里的人都就知道我是喜欢晓华的。晓华知道我喜欢她,只是一直都不曾像我表示过什么。
又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在喜欢卢晓华的男生当中,不知她为什么就偏偏的选择了我。
在给晓华表露爱意之前,我心里是没有底的,我想她应该没多大可能接受我的爱意的,因为比我好的男孩实在是太多,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如他们。
我难熬了几个晚上,最终还是忍不住对红说出了那句话。
晓华只是沉默着。过了一会儿又露出微笑。我看她笑,也跟着她一起笑了。
我第一次把晓华抱在怀里的时候,她说喜欢我,我相信了;她说她爱我,我也相信了。
现在回想起来,如果晓华当初没有选择我,对我来说或许就是一件好事。目前为止,我还是这样认为的。可又仔细想,如果没有她的出现,我现在还有许多事情是想不明白的。
在晓华红交往了半个月的时间里,我们有过一两次的接吻,一两次的拥抱———没曾想过只是这仅仅的一两次,就让后来的我痛不欲生了。
待我想收回脚的时候,才发现我的脚已经踏进了深渊,收不回来了。我爱上了晓华,就在那短短的半个月时间里。
就在半个月后,晓华向我提出了分手。我同意了。我原以为她心里是有我的,结果却是我错了。
我心里的不甘心时常打压着我———其实她心里有我的,如果再坚持一下,让她回心转意,说不定我们还能再到一起。
我对晓华说了对不起。可能是我不够了解她,所以让她觉得我并不是一个值得长期依赖的一个人。我请求她再给我一次机会,可她沉默了许久之后还是拒绝了。
自此以后,我体会到了何为心痛。我经常的买醉,我想不明白,既然她心里没有我,当初为什么还选择我。
后来有人对我说了一些话使我更难过了。他说,起初晓华之所以选择我,是因为我哥是经理,她以为我的家庭很好———我哥已经有了女朋友,所以只好选择我了。
我不相信是这样的,即使那是事实我也不相信。我永远都不会相信我爱的人会是那种本性。虽然那种本性也不是一种错,最起码对有一定钱财的人来说,这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事情。
分手后,我和晓华依然在一个店里上班。她对我没有情感,当然是不在乎我在与不在的。而我呢,不愿用逃避去解决问题。我心里清楚,即使我选择离开,也不一定能够忘记她。虽然我们相恋的时间很短,但她在我的心里已经变的根深蒂固了,甚至超出了婉莹在我心里的位置。
晓华在我之后十天的时间里,和隔壁酒店的经理谈起了恋爱。那男的前一个月每天下班之后都会来接晓华,一个月之后就再也没见他来过。再没过多久,从同事的口中就传来晓华分手的消息。
那一天,我下班比较晚,到了宿舍的楼底下的时候,看见晓华独自一人坐在小区楼底下的凉亭内捂着脸哭泣。
我走近她,在她旁边坐了下来。如果她真的难受,我愿把我的肩旁借给她,就当我是一个普通的再不能普通的朋友。
晓华看见了我之后,什么都没说,依旧埋头失声痛哭。
我问她怎么了。她没有回答我,只是不停的掉着眼泪摇着头。我这样的明知故问,其实也实在是不知道再对她说些什么。
看她心里难过,我的心里又怎会好受呢。刹那间,我已经忘记了她曾对我的薄情,只想着怎样才能让她的心情好起来。
我向她递去纸巾。她迟疑了许久之后,才接过纸巾,然后用湿漉漉的双眼望着我说:“你不该在这里停下脚步的,你应该上去的。”
“我怎么上去?即使我的人到了楼上,我的心还在这里。”我低声的说。在她面前我总觉得的自己很渺小,渺小的犹如一粒砂石。她可以很轻易的将我攥在手里,也可以很轻易的用一口气把我吹向远方。
远方?———如果不是远方,而是她的怀里,她的心里、她的梦里;即使是一粒砂石,也何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好感人呐!”晓华深深的吸溜了一下鼻子,“这句话是从哪里偷来的?是在你最近看的书里吗?”
“不是。是我自己悟出来的。是前段时间准备离开这里时想到的.....可我现在不打算走了。”
晓华沉思了片刻,跳过了这个话题,“你最近在看什么书?”
“《茶花女》。”
“卖茶花的女孩吗?”
“不是。是卖身的。”
晓华抿嘴而笑,“那为什么还叫《茶花女》呢?”
“我现在才读到第五十页———作者前去探望男主人公的那一段。所以,目前为止还不知道这本书为什么叫《茶花女》。”我说。
“想必女主人公应该很喜欢茶花,”晓华凝视着并不皎洁的月亮说,“她想和茶花一般纯洁,一般清香淡雅,既能美丽动人高贵大方,又能保持心灵上的纯洁。可惜她不是那样的人,对吗?”
“我想她应该是那样的人,不然作者也不会花大把的时间为她作书。”
“就算是,那也只是作者认为她是纯洁的,别人不会这样认为。”
“我们为什么要纠结于这个问题,这不该是我们该关心的事情。”我只想和红谈论我俩之间的事情。我急切想让她回心转意,再回到我的身边。
“有些人把懒说成被生活所迫,然后顺理成章的误入歧途以后,就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这个世道上。”晓华无视我的话,继续说着她想说的话,“如果人活着只是为了吃饱肚子,自己只顾自己的活,该是一个件多么好的事情。还有比现在这个时代更好的时代吗?人总是在自己折磨自己!”
我想她一定是由于失恋了,才会发这样的牢骚。至于她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我是不明白的。我只想看她笑起来,因为我而笑起来。
我给她讲了几个笑话———《瘸子和瞎子》的故事讲完以后,她只是勉强的动了动嘴角。我又给她讲了两个笑话,她连勉强都没有勉强。
看她对我的笑话并没有什么兴趣,我也只好保持沉默,静静的陪着她。
和她呆了一阵之后,天空中的乌云渐渐增多,四周刮起了冷风,散落在地上的黄叶被风卷在半空中。晓华的嘴角颤抖了一下,被风吹乱的头发飘在耳畔。她穿的很单薄,我脱下自己的外套给她递去。
“别过来,”晓华推开我的外套,“我不需要,不准碰我。”我记得我们相恋时,她很贪恋我的拥抱的,现在却似乎像是变了一个人。
“你这样容易感冒的。”我很无奈,她为什么要拒绝我的好意。
我没管她的拒绝,把外套披在她的身上,然后又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她只是挣扎了几秒钟,然后就不再挣扎了。她在我的怀里又哭泣了起来,我知道她的眼泪是为别人流的,却丝毫都不在乎。毕竟,我是那么的爱她,对她错误的包容,也是给我一次再次接近她的机会。我相信,我的付出,我对她充满爱意的心会让她同样的也把我装进她的心里。
晓华在我怀里呆了很久,直到眼泪干涸了为止。我把她送上楼,她进了宿舍,我在楼梯口吸了一根烟之后,才回到了自己的宿舍。
秋天的气候一天比一天凉,可晓华始终都穿着那件夏天时穿的外套,里面依旧穿着短袖。人人都说她节省,很看重钱财,不然就不会和对面酒店的经理走到一起,更不会从那个胖男人手里得到两万块钱。即使手里有钱,她还是舍不得给自己买衣服。我想,她一定都是把那些钱存了下来。之前红就对我有说过,她好想在这里拥有一套房子———有安稳的住处,安稳的工作,这就是她三十岁之前的理想!
我花了五百块钱给晓华买了一件米色的毛衣外套,一条同样是米色的围巾和一双手套。在中午她值班的时候我给她送了过去。
没曾想,晓华会把我送给她的东西丢进垃圾桶里。结果,那些物件没过多久就被一个保洁大姐捡走了。
我想,应该是我送的东西太过于廉价,所以红才会那么做的。我很难过,但并没有灰心。
半个月后,我发了工资。我用一个月的工资给又给她买了一条铂金项链,然后又买了一束包装非常精美的玫瑰花,托送餐的一位大哥帮我送到红的面前。为了感谢人家的帮助,我特地给他买了一包烟作为感谢。
我已经没有勇气当着晓华的面给她送东西了,我怕她又拒绝我的东西。我知道她拒绝不是我送的东西,而是拒绝我这个人。但是,我还是忍不住想得到她的人,她的心。
我做着美梦,心想这次她一定会接受的,一定不会像之前那样把我的心意送进垃圾桶的。
我只是在做梦而已,事实是晓华做出了和之前一样的举动,它们照旧都进了垃圾桶。
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做。当她接受你的时候,付出是一种快乐,但当她拒绝你的时候,之前的付出就会变成痛苦!这下,我想我即使再有一颗心,也无法谅解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