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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是姐姐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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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来喜秀殿之前,顾欢偷偷地去找过燕辛,跟燕辛说了,若情现在的状态。

三年前,谁也不敢确定,湘王是中了蛊虫之毒,还是他自己偷偷修炼了与蛊虫融二为一的邪术,嗜血这虫子,被列为禁虫,封印在禁地,不是没道理的,其凶险程度,是前辈无法估量的,虫子太难以捉摸不透了,南卿作为一个后辈,在前辈所留的书籍里找不到关于嗜血的答案,自然地,花了自己所学知识也参悟不透其中的奥妙,只能带着王湘返回南疆卿本,寻找解决之道。

顾欢当时也不知道其中凶险,他对南卿了解很深,他单纯地以为,这件事情,南卿是可控制的,可解决的,就放心的放她离开,那时候北疆已经内忧外患,楼家准备起义,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迫在眉睫,顾欢远在北疆主持战事,心,却已经飘到了南疆。

南疆古国,素来是个神秘悠远的国度,十万里大山,是天然的防御屏障,消息闭塞,卿本身在南疆腹地,只有卿本城中的人,知道其具体的位置。

顾欢悔啊,其实南疆卿本糟了屠城,他那时候早该想到了,卿本如此隐蔽,外人怎么轻易进的了卿本,自己怎么被皇兄三言两语的骗过了,相信燕之州还活在世上的谎话,其实能突破卿本防御线的,除了燕之州,还有皇兄啊,南卿深爱皇兄,皇兄在卿本是很有威望的,人人敬仰的活佛啊,如果皇兄要突破卿本的防御线,怎么样,也比燕之州来的容易吧。

燕之州要突破卿本防御线,或许还需要花上一些时间,可王湘不一样了,王湘到了南疆大山内,自然有认识王湘的人,请他进卿本做客啊。

后来,左等右等,等不来南卿的消息,顾欢带着辛家姐弟前往南疆十万里大山,顾欢根据十年前薄弱的记忆,花了好些时间,找到卿本,卿本城的城镇口处,顾欢仔细的检查了防御线,都没一丝一毫被破坏的痕迹,这就说明了,曾经潜入卿本城内,屠了全城的人,一定是卿本子民心中认为的好人。

顾欢说起,踏入城中,就感觉到了浓烈的死亡气息,阴冷入骨的感觉,燕辛只是听着这几个字,就说,用一座城为代价,以城内冤魂的魂魄为祭品,是为了召唤出封藏在帝王戒指中的帝王之蛊,传闻中,帝王之蛊,是南疆所有蛊虫的王者,没有谁,能战胜的了帝王之蛊。

原来,南卿说的解救办法,最后……是想用帝王之蛊战胜嗜血啊。

顾欢在城内,在尸海里,在血泊里,翻找着南卿,脚下的每一寸土地,鲜血成河,尸骨遍地,蛆虫蠕动爬行,他们用手里能用的工具,或者刀剑,或者随地捡起的木棍,翻找着,顾欢嫌这个速度太慢了,直接上手翻找。

这城中,连一丝生气都没有,那些冤魂的魂灵,一点点痕迹都探寻不到,顾欢找啊,一个一个地方的找,直找到城镇的中心,看着那用鲜血画出来的法阵,静静地躺在阵眼中心的帝王之戒,戒指失去了以往的灵气,像枯死似的,那戒指上原本有个类似像琥珀凝结的东西,细细的看去,里面像是凝结了蛊虫尸体似的,现在,这戒指上,琥珀凝结的东西没了,蛊虫没了……

顾欢说到这里,燕辛眼睛里明显一震:“就是说,帝王之蛊被召唤出来后,没有再被封印在戒指里,是嗜血吞了蛊虫吗,那么嗜血不是强大到所向披靡,无人能挡了吗?”

顾欢点点头,却又摇摇头,其实顾欢对这些封印啥的也不了解,粗略知道些皮毛,深奥的是不了的,燕辛垂着头:“我能感受到,阿卿身上修为很弱,比三年前我见到她的时候,弱了好几个层次,召唤帝王之蛊,以一座城为代价,布下及阴之阵……帝王之蛊如果被嗜血吞了,那阿卿也很难从阵法里脱离出来,全身的修为只能被阵眼不断地吸收……散尽修为,是为了与法阵同归于尽,不……阿卿修为很高,就算有这个念头,她那么聪明,肯定还有其他办法,不到最后一步,不会做出同归于尽的举动。”

顾欢问燕辛“如果加上佛家的佛珠呢?”

燕辛凝神思考,如果加上佛法,倒是可以毁灭阵眼,那佛珠跟随王湘多年,是王湘随身的法器,如果佛珠没有被嗜血邪性染黑,那佛珠的法力一定极强,能帮助南卿从阵眼中脱离出来。

可最后……南卿如果修为那么低,她还做了什么事情?

顾欢说,是在阵眼附近,一个拐角处的小破屋内,找到南卿的,她浑身就像瘫痪了一样,四肢软绵绵的,全身是血,一直戴在南卿手腕上的佛珠,里面有着一丝残留的魂魄。

说到这里,燕辛差不多意思就明白了:“散尽修为,保一残魂,这魂魄,一定是王湘吧,可是王湘与嗜血合二为一,又吞了帝王之蛊的力量,这人,已经不能称为人了,幺妹真是糊涂,留着那人的魂魄,封在佛珠之内,她真是单纯地以为这样就能感化一个人的心,叫他回头是岸吗?你来找我,一定是因为佛珠有异动,你怕毁了佛珠,惹得我幺妹伤心,不毁了佛珠,又担心我幺妹的安全,左右为难,只能想到我了,朝慕,她是我妹妹,她有危险,不需要你求我,也不需要你说什么好话给我听。”

燕辛顿了顿,笑着看着顾欢,她眼中全是你放心好了:“我是她姐姐,好好保护她,照顾她,这是我的本分。

燕辛望着眼前的少年郎,每次谈话都是他处处提防自己,而自己却深爱他不悔不怨,唯独这一次,两个人终于有了共同的话题目标了,在他们心中,阿卿,真的太重要了。

“朝慕,第一次见你,在南疆的茶楼,你蒙着半张面具,露出半张好看的脸庞,我承认,我是被你的皮囊所吸引了。”

第一次忤逆哥哥的话,摘了君王的头冠,说宁愿做公主,另立府第,独独爱他一人的傻话。

第一次冲动的毁了与歌书的婚约,她不是个昏庸无道之人,虽说后宫三千男宠,最宠爱的不过就是歌书、琴郎罢了,可任凭歌书跪在雪天废了脚骨、任凭琴郎苦苦相劝,她都听不进去。

燕辛看着浣衣局内冷清的环境,看着那一件件晾在晾衣架上的衣裳,看着这座自己囚禁自己十年的地方,她从来没想到,有一天,踏出这里,不是十年痴情换得一心人归,而是为了亲情,为了亲情战胜邪恶的力量。

“朝慕,我不想再爱你了。”燕辛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都是泪,泪粘在睫毛上,粘在眼中,就像粘住了一样,燕辛怎么擦也擦不到,牢牢地粘住了一样:“朝慕,出了这里,我再也不想爱你了,以后也不想再爱你了,下辈子也不想再爱你了,我糊涂,让妹妹一个人承受了那么多,是我没照顾好她。”

朝慕从衣袖里,掏出一个储存果脯的小瓶子,倒出一颗果脯,放在燕辛的手掌内:“刚做好的,替阿卿尝尝好不好吃。”顾欢同她一起看着浣衣局的环境,就像跟亲人聊天那样轻松的口吻:“等我把眼前的事情解决完了,我就在喜秀殿内,给你们姐妹两个,做两副千秋,栽种一些你们爱的花花草草,四季我给你们做饭吃,果脯、点心、酸菜鱼、地锅鸡……我样样拿手,燕辛,是我对不起你,以后你好好在阿卿身边,以前的事情,我们都忘记吧,以后的日子,只要一家人整整齐齐的,便是最好的团圆的啊。”

“好啊。”

燕辛望着喜秀殿的方向:“阿卿是个顽皮的孩子,不知宫规,不喜束缚,你既然决定要跟她在一块,就不要想着用那些沉闷的规矩去约束她,她哥哥都管不了她,经常拿着她没办法。”燕辛记忆中的印象,幺妹爱闯祸,爱满宫上下乱窜,爱打抱不平,做人做事从来讲究一个公平,可南疆末年的前朝后宫哪来的公平可言,不止一次,被大哥罚跪祖宗祠堂、罚不准吃饭禁食面壁,可她就是个执拗的性子,罚归罚,出来后还是一条好汉的性格。

多少次,燕辛跪坐在燕卿身边,看着她一个八岁的孩子跪的身板笔直:“幺妹,这世上之事,没有所谓的真正公平,但求一个无愧于心,你地位不同,身居高位,更要明白其中道理,不管不顾出招,还不如一招毙命来的干脆,你要学会静,静心看事,静心看人,只有心中静,眼中看的就不一样,如果今后哥哥姐姐不在人世,南疆这么大的局就要靠你一个人支撑了。”

燕辛总是想起,那个时候的燕卿,会偷偷地去天牢放走那些被囚禁的妃嫔、男宠,她认为她是偷偷地,其实都在大哥的眼皮子底下。

清风下,顾欢对着明月浅笑,现在听燕辛的口吻,颇有些长姐如母的感觉,就像看见阿卿的娘亲,在教育女婿似的:“阿卿有你这个长姐,对她知根知底,纵容她顽皮长大,却又养了她一副天生善良的心肠,是她的福气,我现在才明白,长姐如母这句是什么意思了,姐姐放心,我一定好好照顾阿卿。”

想着之前的事情,燕辛此刻抬头,看向面前的喜秀殿,屹立在整座中原皇宫,最靠近皇帝寝殿的喜秀殿,是那么独立,不受宫规束缚,象征着帝王之心的归属地,她的好阿卿就站在殿宇前,清风吹来,红梅花瓣就像雨滴一样,纷纷扬扬的,吹在人眼前,迷了眼睛,醉了心神,满眼都是红色的花瓣雨,落在地上,就像铺了一条红地毯似的,那条地毯,一条是燕辛这边,一头是若情那边。

红地毯的尽头,若情的方向,喜秀殿那处,便是心的归属地,家的方向。

若情穿着一袭杏色的衣裙,风吹起,裙摆随着风舞动着,若情的头发吹得有些乱,发间斜斜的插了一只白玉牡丹簪子,牡丹乃花中之王,后宫只有皇后才配拥有,她不过就是个皇贵妃,能配得上白玉牡丹簪子,就能看出来,顾欢对她的喜欢,是不管不顾,那些条条框框不能所束缚的。

其实,燕辛想想,这样不是很好嘛?

忘记前尘往事,不在去想那些悲痛的过往,做一宠冠后宫的皇贵妃,不用管,不用想,骄纵一世也是个很好地结局啊。

燕辛将随身携带的包袱放在地上,跪地磕头谢恩:“奴婢辛儿,谢贵妃提点之恩,奴婢以后,一定尽心竭力。”

若情这三年在后宫,听多了这句尽心竭力,可真正尽心竭力的又有几个?

若情匆匆几步下了台阶,抬手去扶燕辛起身,虽然记忆缺失,不知道她是自己的哪位亲人,望着燕辛的时候,心里特别的舒服,拉着她一步步的上了台阶,引她进了喜秀点殿,殿宇的后院,杨姑姑站在那里:“以后在我这里,就当自己家一样,杨姑姑虽然脾气直了些,不过刀子嘴豆腐心,你只要做好自己,无愧于心就好了。”

杨姑姑上前一步,指着院子里的花圃:“咋们家贵妃最喜欢看满园盛开鲜花了,四季你就照顾它们,浇水施肥、除草除虫,每日请扫落叶。”

若情淡淡的笑着,燕辛看着这份笑容,又陌生又亲切,她从前笑的眉眼都是弯弯的,眼中笑的跟吃了糖一样甜,露出洁白的牙齿,上扬着唇角,如今笑的,只是抿着嘴的微笑,眼中再无昔日的光彩,就算做了皇贵妃,就算忘记了前尘往事,心中的那股痛,是骗不了人的。

及阴之阵、散尽修为,都救不回心上人,看着他神魂尽碎,只能勉强的保住他一缕魂魄,封印在手腕间的佛珠之内,燕辛无法想象,那时候的她,到底有多痛多无助。

失了记忆也正常,大悲大喜过后,没有失了神魂、没有失了心魄,已经是万幸,祖宗保佑了,失去记忆也好,也好啊。

晚上的时候,太阳还没有下沉,天边是五彩斑斓的云彩,若情就坐在树下,看着天边的云彩,捧着一杯茶,自饮自酌。

燕辛就站在她不远处,若情时而回头,将桌上的茶点分给守在她身边的宫女们吃,桌子上有酸甜可口的枣泥糕、有香糯香甜的红豆糕、有滋补功效的黑米糕,就算失了记忆的若情,也很准确的拿起一块红豆糕,分给燕辛吃,燕辛盯着那块红豆糕,明显一愣。

就算失了记忆,血浓于水的心灵相通,还是存在的。

燕辛从前不知道世上还有红豆糕一说,南疆山多林多,常年阴雨,湿气重,在那边生活的人,都喜欢在吃的菜里面抄些辣椒进去,吃的鼻子、额头冒汗,那是排毒排湿气的一种生活方式,南疆也会有糕点一类的东西,但没有中原江南腹地做的精致。

燕辛第一次吃红豆糕,是朝慕做给她吃的,那年南疆的茶楼内,朝慕陪同姐姐在那里卖艺,他一把琴,弹奏的虽然不是什么名曲,淡淡的江南一调,姐姐唱的是一首江南小曲,他带着一副面具,穿着一袭布艺,全身上下散发出一种清冷的气烟,仿佛是踏着江南烟雨中走来的画中人,全身上下那里都好看,一笑一皱眉、一抬头一侧脸,就算不怎么引人注意的头发丝都来得那么好看。

后来,收他入宫后,燕辛觉得自己就是去茶楼捡了个宝贝,他会做很多菜,尤其是那一味红豆糕做的最好吃,他那时候也爱笑,十五六岁的少年郎,清清冷冷的人儿,笑起有那么几分冷艳的味道,常常眉眼之间噙着满满的笑意。

只是这份笑容里,燕辛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燕辛拿来宫内最好玩的小玩意博他开心,或者去市集上搜罗那些自己觉得搞笑的小人书博他一笑,甚至偷偷地,乔装打扮,带他潜入中原,在江南腹地,听小曲,吃赤豆糊小圆子。

总之那时候,是多么的开心,后来就有多么的痛。

若情见燕辛愣神的模样,杨姑姑用手扯了扯燕辛的衣袖:“娘娘赏你吃糕点呢,还不快接。”

燕辛回过神来,看着面前若情递过来的糕点,双手接过,左右看着其他奴婢,毫不顾忌宫规,将糕点拿在手中,狼吞虎咽的吃着,若情低头喝着茶:“吃啊,尝尝看,合不合胃口。”

燕辛塞进嘴里,是朝慕的味道。

若情见她吃了一块,吃得很急,看来自己没拿错,是亲人喜欢的味道,若情又拿起第二块,递到她手里:“不记得你是我的谁,感觉这红豆糕应该是你喜欢的,看见你吃的这么喜欢,眼里有泪,这些年,在浣衣局一定很苦是吧,以后在我身边,一定不会让你在苦了。”

燕辛接着第二块红豆糕,大颗大颗的眼泪砸在上面,若情起身,拿着帕子就给她擦眼泪,燕辛胡乱的拿手擦拭眼泪,就吃第二块红豆糕了:“是姐姐啊。”

是姐姐?

若情一愣,打量着她的眉眼,确实和若情有几分,若情一笑:“那以后没人的时候,我就叫你姐姐了,姐姐以前一定很疼爱妹妹,妹妹第一眼见到你,就说不出来的亲切,姐姐爱吃红豆糕,以后我就叫夫君多做些,常备在小厨房内,姐姐喜欢吃了、想吃了,本宫就叫杨姑姑拿过来。”

若情拿起桌子上拿一叠红豆糕:“都给姐姐了。”惹得其他宫女都是一阵羡慕的声音,若情拿起另一叠黑米糕,递给杨姑姑:“这是你的。”若情不像其他宫的妃子似的,把下人看做下人的,她私底下拿他们都很好,记得住他们谁喜欢吃什么,桌子上有多的东西,都会拿出来分给他们吃,都是进宫当差的可怜人,谁不是爹妈宝贝的儿女,能在她手下当差,她能对他们好一日便是一日,不犯大错大家都相安无事的相处。

顾欢早些时候就来了,他站在门口看了她们好一阵,若情再回头拿枣泥糕分给其他奴才的时候,正好看见顾欢站在门口,顾欢迎上了她的目光,就朝着她走去。

“今天吃了什么?”

“早晨吃了夫君做的米粥,中午吃了小厨房做的糖醋鲫鱼、白煮虾、水煮肉片,蔬菜吃的糖醋黄瓜、小葱拌豆腐、清炒竹笋,配的米饭,晚上么……等你来吃饭。”

顾欢刮了刮她的鼻子,哪里是来等他吃饭的,分明是等他来给自己做饭吃的。

“昨日你吃了白斩鸡,厨房内有现熬好的鸡汤,朕叫他们拿去冰窖储藏,以后你想吃什么,都可以拿来做高汤,今日咋们吃点你想吃的,就拿那高汤做个汤底,做一半辣,一半不辣的,咋们吃煮串。”

顾欢这一说,底下人都兴奋了,一般做这个串,就跟做火锅一样,准备的食材多,锅底熬得也多,多的都底下的人都有口福,顾欢对着身后的人说:“想吃的,还不去小厨房帮忙啊。”

大家做事很勤快,平日做事已经很勤快,现在只能用积极的勤快来形容了,顾欢看着他们一哄而散,都朝着小厨房跑去,那跑的比兔子都快,若情见他们这阵贪吃的模样,噗嗤一笑:“夫君这么能做能说的,不知道未认识夫君之前,多少女孩子吃过夫君的饭菜,折服在夫君这幅……”若情看着顾欢,他是长得好看的人,一双桃花眼,不笑的时候已经很好看了,笑起来的时候就跟三月的桃花,开了满山那般好看,皮肤很白很细滑,身材萧长,练武的人,身板都很匀称,肉都是有意识的该自己往哪里长合适就长到哪里:“折服在夫君,这幅,秀色可餐的模样下了。”

“真正意义上,给心上人做饭,只有你一人。”顾欢没有被她的话逗笑,从她身后抱住了她的腰,人矮了几分,下巴枕在她的肩膀上:“那你喜欢我吗,不为权,不为富贵,单纯,喜欢我吗?”

若情不假思索的点点头,夫君那么好,日日给她做好吃的,她虽然失忆了,夫君也在尽力给她找家人,浣衣局里找到了姐姐,还大大方方的叫姐姐来陪她,知道她害怕黑夜、害怕一个人,这三年的时间,除了不得已要去皇后那,几乎夜夜相伴,在她噩梦醒来之际,在她神智混沌不认人的时候,没有因为她的抵触而恼火,每次都是小心的安抚着她的情绪,等她情绪稳定后,在想尽各种办法逗她开心。

“夫君,情到浓时自然淡,我怕……?”

“莫怕,为夫在,只会日日情浓,不会有情淡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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